【圆明网】不杀不养的法理同修都知道,明慧网上也发表了很多关于不杀不养的交流文章,现在虽然同修基本上做到了不养小动物,却出现很多同修开始养花,甚至路过卖花的地方,不买一盆不算完,都执著到这种程度。就养花这事,我想和同修交流一下。
我是一名技术同修,去同修家的次数比较多,我看到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大多数同修家都养花,数量还不少。有的落地阳台上全摆满,每间房屋的窗台上也是花,和同修交流也知道不应该养,可同修又舍不得送人,有的看到别人扔掉的花还捡回家去,并说不能见死不救啊!有的说是家人养的等等。同修啊!师父把我们从地狱捞起来,不是让我们在家养花啊!要记住我们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我们的使命是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
我们把精力用在今天浇花,明天剪花枝,后天看哪个花开了,又高兴的手舞足蹈,用手机拍照,有的同修还把自己家的花摘几棵送给同修,自己养已经就不对了,还对同修们互相传播。时间一点一点的浪费了,我们还不自知,还对它执著的不得了。
师父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1]我们真得好好听师父的话,一颗人心都不能要。“本来就难,还人为的增加这难,怎么过呢?你可能因此就要遇到难、麻烦”[1]。
作为修炼人,每一思、每一念都应在法上,不应执著常于人的喜好,偏离我们修炼的路。我们是助师正法的大法徒,只有修好自己,那等待我们的遥远天体世界的众生才能得救。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走过的路,不能因为一颗草、一颗花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师父在《休斯顿法会讲法》讲了婆罗门教的修炼人,在山洞里收养一只鹿,对鹿的执着,最终那个修炼人不是被毁了吗!这是多大的教训啊!古人因动物被毁,我们应吸取前车之鉴,而今不能因植物再被毁,也不能明知不对而为之。再说花和修炼人在一个屋里,听我们念法和炼功,时间长了也可能得灵气,像老百姓说的成精了。成精了能害人,也把它自己毁了。但前提花是你养的,你说你得造多大的业吧!
师父说:“我们历来认为人是高级生命,人有感官功能,能够识别,有大脑,可以分析。植物怎么会识别呢,这不有感官了吗?过去谁要说植物有感官,有思维,有感情,能认识人,那人家就说是迷信了。还不止这些,某些方面似乎超出我们今天的人。”[1]“有一天他把测谎仪接到一棵植物上,然后他想:搞个什么试验呢?我拿火烧掉它的叶子,看看有什么反应。他就这样一想,还没等烧呢,那电子笔就急速的画出一种曲线,就是人在喊救命时才能画出的一种曲线来。这种超感功能,过去叫他心通,是人的潜能、本能,可是今天的人类都在退化,你还得从新修炼,返本归真,返回你的先天本性,你才能具备。可是它却具备了,你想什么它知道,听起来很玄,可是它却是实实在在的科学试验。”[1]
我建议所有养花的同修都好好看看这两段法,好好悟一悟,既然书中明确说植物有超感功能,想一想,我们修炼人到底该不该养花?师尊说:“大法弟子救人是第一位的”[2]。所以同修们把养花的心收一收,听师尊的话,把心用在做好三件事上,
兑现史前的誓约,不要被养花的执著阻挡了自己修炼的路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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