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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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刚刚过去的二零一八年,在黑龙江省鸡西地区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仍遭严重迫害:有两人被迫害致死;10人被非法判刑,累计刑期长达31年零3个月(其中仅鸡东法院就冤判六人);至少22人被绑架。

众所周知,真诚、善良、宽容、忍让的人是好人,好人是应该受到保护和嘉奖的,扬善抑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法轮功学员们洁身自好,不贪不占,却被中共邪党人员剥夺了家庭、工作;他们真诚善良,无私为他,却遭抄家、绑架;他们讲真相维护民众知情权,无私地为他人的平安健康而奔忙,却被劳教、判刑,被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而中共的罪恶仍在继续着。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赵春艳、罗井山。

被非法判刑的10位法轮功学员:张成花、常广军、隋桂兰、张传胜、郑淑梅、毛淑芬、马桂珍、马翠芝、郑金萍、刘淑云。

被绑架的22位法轮功学员:张成花、常广军、隋桂兰、张传胜、尤红艳、张秀红、王淑香、刘淑芹、王姓、张玉香、于东珍、王淑桂、王淑桂母亲、王淑芝、李淑清、孙金奎、李成花、包万明、王亚丽、李玉芹、王清、马丽春。

图:2016~2018年鸡西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数统计

一、鸡西市赵春艳、罗井山被迫害致死

赵春艳出冤狱不到两周含冤离世

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法轮功学员赵春艳遭受五年冤狱折磨,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被家人用120急救车接回家后,回家不到两周,于七月二十八日凌晨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赵春艳被迫害前

赵春艳被迫害后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早七点多钟,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徐孟飞、鸡西市公安局于某等十一个人闯入赵春艳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鸡西市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十月,中共人员以政法委找谈话为名,把赵春艳骗到一个后院,恒山区法院的法官直接宣读判决书,非法判刑五年。

赵春艳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被强行转化迫害,被迫“严码”(一个姿势不准许动坐在小板凳上)六十多天。

据赵春艳生前陈述:刑事犯殴打她,衣服挂打折两个,扫床大塑料刷打折一个;用大塑料刷子刷她的脸,脸象被鸡啄的一样,全部肿起来,又改用纸筒狠命抽打;不让她睡觉、不让上厕所,被迫便在裤子里。她还被揪住头发往装满水的盆里浸,被一盆一盆往身上浇凉水,冻的直哆嗦也不让换衣服;被抓住双肩揪起来再使劲往下蹾,把臀部全都蹾烂了,血肉粘在短裤上,再逼她“严码”;被强行灌不明药物,牙都被别掉一颗,灌完药后总是腹泻不止,后来吃什么都吐,身体越来越差,精神恍惚,狱警也不让家属接见。

二零一六年十月末,监狱突然通知家人说赵春艳病危,对家属说拿钱可以放人,家属先后给了二万六千元钱也没放人,出狱前还向家人索要手术费六万元(未得逞)。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出狱时,赵春艳已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不能行走,原来体重一百零二斤,出狱时只剩六十七斤,回家不到两周含冤离世。

赵春艳女士是在一九九七年秋修炼法轮功的,炼功后风湿病、心脏病、神经衰弱都好了。没想到为祛病健身炼功,却惨遭邪党的多次迫害,先后被非法劳教二次,两次被派出所警察非法关押共七十六天,旁听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时被警察绑架,强制劳教一年半,非法加期十六个月零九天。

罗井山出冤狱一个月后离世

罗井山,双鸭山人,在虎林市云山农场以卖馒头、做小生意为生。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居委会人员吴志军和赵鹏、马军到罗井山家所谓“走访”,看见罗井山正在看明慧网,他就打电话恶告。云山农场公安局警察绑架了罗井山,抢劫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九点,牡丹江农垦分局法院在密山农大新区对罗井山非法开庭,审判长王晓东,陪审员凌左斌,书记员宋亚平(萍)。聘请的辩护律师王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从信仰的角度为罗井山做无罪辩护。王律师说: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问题,不触犯法律。王律师半个多小时的有理有据的辩护,把公诉人驳斥的说话都没有底气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牡丹江农垦分局法院第二次开庭,冤判罗景山两年零六个月,罗景山当庭提出上诉。罗景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经常遭犯人殴打,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日由家人接回,农场警察仍经常上门骚扰。

一个月后,罗井山身体稍有恢复,但在生活还不能自理的情况下,云山农场公安局国保警察皮虎等人强行将其带回看守所非法关押。家人要求保外就医,但农垦法院就是不同意。后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不久又转入呼兰监狱迫害。

罗井山在狱中身体受到了严重的迫害,到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出狱,儿子接他回家时,他已不能行走,浑身浮肿,需要做透析,不会说话。晚上经常惊叫。经历一个月零两天的痛苦折磨,六十五岁的罗井山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含冤离世。

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78岁张成花被密山公检法一路欺骗 终非法判刑

张成花老人是牡丹江农垦管理局八五一一农场粮油公司退休工人,修炼法轮大法之前,多年的农业生产劳动,给她带来了一身的疾病,极度痛苦,修炼大法后,久治不愈的疾病不治而愈了,同时也给家庭和邻里带来了好处,她发自内心的感谢大法,也希望把大法的美好带给农场的每一个人,却多次遭中共警察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张成花被密山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玉海颖劫持,并拽着张成花的手往一张纸上按手印,公然伪造证据。

玉海影诱骗和恐吓张成花的孙女说,签个字、按个手印就让你奶回家,否则就送进看守所。小孩为了奶奶能够回家,就签了字、按了手印,竟莫名其妙地被炮制成了判决书中所谓的证人和证词。

不明身份的人把张成花老人两次骗到检察院,说:做个笔录按上手印就没事了,回家炼功吧。第二次检察官说:签名按上手印我们把案子就退回公安了。善良的老人再次上当受骗。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国保中队长李刚带人,谎称燃气管道人员骗开门后,把张成花绑架到密山法院。三月二十七日早,张成花刚出门,就被一些人绑架到法院,开庭过程仅仅十几分钟,并且急不可耐的当天就下了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一万元。

维护民众知情权,郑金萍、刘淑云被诬判,家人凄惨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鸡西市郑金萍(女,59岁)等法轮功学员,希望更多民众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在鸡东县路边大树上悬挂真相条幅。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了郑金萍、刘淑云、徐树君、王传云四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鸡东县检察院下达了非法起诉书。王传云、徐树君因超过法定年龄,被取保候审,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公诉。

郑金萍丈夫申请做郑金萍辩护人,被鸡东县检察院刑庭副庭长盖秋海(多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当即回绝。鸡东法院主管刑庭的副院长郭继品也不允许家属做辩护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郑金萍提出上诉。四月十七日,鸡东县法院诬判郑金萍、刘淑云各四年四个月,并各敲诈五万元钱。

目前,郑金萍被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身体状况很不好。冤判对郑金萍的家人带来极大伤害,郑金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父亲,得知女儿被绑架的消息后急火攻心,第二天就不幸离开了人世间。郑金萍丈夫为妻子的遭遇而悲伤,大病一场,住进医院九天。郑金萍被绑架前从山东赶到鸡西,就是为照顾卧床的九十岁婆婆,至今高龄婆婆无人照料。

鸡东县郑淑梅遭诬判,女儿伤心流产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鸡东县法轮功学员郑淑梅遭县局国保大队绑架,十七日被非法抄家。郑淑梅的女儿正在外地,因听到妈妈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看守所这个不幸的消息,伤心过度,导致怀孕四个多月的胎儿死亡。她从小与妈妈相依为命,深知妈妈的艰辛。妈妈失业,靠捡废品换几个钱糊口,含辛茹苦把女儿培养大。自己一身的病症却没钱医治,听别人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便开始走入修炼。女儿见证了妈妈炼功后身体健康了,知道妈妈是无辜的。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黑龙江省鸡东县法院非法开庭,冤判郑淑梅四年,没通知家属参加庭审。郑淑梅提出上诉。

鸡西市虎林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刑入狱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虎林市迎春林业局法轮功学员马翠芝、毛淑芬和东方红林业局法轮功学员马桂珍,在林业局楼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迎春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杨鑫超等人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二月二十八日,三人被劫持到佳木斯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家属被告知:毛淑芬被非法判刑四年,马桂珍三年半,马翠芝三年;给十天上诉时间,不上诉就送走。家人要手续,说什么也没有。八月二十九日被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九月一日开始集训,说要集训三个月。马翠芝身体被迫害的出现囊肿、高血压等病状,在服药。

鸡西市优秀教师隋桂兰被冤刑入狱迫害

隋桂兰,女,鸡西市梨树区太阳升小学优秀教师。二零零五年,在梨树区穆棱二中工作的教师隋桂兰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虚弱的身体健康起来,走路一身轻,人也精神起来。修炼大法以后处处以大法要求自己,她在二中担任班主任,工作认真,成绩优秀,深受学生们的爱戴,得到领导的认可。穆棱二中与太阳升小学合并后,隋桂兰教,工作勤恳认真,爱生如子。隋桂兰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骚扰和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拘留两次,并被鸡西公安局、政法委610和区教育局剥夺了授课权。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在梨树镇群星商场附近讲真相时遭恶告,梨树镇派出所所长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了隋桂兰,梨树区公安分局将隋桂兰构陷到梨树区检察院。

隋桂兰聘请律师维权,律师到梨树区检察院递交《意见书》,指出宗教信仰需要“自我修炼”,还需要进行宣传,这些都是信仰者最基本的权利;刑法只惩罚行为,而思想包括信仰并不构成犯罪,如果指控隋桂兰的行为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就必须要有事实证据证明,隋桂兰究竟具体破坏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为隋桂兰的行为被破坏的无法实施了?修炼法轮功不犯罪,持有法轮功资料也不犯罪。律师从各个层面,多角度佐证隋桂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立即释放她。

梨树区检察院不顾律师意见,将隋桂兰构陷到鸡东县法院。鸡东县法院徐忠祺躲避律师非法开庭两次,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诬判隋桂兰三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隋桂兰对诬判提出上诉,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律师见到鸡西市中级法院刑庭李荣杰,指出鸡东县法院的违法行为,李荣杰答复,会找鸡东法院主审法官徐忠祺问此事。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鸡西市中级法院却非法维持原诬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隋桂兰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犯人李桂梅、鲍杰,绥艳波、周桂荣打骂,整夜不让睡觉,被扒光衣服侮辱,迫害一直持续。

鸡西市的常广军、张传胜遭诬判两年

鸡西市梨树区法轮功学员常广军、张传胜,在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遭梨树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份被鸡东县法院诬判两年,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被劫持到鸡西监狱。

三、有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虎林市法轮功学员于东珍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虎林市迎春854农场法轮功学员于东珍,坐大客车到河南省范县走亲戚,在车上被警察从包中翻出大法资料、真相光盘,被范县警察绑架,据悉现已被非法批捕。

鸡西市王清、马丽春被绑架构陷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王清、马丽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第一看守所六个月,所谓案件已移交到密山市法院。

鸡西市两天内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下午,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王淑桂及母亲、三妹王淑芝被绑架,其母亲和三妹当天回到家中。十一月十日上午,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孙金奎被向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五点左右被非法抄家。十一月十日中午,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李淑清被绑架,下午四点左右警察到李淑清家非法抄家。十一月九日和十一月十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李成花、包万明、王亚丽、李玉芹。

二零一八年被绑架的鸡西地区法轮功还有:虎林市张秀红,鸡西市王淑香、尤红艳、隋桂兰、鸡西常广军、张传胜,鸡东县刘淑芹、王姓同修,密山市张玉香、张成花。

另,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鸡东县前进派出所警察连圣印到法轮功学员郭长玉家,拿个小盒要采样(取唾液),还进行私自录像。二零一八年八月上旬的一天,密山市公安局国保中队长李刚带领三个人,到密山市七十二岁法轮功学员徐某家,非法录像,并欺骗老人取了唾液。

四、善恶有报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迫害与恶报是并存的,二零一八年鸡西地区披露两起典型恶报案例:

黑龙江密山610头子于晓峰害了自己还累及家人

鸡西市密山市610头子于晓峰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和朋友在一起喝酒时脑出血,送到密山市医院抢救二天无效死亡,死时五十八岁,验证了在610这个“死亡岗位”上迫害善良的必然结果。

于晓峰,男,大约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七年八月担任密山市610头目,一直残酷迫害密山法轮功学员,指使公检法不法人员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抄家、抓捕、拘留、劳教、判刑、强制洗脑迫害。二零一一年密山市非法成立洗脑班,于晓峰任副校长。二零一七年退休后被返聘回去,继续参与迫害。

这几年来,密山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打真相电话,写劝善信,到他家或610办公室找他面对面讲真相。他不但不听善意的劝告,还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犯罪。

于晓峰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恶,不仅害了自己,还累及家人:

于晓峰有一个弟弟和三个妹妹。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发生以前,于晓峰的父亲、母亲、妹妹也炼法轮功。在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后,搞株连迫害,于晓峰的父母和妹妹们怕给于晓峰的工作带来麻烦,就都不炼法轮功了。于晓峰的母亲放弃炼法轮功后身体有病,在临死前嘱咐于晓峰不要迫害法轮功。

于晓峰的弟媳妇娘家是密山市连珠山乡新发村的,弟弟俩口子经常吵架,有一天他弟媳妇拿瓶农药走到桥底下的桥洞里喝农药自杀死亡。

几年后,他弟弟在密山市连珠山乡个体粮栈打工,冬天因烘干塔堵了,他弟弟进到烘干塔里排除故障时,烘干塔上面的粮食突然落下把他弟弟捂死在里面了。当时扔下一个十多岁的儿子由爷爷抚养长大。

于晓峰的父亲,在于晓峰死后的半个多月也死了。于晓峰的妹夫几年前开配货车途中出车祸死亡。

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遭恶报

大陆媒体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讯,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立长期在区、市级检察院任职: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退休,前后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立在其任期内,积极推行、执行人权恶棍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非法起诉多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刑。

以下是刘立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诬判的部份案例:

1、王新春、刘学刚、仲丽: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王新春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家中被绑架。十一月十日,鸡冠区法院非法庭审三人,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洋相出尽、漏洞多多,捏造的事实破绽百出。法院在对公安伪造的笔录、证据不符、刑讯逼供、法条不当等严重违法问题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公然枉法判王新春九年,刘学刚和仲丽各八年的重刑。

2、房喜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柳毛矿警察非法关押四十多天;二零零二年被鸡冠区法院冤判十五年重刑。

3、姜凤荣:二零零零年三月被柳毛警察绑架关押三个月;二零零一年被立新警察绑架,鸡冠区法院枉判五年刑。

4、薛福春:二零零九年五月被鸡冠区和立新警察绑架,鸡冠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5、刘景禄、孙丽香: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刘景禄、孙丽香夫妇,分别被鸡冠区法院诬判九年重刑。

6、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电视报导了鸡冠区法院将王密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消息。还大肆宣扬说是“公开审判”,可连报社的记者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审的,在王密、孙殿斌、程佩英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看守所超期关押了最长近九个月的折磨后,他们仅仅因发真相传单帮助人们从谎言中解脱出来,便被非法判处徒刑四至十年。

恶报之后明大法真相 迷途知返

根据明慧网资料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鸡西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的责任者至少有七百三十四人。

据明慧网文章《迫害法轮功 十九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报道,十九年间遭恶报的二万零七百八十四人中,有三百一十人在遭恶报后,经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开始醒悟,有的睁一眼闭一眼,不再参与实质迫害,有的调离原单位,不参与迫害。这些人能在恶报警醒中明白过来,不再做恶,亡羊补牢,未为迟晚,其中鸡西就有这样的人:

▼遭恶报殃及孙子烫伤 听真相知“自焚”造假

二零零零年的冬天,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因为送了几份真相传单,被本地张某举报了(张某的儿子在本地派出所上班)。鸡东公安局来人,把这位法轮功学员抓进了看守所关了半个多月。

转年夏天,张家的妻子在院里烧水,小孙子在院里玩,不小心扑进了锅里,严重烫伤,送进了鸡西市烫伤科,住了很长时间才出院。

后来,本地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还讲了“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他自己说:我全都相信,我家孙子就是例子,人烧伤、烫伤后,不能包裹。我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再不干那缺德的事了。

迷途知返,这个生命就有了自救的希望,这也是法轮功学员不畏艰难十九年如一日讲真相的真正目的。希望人们都能明真相、良知复苏得救度,是法轮功学员们的最大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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