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九年一月,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将构陷重庆潼南区法轮功学员谭昌蓉的案卷移送到重庆江北区法院。
此前,谭昌蓉曾被非法劳教,并两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四年被冤判九年,二零一五年被判三年。
江北区法院在起诉书中称谭昌蓉向潼南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邮寄举报信和劝善信,从家中搜出劝善信和举报信十一封。还有九张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纸币,建议法院判处三至四年刑罚。
二零一五年三月,谭昌蓉因给人讲真相被太安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九月底,被潼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重庆市女子监狱。二零一八年三月出狱。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谭昌蓉向重庆市司法局和监狱局实名举报自己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到狱警唐安智殴打辱骂,用电棍长时间电击,逼迫她“转化”、放弃“真、善、忍”信仰,并指使、纵容刑事犯罪服刑人员对她进行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的犯罪事实。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重庆女子监狱教育科长李晓娟等二人和潼南区政法委等单位数人以“回访”为由到谭昌蓉家。谭昌蓉要求解决土地等生活困难。区政法委彭姓科长答应帮助解决。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谭昌蓉在太安镇政府要求归还土地,太安镇综治办主任全洪明打电话叫太安镇派出所和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了谭昌蓉,关押在重庆合川区看守所。
十月二十五日,谭昌蓉被潼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下旬,此案移送到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企图再次对谭昌蓉判刑,由重庆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谭昌蓉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到残酷迫害。二零零一年,谭昌蓉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六月,谭昌容被非法判刑九年,在重庆女子监狱,因不“转化”,遭受多种折磨,在四监区(重刑监区,多为死缓和无期徒刑),被强迫做奴工,每天做劳役十几个小时。
主办检察官:谭华
主办法官:刘懿(刑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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