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至十日,“独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China Tribunal)在伦敦举行公开听证会(Public Hearings),就中共强摘良心犯器官指控开庭取证。
在听取来自世界范围的三十位证人证词后,独立法庭立即通过一项临时判决草案,其结论是:“我们法庭所有成员无可置疑地认定,在中国,从良心犯身上强行摘取器官(forced organ harvesting from prisoners of conscience)已经实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且涉及大量受害者。”“毫无疑问,强制摘取器官是在大规模发生,而且是由(中共)国家组织或批准的机构和个人干的。”
旨在调查在中国发生的强摘良心犯器官罪行的“独立人民法庭”(China Tribunal)由七人组成听证陪审团,主席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是世界上的著名人权律师之一,六位独立法庭陪审成员分别是法律、医学、商业以及中国历史文化方面的专家。“独立人民法庭”法律顾问哈米德·萨比(Hamid Sabi)是位伦敦人权律师,曾担任调查伊朗杀害政治犯的独立法庭(Iran Tribunal)的法律顾问。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至十日,共有三十位证人向独立法庭提供证词。他们分别是独立调查者,包括: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伊森·格特曼(Ethan Gotmann)、马修·罗宾逊(Matthew Robinson)、追查国际组织负责人汪志远等;以色列器官移植协会主席雅各布·拉维医生(Jacob Lavee)通过视频连接向“独立人民法庭”描述他自己发现认识活摘器官罪恶的过程;前欧洲议会副主席斯考特先生(Edward McMillan-Scott)通过视频连接向“独立人民法庭”作证,证词中讲到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他在北京与法轮功学员曹东和牛进平的会面过程,以及他所了解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系统的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黄国华在伦敦向“独立人民法庭”提供他已故妻子罗织湘,于二零零二年被中共迫害致死并强摘器官的证据;法轮功学员尹丽萍通过视频连接,向“独立人民法庭” 讲述自己在马三家遭受性虐待和精神迫害的经历,她含泪揭露的中共野蛮恶行,震惊了独立法庭主席、专家与法庭内所有在场人士;其余证人包括遭受中共非法关押的西方人,以及曾在中国遭受关押流亡海外的维族人,他们或本人出席,或通过视频出庭作证,其中十余位法轮功学员来自英国、挪威、美国、芬兰、丹麦和新西兰等地。
听证会结束后,有法庭陪审团成员表示三天来独立法庭收到的证词很有冲击力(overwhelming)。
第一次听证结束独立法庭即刻做出临时判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傍晚,“独立人民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发布听证会结束声明,他宣布独立法庭刚刚做出的一项临时判决,这对独立法庭来讲是不寻常的,一般独立法庭只会在全部听证过程结束后宣布判决。
关于法庭在完成第一次听证后即刻做出临时判决的原因,曾主导前南斯拉夫总理米洛舍维奇国际审判的尼斯爵士表示:“鉴于我们目前对(中共)实施强摘器官(罪行)确认无疑,公之于众(我们的临时判决),这是我们的责任。”“判决结果的广传也许会为那些可能面临被杀害的人,带来生还的机会。”
尼斯爵士并表示,鉴于当天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权日,是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布七十周年的日子,“独立人民法庭”要表明一个基本判断:强制摘取器官的行为严重侵犯人权,明显违背“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听证过程中独立法庭关注法轮功真相
在三天听证会上,有十余位法轮功学员到“独立人民法庭”作证,法庭已事先收到他们基于自己或家人遭受中共迫害事实所做的书面证词,在法庭作证时他们要在现场或通过视频逐一回答法庭法律顾问和法庭陪审团成员提出的问题,法庭提供同声翻译服务,在这一作证过程中法轮功学员回答了很多有关法轮功真相的具体问题。
几位在伦敦独立法庭现场出庭作证的法轮功学员表示,其实他们每次讲述自己和亲友遭受中共残酷迫害的经历,都避免不了感受痛苦。但他们还是要讲,因为他们要制止中共活摘罪行,并希望借在独立人民法庭作证的机会帮助更多人了解法轮功真相,了解什么是法轮功,进而呼吁国际社会一起解体中共制止迫害、制止邪恶共产主义毁灭人类的企图。
从挪威来伦敦独立法庭出庭作证的法轮功学员戴女士在回答问题时,讲到法轮功是她的信仰:“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佛家高德上乘修炼大法,有五套功法,以真善忍指导我们修炼,让我们做好人,提升我们的道德。”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现居芬兰的法轮功学员刘玉梅女士通过视频向法庭作证。结合她的书面证词独立法庭的法律代表、法庭陪审团成员、以及法庭主席尼斯爵士分别询问了刘玉梅女士被关押地点、原因、被强制体检情况和受酷刑的具体情况。对此刘女士应答的部份证词是:“他们用电棍过我的嘴,让我报出其他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我钉在地上五十八天”;“我绝食,不吃给犯人的饭,因为我不是犯人,我是做好人,他们强行灌食,导致我五官失去功能”。在对她的听证结束前,法庭主席问刘女士是否还想增加证词,刘女士马上想到代表自己的亲友向独立法庭作证:“我的两个姐姐曾被关押在马三家,我的一个好朋友也被关在马三家,我的这位好朋友告诉过我,她们在那里经历过一系列全面的强行身体检查,她现在不在世了。”
听到这些,法庭主席对刘女士说:“感谢你告诉我们这些,你的姐姐和朋友会因此而获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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