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吴莺香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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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福州市闽侯县法轮功女学员吴莺香今年五月二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九月二十六日被秘密开庭。十月十九日吴莺香被闽侯县法院枉判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非法处罚金三千元。

吴莺香今年四十四岁,家住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附近。

五月二日下午,吴莺香,在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医科大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一名不明真相的学生诬告,被两个保安劫持,后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及5000元现金等个人财物。

五月三日,吴莺香被非法关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五月二十四日,吴莺香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六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吴莺香被非法开庭。据悉,在开庭过程中,审判长没有依法讯问吴莺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辩护。

之后,吴莺香的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九月二十九日,律师向闽侯县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吴莺香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预审理决定》的文书,“要求闽侯法院依据‘政教分离、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则,依法决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不应审理并立即释放吴莺香。”同时,律师依法要求闽侯县检察院撤诉。

然而,闽侯县法院,在十月十九日,仍枉判吴莺香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非法处罚金三千元。


相关责任人: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镇环城路154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62333
传真:0591-22063799
检察官何洁:0591-22070887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省大道39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70801
法官李贤森:0591-22193033

荷塘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梅园1B座,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82110
警察:黄亮伟、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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