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上午,长春法轮功学员谢蓉春的律师到二道法院找主管法官赵俊峰递交辩护委托手续,律师在法院门口使用内线电话,与赵俊峰通话中,赵语气很客气,要求律师到所在地司法局备案。律师说所里已备案了。赵俊峰说他没看到,要求书面的有公章的。
谢蓉春 |
律师告诉赵俊峰这种备案是非法的,按《刑事诉讼法》,律师“三证”齐全即可辩护,而且长春司法局不给外地律师备案,全国也没有这种规定,能不能把长春这种特有的规定拿出来看看?请赵法官出来当面谈?赵俊峰拒绝。随即律师打通法院监察部门电话反映情况,王芳接听,建议找主管院长刘英反映。
律师两个小时后到达长春第三看守所要求会见谢蓉春,工作人员说不能会见。三看副所长隋海青(男,三十多岁)出来向律师解释,二道法院赵俊峰上午给看守所传真一份公函,要求不许谢蓉春律师会见,说律师没有备案,不能辩护、不能会见。律师问,看守所不受法院管辖,以前会见都正常,为何这次就不行?能不能看看公函内容?隋海青不给看,并告诉律师因为有公函也不好不执行,可以找驻检协调或市司法局解决。
因当日驻检休息,行程紧迫未能去路程非常远的市司法局。律师当时给赵俊峰打电话问为什么发公函?法官的手伸的这么长,竟然还干预律师会见?!
长春市四十八岁的软件工程师谢蓉春与妻子徐丽娜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被孙润先等国保警察入室绑架、非法抄家,谢蓉春被非法关押到长春第三看守所,徐丽娜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家监视居住。九月二十八日早九点,徐丽娜来到二道区法院,收到非法起诉书,检察员李玉玉、李娜,责任法官是刑事庭庭长赵俊峰。
谢蓉春现已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九月五日,谢蓉春的律师到二道区检察院阅卷,门卫阻止其上案管中心,打电话中得知谢蓉春已被构陷到二道区法院。此前八月二十七日,律师到二道检察院阅卷,承办检察官李娜外出培训,未能阅上,沟通后,说一周后联系可以阅。
九月十九日,律师在长春第三看守所会见了解到,最近谢蓉春身体出现严重盗汗,衣服被子能湿透,要时常晾一晾,胸腹处和右肋下疼痛,与看守所狱医提出两次后,没有检查只是看了看,就说没啥事,可能心脏有点问题。但专业医生结合谢蓉春以前身体情况说,这种症状是肺结核在活动,可能以前的结核性胸膜炎复发。最近几次律师见面时,都感受到谢蓉春的思维和语言表达非常迟缓,记忆力衰减,一个问题要想一阵,才能说出来。
刑事庭长赵俊峰,1960年生。
办公电话:0431-88559449、84612775,手机:17643107033、13596088838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英1963年生,分管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电话:17643107009
院长齐兆云1966年生,电话:1764310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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