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杨香华、李秀凤、郭晓英遭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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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杨香华、李秀凤、郭晓英日前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其中杨香华被诬判五年,李秀凤七年,郭晓英非法刑期不详。

杨香华,女,今年三十八岁;李秀凤,女,五十多岁;郭晓英,男,七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晚,三人在西环城宅家屯的出租屋内被绿园区国保大队、绿园区迎宾路派出所十多名警察联合绑架,当晚十一点多,警察闯入杨香华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两套、笔记本一台、银行卡、卡里有六、七万。

据悉警察是通过人工监控和网络监控绑架三位法轮功学员。三位法轮功学员当晚分别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第二看守所。近一年来,家人打听不到任何消息。直到二零一八年八月份才经检察院查到,三人已遭非法判刑。

据悉长春市中级法院目前正在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二审,但整个开庭过程没有通知任何一位家属,法庭内部指派长春首华律师事务所人员做所谓律师援助。


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2471号,邮编:130062
电话:0431-7666001-01
负责人夏警察:81169096

绿园区法院:
电话:88559629、88553752

长春市中级法院:
二审法官:
副庭长石泉:88556643、88558647
万某:88558649
和某:88558640
某某:88556777
安宁:88556425
何欣

绿园区迎宾路派出所:刘怡明
绿园区国保大队: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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