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志江,张志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张志江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小石头分金桥村居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在大水清道上被喀喇沁旗楼子店派出所警察绑架。
四月一日上午,赤峰元宝山区五家镇村警李文明领着锦山公安局警察闯到张志江家非法抄家,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搜走了大法书。并将张志江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
之后,喀喇沁旗公安局编造材料,将构陷张志江的案卷上报到喀喇沁旗检察院,检察院以张志江炼法轮功、悬挂真相条幅等理由,非法起诉。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开庭对张志江进行非法庭审。张志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告诉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他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尤其身体健康了。他想把这么好的功法介绍给更多的人,希望善良人都得到大法的福音。
在中共邪党的强权和谎言下,法律已沦为迫害好人的工具。本案中,和其它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案子一样,从立案、起诉到审判,都是违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张志江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张志江只想把自己亲身受益的经历告诉被邪党蒙骗的世人。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张志江修炼法轮功,以悬挂条幅的形式弘扬法轮大法好,向世人讲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赤峰喀喇沁旗公检法把本案当事人的合法行为当作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并荒唐的以法律的名义判决有罪。
希望赤峰喀喇沁旗的公检法官员,想想自己的未来吧,你们是太需要及时的清醒和理智了!终有那么一天,“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得以实现,一定是出现这样的结果:“谁审理谁裁决,谁裁决谁负责”。打压善良,枉判好人,罪责深重。如还不悬崖勒马,必将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区号:0476
邮编:024000
赤峰元宝山区五家镇派出所
值班电话:3338520、3490055
所长办公室:3338276
村警宋树海:13614761757
村警李文明:13704762638
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局
局长霍晓东:4763752892、13604760012
政委白音:4763752736、15104768007
副局长胥鹏飞:13804768218
副局长张献忠:4763752108、13804768919
副局长李凤瑞:4763753066、13947603305
国保大队
队长张献义:13804768819
教导员高伟:13947669793
王海红:13947669500
丁宝山:13947669535
吴海涛:15947601987
警察王会龙:13947669797
警察藏学军:13047660199
警察吴延林:13947669560
警察王海轩:13947669727
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
电话:4763752717
所长温胜利:13947669767
副所长孙佳美:15704761987
副所长胡某:13947653119
教导员李志勇
喀喇沁旗政法委
书记牛成伦:13304766815
常务副旗长马敬华:13947667058
宋时勇:13804768178
朗需飞:15947559688
于志勇:13947669594
刘彦:13847628888
喀喇沁旗610成员
王志:13015298678
吴刚:15047685199
孙景艳:1584994597713150938818
阎洪君:13327158216
喀喇沁旗检察院
尹玉臣:3755700,宅:8880187、13847686233
钱伟:3752911,宅:3753401、13804768071
李治中:3758582、13947662821
王利国:3756082,宅:3755908、13947667055
陈佳君:3758576、13947699866
李永恒:3750002、13947665209
周国生:3758557、13948164532
刘瑞霞:13947669522
甄瑞东:13947673229
李春武:3756335、13947361125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