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本地一同修(简称A)是一位大学生,毕业后有一份很理想的工作,待遇也高。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犯罪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后,A放弃很多大学生羡慕的工作,走入反迫害的正法修炼之中。在十九年的反迫害中,A遭受过非法劳教、判刑等残酷迫害。结束六年牢狱之苦,回家已经三年了。
当初连名、利、情都看得那样淡的A,在这十几年的反迫害中,反而被名、利、情、色所迷、所缠,而不能自拔,并从一个情的深渊陷入另一个情的深渊,一婚、二婚、三婚,一步一步走在旧势力安排的路上,执迷不悟。
原因多方面:
也许同修A在法理上还没有清醒的认识,在人情和法理之间更多的用人情衡量,没能按照大法的标准去严格的要求自己。也许还没能认识到色欲之心、求名之心、崇拜之心、同修情等对修炼人的危害,没能按照法的要求去修掉。
另一方面,周围的同修对名、利、情、色的执着,也给了她不正的市场。A曾经有几百万存款,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后,她将所有存款交给同修B(二婚丈夫),叫他把钱用在证实大法上(其中一半是另一位同修的,这同修已经离世)。B拿到钱后开始炒股,很多同修跟他交流说修炼人不能炒股。他根本不听,直到现在还沉迷在炒股中。
A从监狱回到家后,对待周围同修也是大手大脚的花钱,几乎与她有接触的同修,她都给买吃的、穿的、用的等等。当然,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接受她的礼物。有很多同修直接拒绝,并多次提醒这种做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长此下去害了同修也害了自己,希望她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
可是在金钱和物质利益面前,有一部份同修迷惑了。有的人对A送的所有礼物都收,来者不拒,请吃饭,一请就去,买单的当然是A;还有人花A的钱已经随便到進了餐馆吃了饭直接叫A买单。其实这种爱占便宜的行为也会让A反感。A曾经对同修说:“某某某对利益很执着。”在与同修的交往中, A已经认识到这种“礼尚往来”不符合法,但她碍于面子,执着于同修情,不好拒绝,也不停止。如果同修们都没有名、利、情、色的欲望,自觉的拒绝A的礼物,A也不会有浪费大法资源的市场,也不会在名、利、情、色中越陷越深。
有的住地并不远,在老年同修家吃饭成了习惯,吃了不说,还要打包回家,还炫耀:“我从不炒菜,都是同修做好了给我。”好象同修们都很喜欢他。师父讲:“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1]
在此,提醒那些被名、利、情、色迷惑的同修:修炼是严肃的,我们承受了十九年的残酷迫害,难道血的教训还不能使我们清醒吗?同修迷在情欲之中,是旧势力在迫害她。她需要的是同修们能在法上帮助她提高,增加她的正念,走正修炼的路。而不是同情她曾经遭受了多少魔难,甚至包容和怂恿她的执着。名、利、情、色这些都是修炼人应该修去的不好的东西。
修炼不但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同修负责,更要对寄予我们希望的众生负责,才能对得起慈悲的师父对我们的救度。只做事,不修炼,能完成使命吗?师父讲:“救度众生是我们的使命,责任重大,唯有修炼好自己才能做好大法弟子必须做的事。”[2]
一点旁观认识,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致巴黎欧洲法会的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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