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汤云霞、钟芳琼和熊素英被成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刑期分别为五年、四年、三年,各被罚款五千元。
六月六日上午十点开始,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大门外就停有几辆警车,周围也有几辆警车及相关人员守在四处,虚张声势,惧怕他们非法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被世人知道,不敢让人们进去旁听。
非法庭审从早上十点三十分开始到中午十二点三十分,下午又从一点开始到五点才结束。
在庭审过程中,北京律师们据理力争为他们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对公诉人罗织的罪名,律师跟公诉人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他们用事实证明罪名不成立,要求无罪释放他们的当事人。
钟芳琼、汤云霞和熊素英三人也说自己所做的事是在还原法轮功被诽谤的事实真相,是在救度被江氏谎言毒害的世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合法的,要求无罪释放。
最后,法院审判长还是当庭宣布了荒唐的结果:汤云霞被非法判刑五年;钟芳琼被非法判刑四年;熊素英被非法判刑三年,每个人被罚款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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