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今年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孟艳老太太在长春女子监狱被迫害二年八个月,于四月二十日终于回到了家。下面是老人诉述她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下午一点多钟,乾安县国保大队长李健、徐立华、李伟等人拿着我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信,找到我家叫门,当时我拒绝开门,他们气急败坏的砸门、砸锁,强行闯入家中,进门后只出示了徐立华的工作证,就开始乱翻,把我的电脑、手机、打印机、二十箱纸、一箱墨水、录放机、随身听、伴你行两个、法轮大法书等等都抄走了,这些都是我的私有财产。
当时,我那个上初中的孙子目睹了这一切,吓得脸色发白。随后,他们非法把我带到乾安县公安局。我一再强调我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我的所有物品都是我的私有财产,而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国保大队的这些人不听我的劝阻,将我送到松原市看守所。在那里非法关押我十一个半月,国保大队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起诉至法院,非法判了我三年刑。当然我不服从所谓的法院判决,因为我没有触犯法律。他们的所有说法我全部拒绝签字,并向二审提起审诉,遭到驳回、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份被非法送进长春女子监狱。
在长春女子监狱这所人间地狱里,无论狱警还是他们的打手,从不过问来者的对与错,是与非。只要是炼法轮功的人,不写所谓“决裂书”,那就一律强迫坐塑料小凳,而其他的真正犯人,不管犯有多大的罪错,在监狱里没有遭受这些,只有法轮功修炼者遭受此种酷刑。
从早上五点半开始坐,直至晚上十点钟,扣除吃饭时间,一天净坐近十六个小时的非人折磨。我已瘦的皮包骨,屋里空气潮湿、闷热,只穿一条单裤,几个月的时间臀开始腐烂。
狱警说我血压高,给我药吃,我拒绝,他们就往饭里拌药,这样的饭我不吃,他们又把药掺到水里叫我喝,我仍然拒喝,后来看那水都绿了。后来就把我弄到医院打针,并把我从一楼调到四楼,天天逼我看诽谤法轮功师父、诽谤法轮大法的书。这时他们逼迫我写“五书”,我说不会写,不写,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样品让我抄,当时的心都要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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