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昌图县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张佩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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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通江口镇法轮功学员张佩环于二零一八年一月被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八个月,张佩环上诉。

张佩环上诉到市中法后,中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昌图县法院对张佩环再次非法庭审。家属聘请一审辩护律师再次为张佩环做无罪辩护。

律师提出法庭中除了已经就座的二十人外仍有空余座位,要求让法庭外等候的其余家属进庭旁听,审判长同意后又进来十多位亲友,这时旁听席座无虚席。更多的亲友在法院大厅和法院外。

律师指出审判区内有不明身份的人——指一审主审法官王宁,请求审判长要求此人退出审判区,可此人没动。接着律师指出此人未着警服强烈要求他退出法庭或去旁听席就坐,在审判长的示意下王宁不得已退出了法庭,法庭内氛围也轻松许多。

张佩环在自辩阶段说:我修炼法轮功没有罪,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我拥有法轮功小册子不违法,法轮功书籍出版合法。

公诉人再次使用一审时的所谓证据起诉,律师针对一审判决的所谓证据指出:法庭没有对指控当事人的证据进行当庭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指控是无效的,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各地讲法”等个人读物作为宣传品不符合常识。期间张佩环的儿子也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时张佩环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旁听席中的亲友也都持同样态度,希望法庭依法无罪释放张佩环。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就这样走完过场,法庭草草收场。


主审法官李明(纪检组长):02475804009、13700106611、审判员纪新、陪审员杨丽
公诉人李辉:13704107749、徐姊芙(代理检察员)

昌图县法院院长王丹:13504100858
主管副院长廉子良:02475804005、13904904085
李铁铭:02475804002、18841040168
刘湛:02475804003、13841016777
刘岩松:02475804006、13898582999
任彦军:02475804007、15164136777
刘晓东:13841016911
郑姝芝:13941049139
王宁(一审主审法官、刑庭庭长):13591089789
高亚忱:13464125111
杨晓光:15841030333
李文丕:13941084939
孙丹(刑庭法官):02475804027

昌图县政法委:
书记杨宗泽:13314107999
政法委副书记(原610主任)娄耀东:02475822412、13904104921
原610办公室副主任白雪飞(接收法院案件负责人):02475822627、138985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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