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刑庭现场。法官王伟臣、两个陪审员、两个公诉人、两位律师、一个书记员依次就座,旁听席上只允许每位当事人的三位家属(共六人)旁听,有三个610人员和国保人员旁听。
上午十点十五分,法轮功学员张淑芝、侯晓燕母女走入法庭,公诉人提起公诉,并以所谓证据对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构陷、罗织罪名。
两位法轮功学员正念正行,对这非法指控一一予以否认。侯晓燕当庭陈述了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使她身心受益,自己如何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在家庭、在单位、在社会都能做一个好人,让世人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有理有据的陈述使现场工作人员非常感动。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当庭落泪,张淑芝也正念抵制非法指控,义正辞严的说:“我没罪。”
两位律师为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控告江泽民没有错,一一驳回了公诉人罗织的一切罪名,以新闻总署五十号令为依据说明法轮功的书籍都能合法出版,我的当事人没有罪。法官非常震惊,当时就索要了该文件。
两位律师配合默契,都能相互积极主动为当事人补充辩护,并要求当庭无罪释放自己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
整个庭审一直到下午一点二十分结束,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