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柯郑基的家属接到广东省四会监狱电话,柯郑基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因患有肾病、高血压、脊柱病等住进了医院,现病情严重,要求家属前往监狱看望。
被绑架前的柯郑基 |
在看守所的柯郑基 |
柯郑基是一名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病的残疾人,他的腰、颈关节钙化活动功能丧失,全身骨痛,膝关节游走性刺痛等,只得病残、病退在家休养。一九九七年三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多年的疼痛消失,十几年来,他都不用打针服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也为单位节约了 不少医药费用,工作上也很尽心尽力,家庭幸福美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柯郑基曾经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 押在化州洗脑班迫害;因身体病残找不到工作,就回到乡下,种果树维生。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阳江监狱遭到了洗脑、下药、奴工等迫害。柯郑基的妻子遭到威胁、恐吓与他离了婚。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柯郑基出狱后回到果园,果树全没了,那里已是一片荒草地。
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长达十九年的迫害给柯郑基及家人带来了痛苦与灾难。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柯郑基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送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
遭警察绑架、抢劫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点过,茂名市茂南区国保大队长周文带领茂名市610人员、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公安局国保罗炜、刑侦技术副中队长邹强、河西派出所所长郑英彪、杨水松、居委等一行二十多人,包围了七十多岁曾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退休中学物理教师、法轮功学员麦治中的家,绑架了主人和来做客的四位法轮功学员柯郑基、谢亦兰、李素明、吴志岐(医生)。麦治中七十三岁,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退休中学物理教师,优秀教师、一级教师等荣誉证书一大摞,桃李满天下。谢亦兰和李素明修炼法轮功后,都是贤妻良母。
茂名610人员抢去柯郑基的钥匙。同日中午一点钟左右,茂名市610、茂南区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居委等十几人非法闯入柯郑基家。在柯郑基不在、家中无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柯郑基的家,抢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几十个FT卡等大量的私人财物和现金三千多元。屋里被抄得东西堆的满地都是,一片狼藉。当时邻居下楼路过柯郑基家门口时,听到抄家人员说:“凡是有用的都拿走”。红旗街道龙山居委会人员 邓再银(电话:18218040580),在抄家物品单上签了名,但是没有证明抄走了3000多元现金。茂南区610不给家属抄家清单。非法抄家之后,茂名610等人员,他们不承认抢走了现金三千多元。
柯郑基被非法关押在河西派出所两天后,被转到茂名第一看守所关押。柯郑基的家属,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聘请了北京兰律师维权。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家属聘请江西张律师维权。同日上午九时至十时,张律师去广东省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柯郑基时,发现柯郑基面色苍白,一副病态的样子,于是便问柯郑基有什么病。柯说:修炼法轮功之前,自己患有强直性脊椎炎和有肾积液、双侧肾脏都不一样大。
曾做过医生的辩护人张律师知道这两种病均属不治之症,尤其是肾积水病甚至可以危及生命,于是便替柯郑基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递交给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国保大队周文。张律师找到了国保大队队长周文。当时周大队长连取保候审申请书看都没看,根本不收,只听说律师的来意,是要替柯郑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便问张律师:“你是不是法轮功成员?”并且他还说:“不能取保,因为这是政治案件。”
张律师对周文说:“什么政治案件?我国从一九九七年起就已经取消了最后一个政治罪的罪名——反革命罪了。你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茂南区610头目周文,对张律师不屑一顾。张律师到茂南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和信访办反映周文的工作态度那么差,并去了河西派出所,正好遇到办案人员杨水松,张律师就把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了他。第二天,张律师收到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的电话,取保候审申请书被驳回。
非法开庭,如临大敌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柯郑基的家属得到茂南区法院通知,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茂南区法院办理庭审旁听证,一家只能办两张旁听证。开庭时间九月十三日九时 ,地点茂南区法院驻所审判法庭(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办公楼一楼中厅东侧)。柯郑基的家属赶快给两位维权律师联系,可是,张律师已经接到他负责给天津法轮功学员李珊珊九月十三日二审开庭做无罪辩护的通知,不能前来茂名给柯郑基做无罪辩护。在律师的帮助下,家属请来了湖南文律师为柯郑基做一审无罪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茂名市610布置各街道居委,是党员的人都要穿上便衣,看管自己辖区居住的法轮功学员,阻止不让他们去参加开庭。为了阻止法轮功学员去看守所,茂名地区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到骚扰。其中,陶永红被官渡派出所和石挞居委会等近二十个人员绑架到官渡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官渡桥北西区居委会派人守着陶永红,二人、四个小时一班,连官渡桥北西区居委会主任邓惠珍都参与值班。九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多,才用茂名国安车把陶永红送回家。陶永红被关押、失去自由近二十四小时。九月十一日下午,茂名法轮功学员朱石雄给人家修电器,回店铺拿东西时,茂名市国保江志雄带了两个人来找他,说要和他谈话。朱石雄说:“对不起,我没有时间,我要做生意。”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早上九点之前,为了非法庭审四位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公检法人员十分紧张,大动干戈,如临大敌。十几辆车排在看守所门前的左、右两侧马路边。靠看守所的马路被交警封了三分之二,只留一个车道,不让其它车辆靠近看守所大门。马路边还停放着监控仪器、设备。茂名市公安局、国保、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名市610、茂名市各个地区(化州、高州、信宜、电白区等)的610、国保、派出所等警察、特警、便衣近一百人聚在茂名第一看守所门前,走来走去,便衣举起摄像机或拿着手机对法轮功学员照相、录像,每个学员被三、四个便衣围着,要求学员离开此地,出示身份证。法轮功学员说:“我们来看朋友,旁听不让进,你们为什么不在法院开庭?却偷偷摸摸在看守所开庭?你们迫害好人,难道不怕报应?现政府实施终身追责制,你们不怕将来被告上法庭吗?我们来等结果,站在路边妨碍了谁?你们这么多人站在这里,我们为什么不能站在这里?”法轮功学员还告诉他们:“你们是在违法,我们要告你们。”有些便衣收敛一些,有些不听劝阻。
这些便衣自知理亏,纠缠学员出示身份证,法轮功学员正告他们说:“你们不配。我倒要知道你是什么单位的人?”他们不敢报出自己的单位。
法官践踏法律 枉法判刑
柯郑基家属聘请的兰律师、文律师和谢亦兰家属聘请的刘律师在茂南区住所法庭——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为柯郑基、谢亦兰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三位律师根据现有国家的法律,以事实为依据,陈述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被法律禁止过。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造成的,犯罪的应该是江泽民。
律师们在质证阶段把茂南区检察官戴建兰、余华丹等公诉人构陷柯郑基、谢亦兰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并做了详细的法律法条论述。法官的提问、被当局指定的有罪辩护律师的提问等等,三个律师都依照法律一一的做了答复,令起诉人、法官、有罪辩护律师和法院给麦治中安排的两个律师都无话可说。最后,三个律师说:“希望法庭还本案柯郑基、谢亦兰、麦治中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三位律师精彩的无罪辩护扣人心弦,来参加庭审的人都静静地聆听着,法轮功的真相和律师的正义感动着每一个人,包括便衣。非法庭审在正义之场中结束。
法庭从上午九点开始一直到下午六点三十五才结束。中途在下午一点半至两点半休庭,吃午饭一个小时。整个庭审时间长达八小时三十五分钟。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九时,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内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优秀退休中学物理教师麦治中被判刑七年,处罚金二万元;残疾人柯郑基被判刑六年,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贤妻良母谢亦兰被判刑五年,处罚金一万元;李素明被判刑三年,处罚金五千元。一审判决书落款时间是: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审判长是:茂南区法院李志强,审判员:黄乐诗、何松富,书记员:吴碧洁。
麦治中、柯郑基、谢亦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柯郑基的家属再次聘请了张律师为他做二审的无罪辩护律师。张律师于十一月三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柯郑基后,到茂名市中级法院阅了卷,但是还有一些内容没有看到。负责柯郑基构陷案的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罗文(电话:0668-2372096、13902511396)不在,书记员梁(电话:0668-2372197)接待了张律师。张律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柯郑基亲笔签字的报告:《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
十一月十一日张律师接到茂名市中级法院罗文的电话和书面通知:二审不开庭,请尽快提交辩护词。张律师于当天给茂名中级法院回执了《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申请书》。张律师认为:二审合议庭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法官所应持的中性立场,已经不能正确适用法律和公正审理本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请求二审合议庭成员全体回避,并请二审法院严格遵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尊重被告人的诉求,依法做出开庭审理的决定。
张律师亲自打电话给茂名中级法院法官罗文,希望他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罗文很强硬地说:二审不开庭。张律师说:根据法律,你有什么权力二审不开庭。
在张律师没有提供无罪辩护词、没有得到茂名市中级法院驳回《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程序的情况下,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九时,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内对四位法轮功学员柯郑基、谢亦兰、麦治中、李素明非法宣判:根据茂名市中级法院审定,维持原判。法院不给柯郑基家属裁定书。家属向法官要裁定书,法官说给他们本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柯郑基和麦治中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柯郑基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已经一年四个多月,现在他被迫害得身体出现病态,生命出现病危,令家属十分为他的身体、生命担心,希望国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营救法轮功学员柯郑基出狱。
参与迫害柯郑基的单位和相关人员: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分局国保大队、610:周文、吴楚姬 、周南星、梁竟、陈春晓、郭霞、陈健、罗炜、林杰、陈春晓、陈进成。
河西派出所所长:郑英彪、指导员:黄厦
河西派出所警察:杨水松、陈明远、吴悦辉、唐伟:0668-2221164
在柯郑基家无人的情况下警察、国保抄家时,扣押清单签字人:红旗街道龙山居委会人员 邓再银
电话:18218040580,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红旗南路299号101房,身份证号码:4402198208235264。
红旗派出所祝士明
红旗街道司法所所长王伟娟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北路5号
电话:0668-3397005
非法起诉柯郑基的检察官:戴建兰(控诉科科长)、余华丹
批捕科谢远光:0668-3397070、0668-3397036
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案管中心:0668-3397052
陈克:茂名市副市长、茂名市公安局局长
丁锦文:茂南区邪党委书记
李土华: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茂南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邪党委书记、局长:李晓强,负责全面:0668-2919555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邪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标戈,分管政工室、纪委、监督室:0668-2952099
陈南华:邪党委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室、国保大队:0668-2952063
陈元生:邪党委成员、副局长,分管信息情报中心、指挥中心、便衣大队、治安防控大队:0668-2952233
温立科:邪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督室、戒毒所、网监大队:0668-2951726
邵卫海:邪党委成员、副局长,分管刑事侦察大队,戒毒大队,警务保障室:0668-2952209
政委王标戈:0668-2952099
茂南国保大队长:610头目周文,电话:13702867772
茂南国保大队指导员:吴楚姬,住址电话:0668-2952555
吴楚姬丈夫黄土铭:13902541123
吴楚姬妹妹吴楚姗:13702866813
区纪委党廉室:0668-2816269
区公安局监督室:0668-2952353,茂南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投诉电话:2880200
茂南公安分局投诉电话:2952081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地址:双山四路13号大院,邮编:525000,电话:0668-2952065
茂南国保大队长:周文
茂名市政法委员会:0668-2910121,油城五路28号
茂名市茂南区政法委员会:0668-2813529,站南路138号
茂名市公安局:0668-2287123,河东油城九路2号
茂南区检察院:0668-3397005,人民北路5号
茂南区检察院工作局:0668-2288942,人民南路龙湖一街10号
茂名市检察院:0668-2938032,迎宾路173号
茂南区法院法律服务处:0668-2270723,河东油城四路53号
茂南区法院市区法庭:0668-2909331,文东街170号
茂名市中级法院
(一)茂名市中级法院设机构
1、政治处
2、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执行审查庭、执行实施庭、申诉审查庭)
3、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
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行 政科、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另设1个直属单位:司
法警察支队;1个事业单位:茂名市中级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六路20号大院
电话:0668-2872801 、0668-2287253
邮编:525000
(三)、院长:林建辉
(四)、机构及人员电话:
1、刑一庭:
电话:0668-2872873、0668-2872793
李亚车,主任:0668-2872873、13828678008
李杰,副庭长:0668-2284670、13809768105
莫少芬,副庭长:0668-2284670、13828673299
2、刑二庭:
电话:0668-2299693
黄昌文,茂名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多年来一直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徇私枉法裁判,2299693、13702869849
欧梅菊,副庭长:0668-2283073、13709626913
潘泽茂,副庭长:0668-3388133、13809767879
林琮尧:0668-2283073、13709627111
罗文:0668-2372096、13902511396(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维持原判)
李楠:0668-2283073、13926701129(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梁东清:0668-2299693、13902510895
曾维海,副庭长:0668-2284367、13927530381
邓婵:0668-2872793、13509920406
庞巧文:0668-2284367,13902540630
3、刑三庭:
刘浩江,庭长:0668-2896339、18688369168
庞健军,副庭长:0668-2274310、13926716088
黎湛红,副庭长:13828698833
谢少文:0668-2274310、13809762526
4、专职审委:
李惠滨:0668-2895566、13809769898
李鸣峰:0668-2892901、13902511332
吕文坚:0668-2892901、13929722066
吴耕海:0668-2892901、13709628832
5、政治处:
吕强,主任:0668-2292068、13509920432
莫婉玲,副主任:0668-2880597、13702863069
戴广辉,副主任:0668-2290842、13929713929
崔怀忠,主任科员:0668-2290842、13929729332
陈少玲:0668-2290842、13926718023
王舟宇:0668-2880597、18806682983
陈舒:0668-2880597、13929702926
巫钊:0668-2290842、13580017959
6、办公室:
办公室:0668-2287253
李永刚,主任:0668-2287253、18902512318
蔡志鸿,副主任:0668-2287253、13580056988
沈学生,副主任:0668-2892860、13702866166
蒋为健,副主任:0668-2893118、13926706999
何筱筱,副主任:0668-2289380、13709628323
梁阳,副主任:0668-2280206,13809762372
7、监察室:
邓峰,主任:0668-2870399、13709625998
林景朴,副主任:0668-2870399、13929708808
余绍通:0668-2870399、13580039568
谢洁玲:0668-2870399、13828689922
周土娟:0668-2870399、18806688955
8、执行局:
周佳:局长,0668-2876066、13509929788
朱鑫:副局长,0668-3397602、13702869633
徐志业:副局长,0668-3397602、13005663391
谭君飞:副局长,0668-3397602、15363912288
9、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
陈华培,主任:0668-2284515、13902512234
梁剑容,副主任:0668-2284515、13929705866
林小群:0668-2284515、18806697060
10、执行实施庭:
邱江兵,庭长:0668-2272600、13509923006
张书铭:0668-2272600、13902513989
林秋燕:0668-2272600、13929729316
温强基:0668-2272600、13580021286
赖慧嫦:0668-3397603、15019371618
11、执行审查庭:
李艳:0668- 2298836、13592990666
潘伟东:0668- 3397606、13500076268
何建宏:0668- 3397606、13702860828
麦大汪:0668-2298836、13926706688
12、立案庭:
吴东明,庭长:0668-2871293、13809761471
张国桢,副庭长:0668-2871292、13702866383
黄鸿思,副庭长:0668-3397600、13592995888
徐金信,副庭长:0668- 2898922、13580097588
黄永卫:0668-3397297、13828675823
李彪:0668-2871292、13500075131
陈帝木:0668-2898922、13500079166
陈俊艳:0668-2871293、13709628736
林色丽:0668-2898922、13828673312
高婷婷:0668-3397600、18806697151
谭冰:0668-3397600、13929778066
13、院长室:0668-2872801、0668-2872805
14、副院长室:0668-2290703、0668-2892861
15、审监庭:0668-2290906
16、研究室:0668-2284665
17、其他人员:
罗新慧:0668-3397293、13929727368
张娴军:0668-2289380、13824891878
梁晓玲:0668-3397293、13580020166
马珍昂:0668-2892860、13828698977
何道照:0668-2861223、13922056008
冯晓宇:0668-2872807、13828689333
古兵令:0668-2872807、13580020831
陈龙海:0668-2892860、13543379797
李锦杰:0668-2887286、13924381388
陈宝林:0668-2289380、13922032713
周晓玲:0668-2872807、18666830168
史燕琨:0668-3397221、15986213268
黄晓颖:0668-2289380、15089626555
陈勇:0668-2871293、13727790995
康彩玲:0668-3397293、13592993099
徐凤强:0668-3397232、13922031611
潘朝勇:0668-2866373、13927559898
杨新强:0668-2866373、13828671964
谢伟明:0668-2866373、13828671964
吴华创:0668-2866373、13702663708
袁汉权:0668-3397232、13926715199
18、改非职人员:
杨敏:13592999168
唐亚轩:13926706222
张文:13702869813
19、立案咨询:0668-3397600
20、投诉举报:0668-2872817
21、茂名中级法院:
林建辉,院长:0668-2285533、18806698999
杨华海,副院长:0668-2290966、13902540123
周佳,副院长:0668-2876066、13509929788
陈海清,副院长:0668-2876398、18802518799
王森,副院长:0668-2892386、18802518788
陈克铁,副院长:0668-2899919、13902510679
任三超,纪检组长:0668-2895599、13929703619
吕强,政治处主任,0668-2292068、13509920432
茂名中级法院投诉电话:287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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