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上海普陀区法轮功学员秦月秀被非法庭审。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不公开审理,秦月秀的亲友都没获准进入法庭,庭上旁听的都是不明身份的人。家人只能在门外焦急的等待。
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讯问秦月秀是否认为法轮功是×教?秦月秀回答: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公诉人讯问其是否认罪?秦月秀回答:“我无罪。”
律师感慨,秦月秀在庭审时候的说话声比会见的时候要大,在开庭前的会见时,秦月秀也表示:“要堂堂正正的进法庭,绝不畏畏缩缩的!”
辩护律师从证据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及法轮功的性质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辩护,秦月秀也进行了简单的自我辩护,虽话不多,但说得很到位。整个过程法庭没有打断,庭下旁听的人员也听的很仔细。
在最后陈述阶段,秦月秀表示法庭应立即将我无罪释放,让我回家照顾家人。
法庭休庭十五分钟后,枉判秦月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秦月秀,六十五岁,过去身患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慢性病,身体一直很差,弱不禁风,大热天连电扇都吹不得,多处求医问药都不见好转。自炼了法轮功以后,没多长时间身体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各项指标迅速恢复正常,家里人都对这个神奇的功法赞不绝口。
二十年来,她再也没生过任何病,为国家节约了不知多少医疗费。特别是她以法轮功的真善忍原则做人,在小区里邻里关系都很好。
二零零二年,秦月秀因为坚持信仰,被枉判三年刑期。期间她儿子结婚和媳妇怀孕,她都无法尽母亲和婆婆的责任。儿媳因当时没人能帮她带小孩,对婆婆一直有怨言、心里有疙瘩。二零零五年,秦月秀女士回来以后,用真、善、忍原则,把家里的各种矛盾处理好,一家人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二零一六年,秦月秀的丈夫突发脑梗,身体大不如前。她的细心照料和陪伴,使她的丈夫对身体的恢复有了信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为了还老百姓的知情权,秦月秀善意地给一个路人一份真相光盘,反遭其恶意举报。之后,秦月秀被普陀分局长征派出所和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
抄家时,警察抢走了秦月秀的私人物品、打印机等,却没有给家人留下任何搜查清单。
隔了几天,警察把秦月秀的丈夫叫到派出所,给他看一张搜查清单,要让她丈夫签字,确认当天是搜走这些物品。已经近七十岁的老人,怎么能记得几天前搜走了什么,更何况当时没有当面清点,在警察的诱骗下,秦月秀的丈夫稀里糊涂签了字,被成为了所谓的证人,连秦月秀的庭审都不能旁听。可最后,警察还是没有给他留一份清单副本。
秦月秀如果只为自己着想,她可以天天在家关起门来炼功。她之所以要冒着危险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只是为了那些与她一样疾病缠身的百姓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也能象她当年一样幸运地修炼法轮功,摆脱人生的痛苦。她是真正地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在做人做事,又何罪之有?
就法律而言,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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