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彭石清又被非法判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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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南湘潭市54岁的法轮功学员彭石清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经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再次被绑架、构陷,据悉,一审被非法判刑九年。公检法人员要他放弃修炼,答应可以少判几年,但彭石清严厉的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绝不放弃。其被扣押的上诉材料已上报。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中共公检法人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彭石清等近二十人非法抄家、绑架,抢劫了他们家中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相互勾结构陷,非法将彭石清、曾固、王庆生、林佳、索纪艳(女)、刘曼炎(女)第一审非法判刑,并未通知家属,连律师还是在家属的追问下才得知。

彭石清被当地恶人罗列“罪证”,逼迫一些无关人员签名,第一审非法判刑九年,索纪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其他法轮功学员情况待查。

彭石清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才一星期就把顽固的抽烟、喝酒不良习惯就去掉了,不骂人,不和别人争斗、打架,家庭和睦,邻里之间更加友善了,组里破烂不堪的鱼塘,被他修建得很好,令人敬佩。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彭石清遭受了种种残酷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湘潭610人员把彭石清绑架到湘潭市云塘派出所酷刑室,以市政保科赵岳峰为首的几个警察,将他反背铐上,将绳子绑住已经反背铐住的双手吊起,脚尖着地,这样吊了几个小时;接着用螺丝刀轮流放在他左手的每个指缝中,恶警李松林使劲抓住他的左手手指尖,使劲摇转螺丝刀,导致手指丫、双手腕发烂,至今伤痕累累。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二零零四年四月,彭石清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沅江赤山监狱,每天强制劳动,加班是常事,监狱人员唆使夹控犯限制他自由,不许彭石清与监狱其他人员说话;十月八日晚,监狱副监狱长,把他关押到只有四平方米的小号子里面罚站,从早上六点至晚上十二点,若稍有不从,就用竹条对着他的头、身体一顿乱抽。就这样在小号里度日如年的呆了五个半月,吃喝拉撒都在这四平方米的小号子里,五个多月不准洗澡,一身粉尘腻垢,一抹层层往下掉。

八年多的冤监关押期间,彭石清当时年幼的两个儿子在学校遭受歧视;他母亲因长时间生活在恐惧中,在担心和挂念中含冤离世。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中共政法委、“610”胁迫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让这些人当了江泽民害人的工具。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正告湘潭市公检法司人员:你们却无知的在他人口头或电话直接指使下,迫害抓捕关押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甚至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被活摘器官。你们这样助纣为虐,不知悔改的干下去,更会要遭恶报的,等待你们的是无法偿还的恶果。


直接(长期)迫害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人:

湘潭市610 :范勇(主任)、王瑜(女副主任)

雨湖区政府(610头):李少铁
雨湖区公安国保大队:沈春林(副队长,原大队长是田江涛)
窑湾派出所副所长:陈刚
湘潭市高新区双马派出所副所长谢子良 :13873288626
湘潭市高新区双马派出所警察吴谷云:13973275151
刘佯驿社区人员:13707326169
岳塘区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洪辉:0731-58616228

岳塘区检察院:
戴季华 :18007328232
周钢明 :18107326886
欧阳林 :18007328687
高晓波 :18007328463

岳塘区法院:
江金 :18973296668
谢勇 :13907327007
徐霞清 :13367328809
还有现任雨湖区检察院、法院的人员。

法院热线电话 :0731-5828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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