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近日,遇到一件触动心性的事,事情虽然小,问题却很大。
去年,我们一家人负责本地区中国学员学法场地的管理,后期,临时帮忙协调印刷供应景点的真相资料。年底前,我们因故辞去了这一义务的工作。在交接前后,因担心景点资料供应不上,我们决定一次性印了《明慧周报》(海外版)四万份,而以前都是一次性最多印两万。这次印量过大,需要长一点的时间才能发完,但一个多月基本发完。这件事埋下了后来心性冲突的伏笔。
尽管我们解释了没有造成浪费,但最近佛学会负责人仍公开在中国学员的会上,不点名批评有人印太多资料,会造成过期,是浪费,所印资料未经审核,甚至说故意钻负责交付印刷的本地学员听不懂中文的空子等等。
我和妻子同修听闻此事后,开始心里也愤愤不平,认为并没有浪费资源,明慧网上的资料不需要佛学会再审,通知印刷其实经过同修翻译而转达的,并已经向佛学会负责人解释过此事,等等。由此内心对其极为不满。
我曾经想过找机会公开澄清,或找佛学会负责人本人解释、讲道理。但是自己心里明白不必向外去做什么,没有偶然的事。我和妻子同修交流说,我们不要再跟别人解释了,当作提高的机会吧,这机会太难得了!
这次过关,让我体会到实修心性的滋味,那是一种有苦、有放下,更有升华的过程。
我想起《洪吟三》中师父的教诲,一首是《少辩》和另一首《谁是谁非》。我还记起那个著名的故事:大和尚好心收养孤儿遭人加以淫僧污名,但他忍辱负重多年,最终真相大白,修炼人也因此得道圆满。人家承受的是巨大的侮辱,我遇到的不过是件小事。
但是,这次心性的冲突,难道仅仅让我知道忍辱负重、不和人家一般见识吗?向内找,发现自己由此对佛学会负责人产生负面想法,那是一种叫“怨”的物质。不但会无形中伤害别人,也会阻碍自己。
还不止这样简单,就在这期间,有一次,我和妻子同修交流时,提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发生时,当时我们在中国大陆,那时刚大学毕业两年的我,在政治和亲情的压力下,曾短暂放弃修炼一个月,并在政府监控之下。当时还没在中共的“黑名单”上,与我还只是普通同修关系的她曾来看望我。妻子回忆说,当时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这些年付出这么多,最终不就这样,得到了什么?”(注:我是当地辅导员,几年来积极洪法,的确做了很多事。)
这句话居然曾经从我的嘴里说出,而我后来完全忘记了,妻子此时一提起,这让我震惊。因为前几年还在中国时,我认识的本地学员中,就有两个在劳教所被所谓的“转化”后,出来都先后对我讲过类似的话。他们离开大法后,至今也没有走回来。我总结,这些学员是因为“怨”而离开大法。
是的,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恶打压以来,有多少学员因为不理解自己一直“修炼”,一直做事,付出很多,但却总是受迫害,以致损失了名利情和人世间的种种,而滋生“怨”的物质,从而对大法和师父产生“信”的动摇?
又有多少学员因为病业等过关中,不理解为何自己一直坚持做三件事,但仍然遭受魔难,或者认为修大法应是有福份的,但是生活上还是遇到诸多困难、不顺,因而同样容易产生“怨”这物质,由此分隔开了对大法的“信”?
还有,在最近这后十年,又有多少学员,因为师父讲过正法结束的时间,仍未盼到,而内心有“怨”?
这里边,“怨”的对象,可能是对自己不好的常人、家人,有可能是同修,有可能是未能给予自己帮助的常人机构,如联合国难民署、中国不明真相的部门,有时可能是无具体对象,如怨天怨地、甚至是怨自己,最危险的是怨师、怨大法。
密勒日巴的修炼故事,很多同修都听过了,从法中,我们也应该知道,修炼没有榜样,万事皆有因由,这是从大的方面看。而我们不容易觉察的是,日常的修炼中,那些不小心放过的提高机会,会让我们日积月累各种形式的“怨”,包括抱怨、怨恨、不满、气恨、不公、不平,看不起,妒嫉,向外说别人,看谁不顺眼,对某事看不惯,发牢骚等等,都是一类东西。当这些物质日益积累,就象火山一样,随时会爆发,不但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和干扰,还会真的影响修炼,谁能带着“怨”上到天上?那真是星球大战了。
遇到问题时,如何对待这些事?是当作提高的机会向内找,升华自己,去掉“怨”的物质,走向圆满;还是继续维持在那个境界,放弃提高?个人体悟,修无怨,其实就是同化真、善、忍无边法理中,其中的一点。
最后,录下以下大法经文,与同修共勉。
“境界
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1]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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