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市李丽被非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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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平度法轮功学员李丽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被平度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李丽于十月十六日提出上诉。十一月十三日,李丽的律师到青岛中级法院会见法官,提出二审公开开庭的申请。

十一月二十四日李丽被非法维持原判。

现年四十五岁的李丽女士,家住青岛平度经济开发区店前村。

一九九九年正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李丽努力按照李洪志师父讲的真、善、忍标准做,在家里能体贴丈夫,在单位里经常受到领导的表扬。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丽女士多次遭绑架、关押,被单位无理开除公职,被关精神病院一百二十三天,被非法劳教两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四年,累计八年,曾历经野蛮灌食、熬鹰、毒打、吊铐、打毒针、罚站、罚坐、关禁闭等等酷刑。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青岛平度市泰山路派出所警察闯入李丽家,非法抄查、绑架。

警察一再逼问李丽:“电脑、打印机是谁的?”并恐吓她:“不是你的,就是你丈夫的,我们把他也抓起来!”

李丽反问警察:“你们家没有打印机、电脑啊,你们家的电脑、打印机从哪来的?”当天,李丽被非法关押到即墨普东看守所。

九月一日上午,平度市法院在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丽。李丽坚称:修炼法轮功无罪。

北京的兰律师为李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李丽。

青岛中级法院接李丽案子的法官是李政、助理法官岳薇,办公室号码:05328309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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