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高维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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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东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维平被东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勒索罚款八千元。

高维平

现年五十二岁的高维平,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隶属于国务院侨办)。一九九二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严重的月经不调等病症都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皮肤白里透红,每天都充满活力。她严格按着“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利益上先人后己,她曾几次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与他人;一九九八年中国水灾,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灾区失学儿童,是单位上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以一己之妒嫉开始疯狂法轮功。身心受益于法轮功的高维平,行使公民合法权利,向单位领导、信访部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写信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被侨办、中新社非法通报处分,扣发工资和奖金。因她拒绝说违心话、写所谓保证书,将她下放到中新社地下室的印刷车间劳动,剥夺一切福利,只发临时工资,还扣押她住房款十几万,并不断逼她写保证、表态。

一九九九年高维平因去天安门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拘留两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九月,高维平先后被非法劳教两次近三年。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丈夫迫于压力通过法院强制与她离婚,其间高维平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如电刑,被关在集训队强制不让睡觉,逼迫转化,不断洗脑,昼夜做苦工,导致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摧残,曾一度丧失记忆,精神恍惚。

二零零四年五月单位准备诱骗她去洗脑班强制洗脑,被高维平识破从而离开了单位,至此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高维平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回来后被人问起在监狱里的情形时,她说到惨绝人寰、令人发指,并不愿过多的回忆和叙述在监狱里的那些黑暗的日子。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下午,高维平来到东城区王府井新华书店,往图书中放真相卡片时,被保安看到并告知当时的值班经理郭俊涛,郭俊涛随即打电话报警。随后高维平被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警察赵永新、陈小林、杨云庆、李海宽、张文潮等非法抓捕,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于东城区看守所、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

高维平被抓捕后,曾先后在东方广场派出所和东城区看守所,被警察李海宽、杨云庆、张文潮、张灵甲、吕甫钢等非法审讯。东方广场派出所成立一个近十人的所谓“案件小组”,将高维平的案件构陷到东城区检察院。负责这个案件审查起诉的是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一处的佟捷。

这期间家属并不知道高维平的情况,只知道她失去了联系,直到三月二日家属经多方查问才知道她被关押以及关押的地点。家人先后为高维平聘请了两位律师,从四月二十六日开始两位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高维平,均被看守所警察王岫山以亲属关系证明上高维平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出生日期不同为由拒绝会见,其中一位律师因无奈解除委托合同。另一位律师给看守所韩副所长打电话、给北京市监察总队打电话进行问询均无果。五月二十四日律师到东城区检察院阅卷,同时寻求检察院的帮助,检察院未有答复。最终家属只得同律师一起向东城区看守所住所检察官控告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并到东城区政法委、东城区纪委、东城区公安分局纪检等多个部门进行申诉才最终得以与高维平会面。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二十日,构陷高维平的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回东方广场派出所补充侦查一次。后东方广场派出所再次伪造材料、拼凑证据(律师在会见高维平时,她曾亲口对律师说起诉书中的所谓“证据”有些根本就不是她本人的)将案件送至东城区检察院。后公诉人佟捷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将案件正式移送至东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维平提起非法诉讼。受理该案件的是东城区法院刑一庭法官白崇伟、陪审员宋晓鹏。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高维平在东城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前,法官白崇伟先是告诉家属只能有八个旁听席位,在开庭前又改为四个。开庭当天家属才知道旁听席有很多座位,大部份都被警察占据了。高维平由法警架进法庭,面容消瘦,略显憔悴,行动缓慢,在辩护律师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高维平戴着的手铐,在回答法官问题时高维平反应有些迟缓。期间公诉人佟捷一直在宣读新华书店代班经理郭俊涛等人的证词,而所谓的证人并未到场,所谓的证据也不敢出示。最后佟捷向法官白崇伟提出三至七年的量刑建议。

辩护律师在中国法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框架内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高维平无罪。高维平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并叙述了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自己受到的迫害,陈述多次被白崇伟打断,无法完整陈述。

整个庭审过程仅持续二个小时就匆匆结束,法官白崇伟在庭审结束时愤然离去。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高维平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款八千元。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王府井新华书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邮编:100006
举报高维平的员工郭俊涛:13436957693、白某某

东城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645号,邮编:102206
接待室电话:010-84081719、010-84081720、84081768、010-80712462
副所长韩海生:01084080820
警察王岫山

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218-2号4层 东方广场派出所,邮编:100006
电话:010-85118110 
赵永新:13661363138、陈小林:15810991738、杨云庆:13501211779、李海宽:13701019608、张文潮:15001270128、张灵甲:15120072707、吕甫钢:13521273816、王江立:13901020567、董建军:13651397655

东城区交道口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板厂胡同7号,邮编:100007
派出所电话:01064040877,01084081657
警察李敏学:01084081557、纪文龙:01084081557

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北京市公安局,邮编:100740
警察:腾静(参与高维平案件的提请逮捕承办人),电话:01085222864

东城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四北大街265号,邮编:100007
电话:010-59115830、010-59558976、01059558977
公诉一处佟捷:18911018787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邮编:100007
涉案主审法官:刑庭副庭长白崇伟,电话:01084190716,审判员宋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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