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五日上午,河北省平山县法轮功学员白志英、缑彦云、刘文书三人一同驱车去山西盂县仙人乡讲真相时,被当地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盂县国保大队及仙人乡派出所人员非法抓捕,随后又被劫持到阳泉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山西省盂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白志英、侯彦云和刘文书。说是公开审理,却只允许家属聘请的三位律师进去,所有家属一概不许进场旁听。
律师当场抗议程序违法,法官却以上边的指示为由不予理睬。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三名律师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然而盂县法院罔顾法律,硬搬所谓的“两高司法解释”乱套条款,非法枉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白志英、缑彦云被枉判三年半,刘文书被枉判一年半。三位当事人及家属不服枉判结果,上诉至阳泉市中级法院,五个月后仍被维持原判,并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被移送至山西省女子监狱。
相关信息:
盂县法院院长:武绍晋
盂县法院审判长:李瑞英,山西省盂县金龙西街
书记员:刘海船,山西省盂县金龙西街
盂县检察院公诉人:王瑞琴,山西省盂县金龙西街
盂县国保大队队长:李珍,手机:18835191000,山西省盂县金龙西街
阳泉市中级法院 法官侯仲才:0353-25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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