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南昌法轮功学员杨春秀老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被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同时被勒索五千元,已上诉到本市中级法院。
杨春秀,原籍九江市永修县,后移居南昌。在中共对法轮功至今长达十八年多的迫害中,她曾被劳教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杨春秀和另一位老人,到朝阳农场车站,给一位老者讲真相时,突然一辆警车停在她们面前,从警车上下来三人,把杨春秀强行劫持到警车上,劫持到朝阳农场派出所。
警察又找到杨春秀家人,强行叫杨春秀老伴带路,前往他们位于南昌市象湖居住区及南昌市石头街居住区的两处住宅,非法抄家,抢走了杨春秀的大法书籍及手机等私人物品。
后来,杨春秀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三月十三日,杨春秀老伴接到西湖区朝阳派出所的电话,叫他三月十四日“来一趟”,说:“明天审判!”法轮功学员听到消息纷纷来到法院声援,谁知三月十四日当天没有开庭。
十一月十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匆匆对杨春秀非法开庭,没有当庭宣判,据目击者证实,开庭前,警方用车辆运来了满满一车身着制服的特警,戒备森严。
十一月十五日,家属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杨春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同时被勒索五千元人民币,上诉到本市中级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政法委(一号楼二楼 )工作人员苏X:13870929566
朝阳农场派出所办案警察李X:15179174930(手机)、86574110(办公室)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