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被邀请到德国举办艺术画展时,德国国际人权组织总部的负责人特地向我了解我在中国受迫害的情况,他们要为我召开记者招待会。在我简单的讲述我的遭遇后,他们很希望了解得更具体,为此他们向我提了七个具体的问题,当我做出了回答后,该人权组织负责人触动非常大,更深刻地认识到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真相,为此他们立即召开了记者招待会。
在此我向公众公开我的证词,以揭露中国江泽民政府的关于人权问题的谎言。
第一:
叙述:“1999年12月31日,我站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看升国旗,公安怀疑我是法轮功学员,就把我拖上警车,毒打了一顿,打得我血流满面。”
问:“你被打后是否被直接释放了?得到了任何惩罚吗?你是否告诉了澳大利亚使馆此事?如果没有,为什么?”
答:打了之后,公安就把我送入天安门旁边的派出所,后来我告诉他们我是澳洲公民后,他们就把我送到外事处的公安五处。大约一两天后,他们把我送入香港,当时我不懂外交事项,所以没有要求通知澳大利亚领事。
第二:
叙述:“2000年1月26日清晨,我在北京人定湖公园炼功,公安就把我抓起来并狠狠地打我,直到打累了无力再打才罢休。然后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把我送入北京西城拘留所。”
问:你是一个人炼功还是和集体炼功?(如果集体的话),其他人发生了什么事?可以详细地讲述你是怎么送入西城看守所的?你在那儿呆了多长时间?你在那儿见到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吗?这之后你 为什么不直接去澳大利亚而是呆在中国?
答:当时我们是七个人炼功,共抓了五个,两个走掉了。早晨七点钟公安先把我们抓入人定湖公园的派出所毒打,不给任何东西吃,然后在半夜一两点送入北京西城拘留所,那天中午,晚上都不让我们睡觉,我真正了解并亲身体验到中国迫害人权的真实情况。两天后,我告诉他们我是澳洲公民后,他们吓得把我送回人定湖公园的派出所,他们说:“为什么早不说,你这不是影响两国关系吗?” 三个警察看着我。清晨五点多钟,我从三楼窗户跳下来跑了出去。然而其他法轮功学员就惨了,遭他们折磨毒打,还有判刑等等。
第三:
叙述:“2000年2月4日,我和丈夫在北京一家饭店吃饭,他们进行了秘密跟踪,二十多个国家安全局的公安在我们吃饭时强行把我们押入北京最高刑事监狱─北京市看守所,和死囚犯关在一起。四,五天不让我们睡觉,在寒冷的冬天逼着我光脚举着双手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四。五个警察逼着我写放弃澳洲国籍的证明,还说要害得我家破人亡。”
问:你在看守所呆了多长时间?澳大利亚使馆知道这事吗?你什么时候回澳洲的?
答:我从窗户跳下来之后,门口正好停下一辆出租车,我就坐上出租车,返回我丈夫的住处,当时我丈夫也在北京,因为是中国的新年,我丈夫和我还有另外三个功友在饭店庆祝中国新年的到来。可是二十来个秘密警察和五辆小车就无缘无故地把我们押入北京市看守所关了整整七天。我们天天要求见澳大利亚领事,可是他们一直没有让我们见。更恶劣的是我们有往返的回澳洲的机票,可是他们硬要我们再拿一万多人民币另外再买机票,就这样在经济上搞垮我们。我们大约在二月十二号左右回到澳洲。
第四:
叙述:“2000年3月5日,中国召开人大,我想回国让人民代表为我们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可是我一踏上中国的国土,公安就搜查我的包,当看到包里有给朱总理的信及法轮功的书籍,就对我大打出手,一记耳光打得我头晕眼花,好几天都听不到声音,然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把我毫无人道地关了整整八个月。”
问:你有中国的入境签证吗?怎么会得到的?你在哪个监狱被关?
答:因为中国领事馆非法拒签所有悉尼法轮功学员探亲的签证。我听说从香港可以进入中国大陆,所以我就跟香港人一起去了。当我一踏上中国领土,公安看到我包里有法轮功书籍后,就把我抓起来。只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把我送到深圳市上梅林第一拘留所,可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
(1)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七天至三十天必须发逮捕证,要么就放人。可是他们在五个月,也就是一百五十多天以后才让我签逮捕证,我拒绝签字,因为我没有任何犯罪行为。
(2)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拘留所关押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而我却被非法关了五个月等等一系列事充分说明了是中国政府在违反自己规定的法律条文。在法庭上我拒绝签名,公安问我为什么,我说我没有罪。我去中国为了争取人的基本权利,有什么错?我放弃了国外优越的生活,一次次冒着生命危险去中国,为了中国同胞的自由,人权,和平,我认为我的行为很伟大,就我这一无私的表现,上千个学员站出来勇敢地维护人权,维护正义,然而这上千个学员又带动了成千上万的学员走出来。我们澳洲的市议员泰勒先生说:“法轮功是没有任何政治目的的,和平的,教人向善的功法,如果信仰真,善,忍的人,我们都不支援,我们还支援什么?不要抱怨章翠英用什么方法回国,那不是我们要抱怨的,章翠英为的不是自己。她在中国遭到如此不公的待遇,难道我们的心都不动一下吗?难道连探望年迈亲生父母的权利都不能有吗?“
另外中国公安不但非法关押我,还要打我,给我用刑法,还把我强行关入男区监狱。把很脏很脏带锈的铁链铐在我脚上,直到现在戴脚镣的地方皮肤还在腐烂。我天天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我们澳大利亚总理和60多位议员写信给我表示支持和关怀。其中Ms. Seaton来信说:“看到您因为练习法轮功而在中国监狱遭受的凌虐令我不寒而栗,十分悲伤。您一定是用巨大的勇气重述这段故事的。我希望您在狱中的苦难没有白白承受。您的遭遇能让其他的人受益,打开人们的善心和正义。我将会继续洪扬法轮功,让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法轮功,从而制止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和对法轮功学员的屠杀。”
第五:
叙述:“一个姓张的犯人,她贪污了1000多万,本来要判5年至十五年,因打了我,一年不到就给放出去了。”
问:你怎么知道张犯人这一情况的?你在她释放后和她本人有联系吗?
答:姓张的犯人比我早释放,所有的犯人都有意见。她们对我说,她们十个人加起来的钱还没有她一个人贪污的钱多,因为都是经济犯罪,她们委托我把这一丑闻告诉海外媒体,政府和联合国官员。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癌症病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已两年多了,又不给放风,年幼的儿子(十岁不到)日日思念母亲,从没见面,因为她不愿意让儿子知道她坐牢。她委托我把她的状况告诉海外人权部门和媒体,尽快帮助她。我在狱中全身皮肤腐烂时,我告诉公安,出于人道你们必须让我回澳洲恢复健康。何况我没有损害人民及社会任何利益,只是信仰“真,善,忍”。公安负责人说监狱是改造人的,如果我不放弃法轮功,就将把我永远关押下去。姓张的犯人打了我,我怎么可能跟她有联系呢?
第六:
叙述:“他们还逼着我们做工,有时一天十几个小时。有一次,从早上七点一直做到晚上十一点,实在太累了,大家都睡着了。可是狱警拿着电棍逼我们起来做工,说要明天交货。如果有人来参观,就把产品藏入床底下,对于他们这样非法剥削犯人的劳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就开始罢工,然后狱警叫来了所长,我就跟所长说:‘我要告你们这种剥削劳工的非法行为。’”
问:做什么样的工?这种产品有什么特别的,以至于有人来参观时产品被藏入床底?你怎么进行绝食的?这个绝食带来何种反响?
答:做的都是出口产品(如珍珠项链,在羊毛衣上绣花,在牙签上做圣诞树和一系列圣诞礼品,圣诞树上的小灯泡等等。因为是非法劳工和出口产品,所以有人来参观时牢教所看管人员就让我们把产品藏入床底下。另外看守所,拘留所在法律上规定是不允许犯人劳动。
我在上梅林第一拘留所只要求看『转法轮』一书,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不给,而让我绝食二个月左右。当时我整天处于昏迷状态,发高烧,抽筋等等。我从一个一百多斤的体重瘦成皮包骨。每天我只喝一杯水。当我们处于昏迷状态时,公安还要骂我:死了不如一条狗等等一大堆话。
第七:
叙述:“因为是澳大利亚政府把我从死亡的边缘上救了出来,我才有机会跟你们讲述我所受的迫害。然而千千万万的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所遭受的迫害比我更加悲惨,但他们却没有我这样的机会能去世界各国揭露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残忍、卑鄙和惨无人道。有的学员甚至被活活地折磨死了,有的被逼疯了,有的女学员被犯人和公安轮奸。江泽民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政策是:经济上截断,精神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问:你知道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年龄都多大?
答:被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致死的从八个月的婴儿直至70岁的老人。
结尾:
在这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中国政府居然信口雌黄,叫嚣什么中国现在是人权最好的时期。他们不仅欺骗大陆百姓,还妄图欺骗全世界人民。众所周知,江泽民邪恶集团两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登峰造极,前所未有,这是人权状况最恶劣的表现。只有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才是中国人权的改善。全世界都在关注法轮功学员的命运和中国人权问题。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