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被非法判刑七年后,被关入辽宁省女子监狱,不到一个月被迫害出各种疾病,目前情况严重,狱警称时刻有生命危险。
孙敏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法官王艺涵非法判刑七年。孙敏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刘文娜于八月二十八日维持冤判。
二审判决后,法院方面没有通知家属。孙敏的父亲在九月上旬得知消息后找法官王艺涵要《判决执行书》,因为只有拿到《判决执行书》才能到看守所探视孙敏,但是王艺涵躲避不见,孙敏的父亲又几次打电话给王艺涵,王艺涵一直撒谎说判决书没到她手,致使孙敏的父亲在孙敏被非法维持原判之后、转到监狱之前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无法见到女儿。
孙敏于十月十日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迫害。十月十三日,监狱狱警打电话给孙敏的父亲,孙敏的父亲因外出没有接听到,十月十八日上午,监狱方面再次打电话给孙敏的父亲,说孙敏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好,家属能不能拿钱给孙敏治病。孙敏的父亲说:“你把人放了,我给她治。”
十月三十一日,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的狱警胡某与陈某来到孙敏家中,称孙敏身体状况很不好,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过缓(四十次/分)、高血压(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时刻有生命危险,并哄骗孙敏的父亲在她们拿来的资料上签字。孙敏的父亲要求接见孙敏,胡某称监狱正在修理大门,不能接见,让孙敏的父亲等电话。
而孙敏的父亲自女儿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至今一直不能见到她。
孙敏在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身体健康,不曾有过任何疾病。而孙敏在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才短短几天,狱方就称孙敏时刻有生命危险。使我们不敢想象她经历了怎样的非人的身心折磨,尤其是在被转到监狱的短短几日里。
在此以此正告所有违法犯罪的执行者,为了你们自己以及你们家人的未来,赶快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