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殴村妇瘫痪三年 仍逍遥法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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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邯郸武安市活水乡活水村法轮功学员石云兰二零一四年被活水派出所所长率七、八名警察殴打致瘫痪,至今三年了,不但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伤者至今欠下的二十五万的医药费也拒绝支付,对于赔偿金也只赔了五千元。石云兰的家人表示一定要告到底。

石云兰被中共警察殴打致瘫痪

医院谈话记录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活水村法轮功女学员石云兰、刘考凤一起散步至村边大桥时,被警察绑架到活水派出所。活水派出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指使七、八个警察将刘考凤绑在椅子上不停扇耳光、踢打,刘考凤一颗门牙被打掉,血流不止,打人警察害怕留证据,赶紧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打完刘考凤后,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又到另一个房间里,一进门什么也不说举手照着石云兰头部猛打,时间没多久,石云兰被打得呕吐,不省人事。郭宏杰、李鑫绍发现叫不醒石云兰,着了慌,在十月十日凌晨六点将昏迷的石云兰送往武安市第一医院。第二天下午一点,医生给石云兰做了开颅手术,由于被殴打造成头颅内出血时间太久,造成石云兰话语不清,下肢瘫痪,三年来只能坐在轮椅上。

活水派出所警察在石云兰入院时交了一千元医药费,后陆续给了几百元后,便开始推脱责任,拒绝支付医药费。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石云兰在武安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已三年,由于医院后期未收到派出所方面的付款,石云兰脑部右侧缺失的头盖骨二次修补手术一直耽搁着。目前已欠医院二十五万元医药费。而武安市公安局方面拒绝立案和开验伤单,派出所方面不出面解决费用问题,石云兰被扣押在医院整整三年也无法出院。

石云兰家属在经过三年的控告和逐级上访后,武安市有关部门把赔偿事项压给了武安市活水乡政府和武安市活水派出所两家单位。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活水乡政府给了五千元钱后,对于家属依照法律列出的赔偿金,开始和活水派出所互相推诿。

家属多次逐级向邯郸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及打人者刑事责任,法办打人凶手,并要求赔偿。邯郸市纪检委部门也四次派人到活水乡派出所照相、采集派出所警察相片,让刘考凤指证打人凶手。

对于活水派出所警察无故毒打两名法轮功学员,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触犯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家属表示不管告多少年,砸锅卖铁也要告到底。


主要责任者:

河北省邯郸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遭车祸报应)
河北省邯郸武安市活水派出所副所长李鑫绍
原武安市公安局局长黄玉凯
原武安市委书记张臣良(已遭报应被逮捕)

活水派出所:
办公室:0310-5975110、0310-5985110
所长郭宏杰:13803201001
住址:武安市八栋楼小区,邮编:056300
副所长李鑫绍:18931600150、15081019110
住址:武安市东关街果园街4排2号,邮编:056300,其父李林刚。
副所长王保书:18231051520

河北省武安市政法委:0310-5653587、0310-5689931
河北省武安市信访局:0310-5178766
活水乡政府各办公室:0310-5975839、0310-5975668、0310-5975918、0310-5975995
活水乡书记王旭东:15230050288
活水乡司法所所长郭延华:17703300184,主管石云兰案件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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