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新闻采编高维平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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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北京东城区法院对东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维平非法开庭。法官仅允许四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高维平

高维平由法警架进法庭,面容消瘦,略显憔悴,行动缓慢。在辩护律师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高维平戴着的手铐。在回答法官问题时,高维平反应有些迟缓。

现年五十二岁的高维平女士,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一九九二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好了,皮肤白里透红。

她按照法轮功要求的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利益上,先人后己,她曾几次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与他人;一九九八年中国大水灾,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灾区失学儿童。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高维平女士多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三年,被侨办、中新社非法处分、扣发工资、无故开除、失去经济来源,被迫与丈夫离婚,孤身一人生活。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高维平被书店经理诬告,遭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数名警察绑架。

该派出所成立一个近十人的所谓“案件小组”,将高维平构陷到东城检察院。十一月三日东城区法院对此开庭。

东城区刑一庭法官白崇伟、陪审员宋晓鹏对高维平进行构陷。

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人佟捷一直不断的宣读王府井书店郭俊涛、白某某等的所谓证词,并提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辩护律师在中国法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框架内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高维平无罪。

高维平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并叙述了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自己受到的迫害,陈述多次被白崇伟打断,无法完整陈述。


相关单位和人员如下:

一、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邮编:100007
涉案主审法官:刑庭副庭长白崇伟,电话:01084190716
审判委员会委员(案件最终判决需要全体委员参与)赵军:01084190000、薛峰:13601323103、王波:01084190000、张永忠、孟德英:01084190651、范国伟:01084190077、狄启骋:13681113496、芦超、罗成芳:13901124923、李恩义:01087895141、田国庆:01087895271、佟永英:01084190701、岑翀、曾进:01084190602、刘润华:01084190652、胡秉义:01087895301、全玉海:13701039069、姜在斌:13801069316、董菲:01084190161
陪审员:宋晓鹏

二、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四北大街265号,邮编:100007
电话:010-59115830、010-59558976、01059558977
涉案检察官:公诉一处佟捷,电话:18911018787
检察长蓝向东:18910837888
副检察长宋志虹:18911018836、温长军:18911018839

三、王府井新华书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邮编:100006
举报高维平的员工:郭俊涛13436957693、白某某
电话:010-65132842、01065252592
客服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电话:010-85118110
邮寄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218-2号4层,邮编:100006
涉案警察包括:
负责人赵永新:13661363138、陈小林:15810991738、杨云庆:13501211779、李海宽:13701019608、张文潮:15001270128、张灵甲:15120072707、吕甫钢:13521273816、王江立:13901020567、董建军:13651397655

五、东城区交道口派出所(参与高维平案件的)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板厂胡同7号,邮编:100007
派出所电话:01064040877、01084081657
涉案警察李敏学:01084081557、纪文龙:01084081557

六、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北京市公安局,邮政编码:100740
警察:腾静(参与高维平案件的提请逮捕承办人),电话:0108522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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