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港市滕秀玲遭受的残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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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东港市五十二岁的滕秀玲,以前身体患有胃溃疡、胃窦炎、脑神经衰弱、便秘等多种疾病;又练了多种附体功,结果越练越坏,身体非常虚弱。一九九七年十月修炼法轮大法后,附体全部被清理掉了,身体健康,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非法打击迫害法轮功,亿万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滕秀玲也多次被绑架关押迫害,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再次被绑架并非法判刑,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监狱多次拒收,最后被当作精神病人送入沈阳女子监狱,在监狱里的医院监区被迫害了三年半,期间不会说话,被强迫服药,经常不断的抽风,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下面是滕秀玲自述她被迫害的经历:

三次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三点,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多名警察在法轮功学员我家附近蹲坑,早晨六点钟左右,六名警察冲进家中,将我暴力绑架,同时抄家抢劫。由于惊吓过度和警察的殴打,我当即身体抽在一起,神志不清。就在这种情况下,警察粗暴地将我抬上警车,拉到丹东振兴区肛肠医院强行体检,医院检查说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叫警察赶快将人拉走。警察硬说我是装出来的。医生当时很气愤,逼着警察写保证、签字、画押,否则不收。警察只好打电话给我家人,将我接回家。我回家后长达十二天不会说话。

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大东公安所几次打电话给我家人,叫我去大东公安所,谎说要还给我他们抄家抢走的东西。我知道他们又在耍花招儿,就没有配合他们。同年九月一日下午,我上街办事,在出租车上偶然碰到本村妇女主任杨玉萍(本村参与迫害法轮功主要人员),她见到我后,当即掏出手机,给村治保主任肖光远发信,当时被我看见了,我被迫下车。肖光远接到杨玉萍的举报后,于当日下午到我家去骚扰。家里有我母亲还有妹妹在家,随后我被东港市公安局非法通缉。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中午,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管晓东为首的八、九名警察闯入我家中,再次暴力绑架我。警察将我抬上警车,我在暴力绑架迫害下,身体四肢抽在一起。警察不顾死活的将我拉到丹东振兴区肛肠医院强行体检。被抬进楼内放在水泥地上躺着,警察还时不时的用脚去踹我,就说我是装的。我全身不停地抽搐着。医院查说我的情况很危险,但是,警察还是不顾医嘱,强行将我拉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因我病重而拒收。

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警察打电话请示大东公安所所长宋诗文(现任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后,又将我拉到大东公安分局院内,将我放在面包车后座上躺着,直到下午五点三十分,警察才打电话叫家人去接人。我妹妹去到后,十多个警察聚在一间屋子,故意找茬儿谩骂我妹妹,并抓住我妹妹的衣服,两次将她从屋内推到走廊里。妹妹大声喊:“警察还打人!把好人抓到这里,给迫害成这样,你们全是土匪!”走廊里有来往到此办事的人,听到喊声,都大声问:这里还有土匪啊?警察怕恶行曝光,这才收手。此次摧残折磨使我回家多日后才康复。

被非法构陷过程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我被放回家的第三天,东港市公安局指派大东公安所警察到我家,告诉我及家人:“已经撤销对你的通缉,你就在家炼吧,以后我们不抓你了。” 事实上,他们已经将我非法起诉到东港市检察院,用这种欺骗手段麻痹我。日后大东公安所的便衣警察一直跟踪监视我。东港市检察院非法将我起诉到东港法院。

八月三日,一位自称姓于的人,说他是东港法院的人闯入我家,叫我跟他一起去东港法院去签字,说是履行程序。我就没有配合。并且劝告他,大法弟子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迫害大法弟子违背天意,违背国家法律,害的是自己。这个人没说什么就走了。

九月五日,这位自称法院姓于的人又来我家,还叫我跟他到法院去,我知道他们又要作恶,我还是不配合他,父母和弟弟妹妹等家里亲人大法弟子都给他讲大法的真相,于某听不进去,还威胁我和家人:“反正我来告诉你们了,你们要是不去,公安局有的是人,十个,二十个,五十个……”说完就走了。

九月六日,这位于某又来我家,这次来叫我的家人去法院一趟。此人对我说:“你的案子跟别人的不一样,因为你有病,为了结这个案子,所以我才一个人到你家来了。你要不相信,叫你家老人跟我去一趟也行。”。我们都没配合。

九月十八日上午,于某又来我家,叫我在家等着,哪儿都不要去,说下午他将带一位女人来跟我谈。当日下午跟来一位女人是东港市检察院公诉科的曲红玲,这位于某也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叫于雷,曲对我说:“你以前的那些资料(指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从我家抄家抢走的真相资料、耗材等),你就应该为你的信仰付出代价。”说着,逼迫我在他们伪造的东西上签字。我一看是他们伪造的东西是用来迫害我的,他们又要作恶,我心里一紧张,身体又开始抽动起来签不了字。他们就强迫我的老父亲代替我签字。老父亲害怕他们再干出更缺德的事来,被迫顺从了他们。签的是什么字我父亲签字时。曲红玲用手挡着不让我父亲看清楚纸上写的具体是什么。

这两人走以后,我家附近就发现有人蹲坑,要绑架我,我被迫流离失所。同时将以上东港市公检法合谋构陷迫害我的迫害事实在明慧网上给曝了光。十一月七日,东港市法院将案子退回检察、公安部门。

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早晨,我与丈夫、妹妹、外甥女一起到丹东火车站送我大姨返程回家,随后,就方便与当日过生日来买东西的侄女一起到丹东鸭绿江公园和锦江山公园逛逛。来到锦江山公园,我和妹妹坐下休息时,有一位便衣中年男子装模作样的从我身边往山上走。经过时,我妹妹看到此人用不善的目光打量着我。走过不到几分钟,此人又返回来,还从我的身边经过,还是那种目光打量着我。家人感觉此人不象是好人,就离开了公园。

中午十二点左右,我们来到丹东金元宝商场四楼,陪侄女和外甥女两个孩子买衣服。丹东国保支队大队长杜国军为首的六、七名便衣警察突然窜到楼上来,冲到我面前,不出示任何证件于身份证明就将我按倒拖到商场步行楼梯的过道里(因顾客走电梯,不走这里)。我的鞋被拖掉,又将我从步行楼梯一直拖到商场一楼门外的台阶上。因该商场楼下是丹东步行街,来往行人很多。杜国军跑去叫来一辆假牌子、貌似民用的白色轿车(公安系统的作恶工具),警察拼命地将我往轿车上拖。

当时围观群众约有三、四百人。警察的暴力行为从商场里的顾客、卖主到楼下的围观群众都看到了,群众都以为警察是公开抢劫的流氓地痞或故意闹事的不法分子,因此很多围观群众都喊:“赶快打电话报警!倒车前面挡着别让他们跑了!”

我当时高喊:“修法轮大法做好人没有罪!警察随便抓好人执法犯法!”“法轮大法好!”围观群众一听,原来是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很多人都同情法轮功学员,都知道警察杜国军一伙将我拉到丹东振兴区肛肠医院(丹东恶党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定点医院)去体检要将我送进看守所。

由于暴力绑架,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到我被送进医院,我的身体一直是抖动不止,而且说不出话来。我被送进医院时身体抖动的格外厉害,因为我当时两手背铐住,铐的很紧,我的手当时就肿起来,两脚又被沉重的脚镣铐住,因为我身体抖动不止,快抽到一起了。医院无法做检查,医生拒绝给我做体检,让警察把我拉走。

一直到当晚十点被送进看守所时我的身体还是这样抽动不止。次日,东港市公安局局长张振喜下令非法逮捕我,同时将我提交东港市检察院。八月八日,我被非法起诉到东港市法院。

我被押到东港市法院接受秘密非法判决时,我的身体也是抖动不止,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两脚仍被沉重的脚镣铐住。东港市法院给我非法判刑,不开庭,也不通知家属,只有我一个人。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东港法院的办案人带着非法判决书到看守所强迫我在判决书上面签字。我拒绝签字,东港法院负责办案的李新田和韩贵元按住我,强迫我签字,我身体又开始抽动起来,嘴里吐着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就在这个时候,李新田和韩贵元趁机拽过我的手,强按着我的手在判决书上签上我的名字。同时又强按着我的手指在判决书上按上了我的手印。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丹东看守所打电话给我的丈夫,叫家人去看守所接见我。并且限定只准去四人。好歹商量,又多进去一人。当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在一间很窄小的接见室里,我的父母、丈夫、妹妹隔着铁栏杆看到身体瘦弱的我双手颤抖,不会说话,无法与她语言交流,我只能眼含着泪水望着来看望我的家里亲人。

父母看到我被迫害成这样,非常痛苦。父亲说:“记住:我们都支持你!修大法做好人没有错,走到哪儿都不能转化,我们在做好人,他叫我们往哪儿转?转成坏人吗?”我向父亲伸出大拇指表示理解。妹妹也告诉我:“不用怕,做好人在哪里都是堂堂正正。坏人总有一天要被清算的!”我攥紧拳头贴到胸口上,坚定的点了点头。

此次接见后,我的身体出现更加不好的状态。我被拉到丹东人民医院(原丹东铁路医院)一路上都是打着氧气。我坐在轮椅上,到医院门口时我又开始抽起来,抽的两只手都是黑的被推进人民医院 做CT检查时 看守所警察张丽(现任女所副所长)告诉医生我是装的,实际没有病。医生检查后气愤的说:“我干了二十年也没见到过这样的病人!她不是装的!(当时我的血压低压是40 ,高压是80)你们把她家人的电话号码给我,我与她家人直接联系。”我抽风的当时正好赶上来月经,月经都是黑色的,月经浸透了我的裤子。

被当精神病人入狱遭折磨

此次接见以后,我被强送沈阳女子监狱。监狱拒收,我被拉回迫害部门,又要把我当作精神病迫害,但是丹东蛤蟆塘精神病院没有得到精神病的证明,将我退回看守所。

十一月初,丹东看守所再次打电话叫我家人去看守所接见我。我的弟弟、妹妹去到后,警察不许妹妹接见我,只许我弟弟一人见我。从警察嘴里,弟弟得知,上次接见以后,丹东看守所连续几次将我押送沈阳女子监狱,而且都因病情太重被拒收退回。弟弟要求放人被拒绝,看守所要求弟弟交三千元钱,说是给我检查病,并说如果查出确实有病,就放我回家。弟弟反问警察:“我姐要是没有病,监狱为什么不收、几次退回呢?”警察无言以对,马上又改口欺骗弟弟到街道社区开一份证明,证明我被迫害之前得过“癫痫病”,如果能开出证明信,就给办保外就医(实际上,警察可能是为了再次送精神病院迫害)。我弟弟非常气愤地正告他们:我姐姐从没得过“癫痫病”,为什么要撒谎呢?并正告他们:修炼法轮大法十几年,身体一直非常健康,从没吃过一粒药。我姐姐现在的身体状态完全是因为连遭警察暴力绑架迫害造成的,街道社区的人也没在现场,他们如何给证明?人给迫害成这样了,还想开假证明、找借口推脱责任!?警察勒索不成,冲着我弟弟叫嚣:“你们不开证明,我们自己去开!”几日后,家人又到看守所要求释放我,看守所仍坚持要家人交钱、到街道社区开证明信,家人再次拒绝。 同时抗议他们将我反复强送监狱,我连续被强送沈阳女子监狱又被拒收退回。一共退回三次。

三次退回后,我都被送进丹东蛤蟆塘精神病院强行做精神病鉴定检查。最后得知,丹东蛤蟆塘精神病院做不了这个鉴定,没有这个权利,必须到国家指定的精神病鉴定医院鉴定才行。这种鉴定医院,辽宁省共有两家,一家地址在辽宁大连,另一家地址在沈阳。

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最后一次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这天我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之前又被拉到沈阳精神病鉴定医院在去往这家医院的途中,警车快到医院时途经名叫哈王坟、陵园等地方。东港市法院与丹东看守所合谋,以非法手段在这家医院给我开了一份精神病假证明到医院以后医院没有给我做检查,他们只是到这家医院去拿这份假证明,大概十几分钟,拿到假证明之后才将我拉到沈阳女子监狱,送进监狱之后监狱将我直接关进医院监区同精神病人关押在一起。

我被当作精神病人在监狱里的医院监区迫害了三年半的时间,在这三年多的非法迫害中,我不会说话,被强迫服药,经常不断的抽风,我承受了人所不能承受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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