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大法的。自己从小做人做事很讲原则,根深蒂固的观念使我凡事都要按这些所谓原则去较真儿,而这就成了修炼路上束缚我提高的障碍。每每看到同修不正的表现时,我就想,师父真慈悲,门全打开了,这样的人也度,要是我,我真是容不下啊。
近期在和同修的配合中,在人心的摩擦碰撞中,我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在过程中学会了放下自我、转变观念,当然还修的不够扎实。下面说说其中的点滴体会,也是在理清,在以后有限的时间里做到真修实修。
放下人的对与错
2015年下半年,我换了个轻松的工作。协调同修认为我学习能力较强,就让我参与手机救人项目,我也接受了。但原来一位参与该项目的A同修却处处表现很排斥我,不想让我插手。其实这位同修主要承担劝善信这块儿,但她宁可不写劝善信了,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手机项目中,好象在和我比试。在同修们一起交流时,她也总是表现她付出的多,做的好。
在矛盾面前,我并不坦然,所以做事消极,协调同修感到不满意,因此不太理睬我。负责手机项目的同修本来很期望我能做好,看我不主动,当着很多同修的面对我发火。我在夹缝中,真的是很难受。思前想后,觉的也没必要抢着做什么,就和协调同修说,我可以承担劝善信救人,但协调同修不同意,坚持让我做手机救人的项目,由A同修负责劝善信。我也明白协调同修是按我们的特长来分配的,比较合理。协调同修和A同修交流,但A同修没接受协调同修的建议,还差点吵起来。在以后几次配合营救同修的过程中,A同修都不情愿或干脆拒绝写劝善信。于是我对A同修耿耿于怀,看她就很生气,即使她没在眼前,心里也总想着她的不对,认为她为人处事不地道。那段时间孩子总说我面目表情不好,但我却感到自己好委屈,不断的和协调同修抱怨,协调同修也没办法。
我和另一位同修说出了自己的苦恼,这位同修说:我发现你在讲的过程中,总是说别人的不是,她怎么怎么了,总是认为自己好,自己对,可是没有向内找啊,为什么遇到这件事,遇到这样的表现,触及了自己什么?应该是怎样的心态?
同修的话提醒了我,师父在法中说:“吃苦受难是除去业力、消除罪过、净化人体、提高思想境界、升华层次的大好机会,是大好事,这是正法理。”[1]其实这些复杂的人心表现正是提高自己的机会。负责做什么真的不主要,关键是自己会不会向内找,我找下去,发现自己的人心还真是不少:当同修排斥我的时候,我的怨恨心、妒嫉心、争斗心同样强烈,表面看起来还挺能忍,但实际是变异的好人观念隐藏下的怯懦和面子心。意识到自己这些不好的人心后,每当这些不好的人心反映出来,我就抑制它,不承认它,并发正念清理自己,渐渐的平静好多。
后来一次配合营救同修时,A同修和这位被迫害同修比较近密,她想写劝善信了。但由于她之前不愿意写劝善信,所以这次协调同修也没建议她写,她又感到不舒服了。就在我们要将被迫害同修的明慧报道和其它真相资料在同修所住小区散发的头一天,A同修在学法小组找个理由,冲着我大声质问,而且说着说着就跑题了,我有点糊涂,心想:这是哪跟哪啊。但马上平静了,心想又是考验,可别动心。后来A同修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次和我苦恼的说:我怎么总是老往前抢啊,怎么办呢?我知道A同修虽然没好意思直接和我道歉,但她在向内找,在提高。
去除对他人的负面思维
当然这种容量的扩大对一个真修者应有的境界来说还远远不够,因为形成了顽固的人的理,我的人心还在反反复复中锤炼,在今年营救B同修过程中,我再次受到了冲击,使我更加正视自己的问题。
B同修这次被迫害,我们在第一时间征得家属的同意,聘请了外地律师。B同修的案件似乎比较严重,警察一直不同意律师会见,我们对里面同修的被迫害情况毫无所知,律师也很泄气。因为律师在外地,代理案件多,我们沟通的也有限,特别是律师听说同修的案子是省厅下令的,律师感到有压力,不太愿意和我们往前推动案子。我对律师的表现很不满意,产生了换律师的想法,但因为涉及到更多费用,同修们都有顾虑。
此时,不仅律师的表现不尽人意,B同修家属也和我们产生了隔阂。B同修妻子在外地,不能回来直接参与营救,但我们把B同修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最初配合的时候,她很感谢同修的付出。B同修妻子九九年之前也修炼过,后来由于中共打压,就放弃了,而且在B同修以前被迫害时,她都是通过常人花钱、找关系,替家人写保证,把B 同修弄出来。最近两年,她又从新修炼了。这次迫害发生后,她和迫害B同修的办案警察在微信上联系、讲真相,B同修妻子认为该警察能接受些真相了,但该警察对律师和B同修父母拒不接见,而且在电话里态度恶劣。我们将该警察多次的迫害行为整理成材料,在明慧上曝光。办案警察对此非常生气,和B同修妻子说我们在说假话,其实我们已经做过调查了,都是事实。结果B同修妻子就说我们不善。她还说:我就是能对警察特别的慈悲,对同修特别的苛刻。我心想:这哪是真善,简直是里外不分!因为她前些年的修炼表现,我认为她法理不清,心里对她有了成见。
警察并没有从B同修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就把B同修从看守所转移到某地。我们知道情况后,非常着急,和B同修父母一起向有关部门控告警察的不法行为,该警察受到了调查,他和B 同修妻子说不要再控告了,他们对B同修非常好,他们同意放B 同修,在等上级的批复。我们无法判断警察的话是真是假,而且得知同修其实是被单独关押洗脑,所以觉的不能停止控告。但B 同修妻子坚持让我们停止控告,并因此和我们大发脾气,最后干脆不联系了。我的人心也起来了,心想:不管就不管,讨好邪政会上魔鬼的当,那就看看结局会怎么样!
当然明白的一面,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是符合旧势力的,这个整体确实有了明显的裂痕,邪恶会钻空子的,时间一天天过去,同修还在里面受迫害,怎么样尽快弥补裂痕呢?我天天问自己:她(B同修妻子)怎么就不改变呢?师父看我不悟,一天早上将一句话清晰的打入我的脑中:“她不改变,是因为你的层次不够、你不变。”我在心里反复琢磨这句话,问自己要改变什么呢?
慈悲的师父再次为我做了安排。一位外地同修恰巧有个机会,这时和我简短交流她营救中的感受。同修说:“在营救的过程中,我逐渐降低了对律师、对家属、对同修的要求,真正用慈悲和正念看待众生。”这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慈悲和正念?我好象不是这么待人的。我在做事的过程中,总是感到这不满意,那不可心,对别人的负面想法很重,认为别人有问题,都不符合自己的理想标准。原来是需要我清除对他人的负面思维,放下自我,不去要求别人啊。
在与律师后续的配合中,我不再嫌律师没有正念,律师作为一个生命,他受邪党的毒害,不信神的存在,对大法了解也很表面,所以还需要我们多多给他讲讲真相,使其真正明白,才会升起正念。后来律师曾给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材料,里面有段文字不合适,有承认旧势力安排的意思,当然律师对此没有清醒的意识。一位同修从修炼的角度和他直白的讲道理,律师觉的同修在怀疑他的能力和水平,律师的自尊受到了冲击,态度很固执,坚持不去掉这段文字。这样两个人说来说去,都在僵持着。从同修的表现中,我看到了自己曾经的不足。我不急不火,一边清除律师空间场中的不正因素,用正念加持律师,一边试着从另一角度和律师缓缓的交流,结果没说几句,律师马上就说:按这位大姐说的,我同意拿掉。其实按照法理而言,同修的话更有道理,只是律师作为常人接受能力还很有限,我尽可能从律师能够理解的角度讨论这事,特别是当时自己心态纯正祥和,而且给以律师的是正念和善,所以律师在心里不抵触了。
对于家属同修那边,我想和她联系,但又觉的她脾气好火暴啊。当然这丝念头一出,我马上想:不要那么想同修,不要这个观念。非常美妙的是,当天晚上就有同修和我说,B同修妻子要和我联系,我感到真是惊喜,心想:真是谢谢师父了,弟子的心,师父都知道!结果B同修妻子和我说话一直很客气,我们彼此把心打开,沟通的非常好,他妻子也同意继续控告。结果没几天,B同修就回来了。
修炼了这么多年,一直把做事当成修炼,只是最近才摸到修炼的边儿。修炼路上,向外求,无疑是举步维艰,向内找,才能峰回路转。做事时如果钻到具体事件中,遇到问题就会感到迷茫,可是一旦能够跳出来,看看修自己哪颗心,那就清晰多了,其实这个过程才是修炼啊。而这个过程离不开师父为弟子苦心的安排和点化,还有同修们的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越最后越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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