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呼伦贝尔市莫旗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肇淑芝在扎兰屯市和同修集体学法时被绑架,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扎兰屯市看守所。当时被绑架的同修有孟慧玲、王宝华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参与绑架的有一个扎兰屯市副市长,三个公安局长、国保警察王文生、“610”及特警等20左右人。
这次是善良的肇淑芝女士第八次被绑架关押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肇淑芝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莫旗“610”、国保大队、公检法司不法人员非法判刑、劳教、看守所关押、洗脑班迫害。她曾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两次非法关押,一次洗脑班迫害。她曾遭受过野蛮灌食、串“糖葫芦”、戴支棍儿脚镣、灌盐水、上大挂、奴工等非人迫害。
肇淑芝女士,满族,以前在呼伦贝尔市莫旗中心商店工作。她孝敬公婆,赡养老人。丈夫的哥嫂中年都相继病逝,她将三个年幼的侄女都接到家中,还有自己的俩个女儿,共五个孩子,和丈夫共同分担解忧,承受生活的压力,直至三个侄女出嫁。肇淑芝的丈夫(现已离婚)经常说:肇淑芝是我们家的功臣。多年的操劳,使肇淑芝的身体每况愈下,患有神经性头痛、心脏偷停、胃痉挛、尿道息肉等多种疾病,生活得非常痛苦,北京等各大医院都去过,均未能治好。一九九九年一月份,经同事介绍,开始走入大法修炼,身心受益。
下面是肇淑芝多年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晚,肇淑芝遭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610”绑架并抄家,肇淑芝被强行绑架到刑警队进行连夜非法审讯,他们抢走大法书籍、传单、传呼机一个。第二天肇淑芝被非法关押在莫旗看守所。在看守所因炼功,狱警王忠富(已故)在大队长李占英的指使下给肇淑芝戴支棍脚镣六个月,肇迎琴正念制止邪恶,大队长李占英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给肇迎琴也戴上了支棍脚镣,肇淑芝、肇迎琴绝食抗议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恶警狱医伊世敏伙同犯人给灌盐水,肇淑芝、肇迎琴绝食七天后脚镣被打开,肇淑芝曾绝食多次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
酷刑演示:戴铁支棍 |
二零零一年元旦,肇淑芝和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张权、张一群、肇迎琴、聂连辉、吴艳一同炼功,看守所大队长李占英、刘所长指使狱警王忠富(已故)、在押犯人王殿海(因车祸关押)等用多根支棍脚镣将六人串在一起,这种刑罚叫做“串糖葫芦”,将六人都戴上支棍脚镣锁在一起,这种刑罚使六名法轮功学员备受肉体折磨与精神摧残。因为炼功,警察“大个王”在门外往肇淑芝身上哧凉水。肇淑芝绝食抗议这种没人性的迫害,多次遭到暴力灌食。二零零一年约九月份,莫旗“610”头子张世斌向肇淑芝家属勒索三千元,肇淑芝被放回家中。
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肇淑芝去外地亲戚家串门,没有告诉管辖区第三派出所,“610”头子张世斌等去肇淑芝家,以肇淑芝不在家为由,将肇淑芝绑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大队长李占英将肇淑芝锁在床板上达两天。
二零零二年二月,肇淑芝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个月,莫旗“610”头子张世斌将肇淑芝非法劳教三年送往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肇淑芝在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遭受各种酷刑折磨:罚站、不让睡觉、24小时包夹监控、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让说话、用电棍电击(警察姓李)、打耳光(劳教所第三号头目周国玲)、用皮鞋乱踢(男警察姓李)、吊铐(警察姓狄)等方式进行酷刑折磨,强迫肇淑芝进行奴工劳动、对肇淑芝进行人格侮辱,狱警罗景芳对肇淑芝拳打脚踢。肇淑芝绝食抗议,他们对肇淑芝多次暴力灌食。肇淑芝被迫害已至生命垂危时,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通知肇淑芝家属准备后事,肇淑芝被家人接回莫旗家中。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因为韦昌峰、夏秀文、崔桂凤插播事件,被犹大崔桂华告发。莫旗“610”以莫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月份开法会为借口,将肇淑芝(鄂玉霞、袁延波、周玉臣、杨文华、郭菊花、敖荣华、许冬梅、常人司机韩广军、大法弟子家属——司机李久龙)再一次绑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肇淑芝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个半月,“610”头子张世斌将肇淑芝非法劳教三年送往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经图牧吉劳教所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被送回。
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即二十天后,莫旗“610”头子张世斌等一伙警察又闯进肇淑芝家,将肇淑芝拖上警车,戴上手铐,给肇淑芝野蛮灌食、打针,使她身体遭受了很大的伤害,张世斌直接将肇淑芝送往图牧吉劳教所,图牧吉劳教所再次拒收,张世斌贼心不死,又要给劳教所送羊,劳教所朱政委没答应,就是不收,于当天晚上肇淑芝被送回莫旗家中。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鄂玉霞被非法劳教期满,肇淑芝在路上碰到鄂玉霞母亲,说鄂玉霞从劳教所回来了。肇淑芝前去看望,肇淑芝刚走进屋,被莫旗第二派出所蹲坑的恶警跟踪、监视,第二派出所的恶警闯进来一帮,不听解释就把肇淑芝、鄂玉霞绑架到莫旗第二派出所。
之后鄂玉霞被劫持到“610”头子张世斌家洗脑班(这个洗脑班当时由公安局副局长张宝泉主管),肇淑芝遭受酷刑迫害。他们把肇淑芝手背过去用胶带捆到椅子靠背上。因肇淑芝劝一邪悟同修重新修炼,“610”头子张世斌找来邪悟同修的母亲,任其对肇淑芝辱骂殴打,这伙不法警察在一旁得意的笑。“610”头子张世斌又找来医院的大夫,从鼻孔往里插胃管,把另一头用胶带粘在头上(以便灌食方便),他们就去睡觉了,而肇淑芝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无法忍受。肇淑芝就用另一条没被锁的腿的膝盖一点一点把胃管从鼻孔拔了出来,胃管带出的血甩在墙上,肇淑芝把监控人员尼尔基镇政府邪党徒林岩和原第二派出所恶警敖X芳(现调往看守所)叫醒,让她们把肇淑芝手放开,她们见鼻管已拔出,只好把肇淑芝手放开。第二天找来医生检查,心肌严重缺血,预谋再次迫害肇淑芝,没得逞只好放回家。
肇淑芝在张世斌家洗脑班被迫害十多天,参与迫害的有:海拉尔“610”头子田莆、莫旗“610”头子张世斌、还有张世斌的妻子关万珍、邪党徒林岩、原第二派出所警察敖X芳、内蒙古鄂伦春旗犹大郭俊秀等。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十三日,因莫旗广场和张世斌家院内及四周出现大量法轮功真相传单,加上犹大张海涛的告密,张世斌穷凶极恶掀起新一轮迫害,莫旗“610”头子张世斌、恶警苗玉久、敖力强等和国保大队大队长谷晓鹏、敖小光及第一派出所警察、第三派出所警察私闯民宅,于九月十二日、十三日相继非法搜查法轮功学员王立山、杨丽华、肇淑芝、林立杰、刘桂芝、杨桂梅(吉林籍)、赵德慧、李长吉、徐淑兰、包金宝家。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家实施抢劫。肇淑芝家所有大法资料都被抢走。肇淑芝的女儿贺群上前阻拦,610头子张世斌恐吓贺群:你再说,就把你也带走。
肇淑芝被非法关押到莫旗看守所。看守所大队长常靖华给犯人施加压力,犯人往肇淑芝头上浇尿,狱警常靖华、王忠富(已故)、杜玉林不但不管,还支持犯人行恶。(“610”头子张世斌等在杨桂梅租住的房屋毒打杨桂梅,三个警察将杨桂梅堵在屋里,杨桂梅被逼迫跳楼,在围观众人的指责下,杨桂梅被送往齐齐哈尔市医院,已造成残疾。赵德慧(离世)被非法抄家后,直接绑架到张世斌家洗脑班迫害半个多月,张世斌向赵德慧单位——旗政府勒索二千元,将赵德慧放回。王立山被“610”头子张世斌、国保大队警察抄家后直接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劫持到张世斌家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张世斌向王立山单位~人民医院勒索二千元(单位交)才将王立山放回;包金宝在张世斌家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张世斌向包金宝所在单位粮食局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五年约十二月份,肇淑芝在莫旗看守所被迫害约三个月,莫旗法院的法官海青哄骗肇淑芝说:“你在上面签个字,给你办保外”。肇淑芝不假思索地就签了字,没几天就被莫旗法院海青及“610”恶警张世斌等非法判刑四年,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监狱,当天直接送到攻坚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份,肇淑芝在呼和浩特第一女子监狱被迫害约三年,回到莫旗家中。
因为修炼法轮功,肇淑芝屡遭中共邪党多次迫害,肇淑芝的丈夫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精神打击,于二零一二年与肇淑芝离婚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肇淑芝在街上发神韵光盘和翻墙软件,被莫旗国保大队警察张柏明(大队长)、宋善依、第二派出所所长苏小明绑架到莫旗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肇淑芝在扎兰屯市和同修集体学法时被绑架,当时被绑架的同修有孟慧玲、王宝华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左右,内蒙古扎兰屯市一个副市长,三个公安局长、国保警察王文生、“610”及特警等二十左右人,突然闯进王宝华家中,将在场的法轮功学员团团围住,对室内进行搜查,抢走十余本大法书籍和一台打印机,把孟慧玲、王宝华、肇淑芝等七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扎兰屯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后又劫持到扎兰屯看守所非法关押。他们在法轮功学员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用万能钥匙进入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孟慧玲家分别于二十四日、二十七日被抄家两次,家中的衣物用品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室内有关法轮大法的粘贴和室外劝善春联都被撕下。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各个国家都是如此。拥有打印机是合法的,宪法允许范围之内,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
二零一六年三月,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的新原则,犯了法的公检法人员再也无法逃脱罪责。如果上级的命令是错的,警察有权拒绝执行。依据纽伦堡大审判,一个德国的法官说:“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希望扎兰屯市和莫旗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国保大队警察及公检法司人员,珍惜所剩不多的赎罪机会,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成为结束这场迫害的一份子。上天慈悲于人,还在给人赎罪的机会,珍惜法轮大法就是珍惜你们自己!
内蒙古扎兰屯市责任单位信息:
内蒙古扎兰屯市公安局
局长室:04703216671
副局长室:04703202106、04703204893
副局长韩杰:04703240178、13904706016、13314806016
国保大队王宇平:13947035888
其它:04703216556、04708311600、04703202899
扎兰屯繁荣派出所:0470-3302953
所长陈大刚:18647048536、13327008688
扎兰屯市政法委
书记巴建华:0470-3212362、0470-3213388
书记室:0470-3205809
办公室:0470-3211085
综合办:0470-3211039
维稳办:0470-3203794
610主任徐连臣:0470-3214910、13848030939、13190990088
内蒙古莫旗责任单位信息:
莫旗政法委书记 于再国 (办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公安局局长办公室:0470-4613876、4613571(总机2088)、4626660、4626625
莫旗公安局长郭金生:18804708887
莫旗“610”办公室:0470-4622610、4626281、4626282
莫旗“610”主任 汪仰泰:15694700210、15694701210
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谭景友:18504703835、13948606900,其妻赵晓静:13847043913
莫旗刑警队队长李文生:13904707186
莫旗监管大队(看守所)大队长李东:15904705511
莫旗监管大队副队长张海军:18504703852
莫旗政府办公室:0470-4613871、4626034
莫旗政法委办公室:0470-4613717
原“610”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张世斌:13848600007,宅电:4621889
原莫旗国保大队教导员李树华:13604742388
原莫旗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柏明:13847092340
莫旗第一派出所所长于彦祥:13947012939
莫旗第二派出所所长苏小明:138488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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