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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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丹东地区至今仍然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王玉、杨爱萍、孙立豪、赵雪景、李桂琴、张淑杰、赵洪娥、王桂芳及宽甸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凤城张庆贵与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凤城看守所,宽甸灌水镇王志杰及王女士被绑架后情况不详。王玉与杨爱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了。

非法构陷及非法立案、非法判刑

张庆贵驾驶电动摩托车搭载张胜琴、姜虹去大堡镇,因大堡空军场站部队士兵刘百强在附近树上发现一张“真善忍”挂贴,遂携一小分队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堵截,在车上翻出法轮功资料后,将三人强行带到大堡镇派出所,当晚凤城国保大队警察将三人劫持到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庆贵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被凤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胜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凤城法院非法下判决后,于八月二日将判决书送达张庆贵、张胜琴。张胜琴的家属委托本地周律师为张胜琴做二审辩护。

八月十一日,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张胜琴,张胜琴告诉律师,判决书中的所谓事实几乎都是捏造的,她已提出上诉。

李桂琴女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被丹东同兴镇五道村四组张伟泽恶告,当天下午在家中被同兴派出所警察与振安区国保警察抓捕、抄家。丹东振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对李桂琴非法庭审,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多次指出公诉人非法构陷行为。法官没有理睬。

丹东振安区法院七月二十八日对李桂琴做出非法判刑三年的决定。律师随即向法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李桂琴本人也于七月三十一日向丹东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公安、检察院、法院违法办案

王玉、杨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后,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王玉、杨爱萍家人无数次到公检法部门为王玉讨公道,法轮功无罪,并要求无罪释放都未有结果。

八月十七日,王玉的家属拨通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长张有利电话,告诉他:“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们找法院了,法院说只有你们撤诉,才能放人,你们就撤诉吧”。张说:“法院拿出意见我们才能撤诉,我们按法律程序办。”

八月二十九日律师接见王玉,得知构陷王玉的非法案卷又退回公安,看守所的监管人员也对律师说我们已向办案部门反映,超过十三个月,没有确切理由就得放人。

九月四日,王玉家属到检察院找到张有利,家属说:“其实你也是受害者,国家政策变化很大,你比我更清楚,并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及六月二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控告书一并交给他,劝他好好看看,依法撤案吧,为法轮功学员做好事会得福报的。张接过说:“我还要开会,我会参考的”。

王桂芳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合作区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近十个月了。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明白真相,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近日,家属打电话给潘嗣修,潘却说案子已交到振兴区法院,是经过检察院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潘说不能告诉,你们在起诉书上会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孙立豪、赵雪景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去丹东乐购商场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杜国军等人绑架、抄家。当晚两人被移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非法取证,后被劫持丹东金固看守所非法关押。赵雪景由于被非法关押,血压升至180℃,办案单位仍不放人。

非法构陷两人的案卷五月二十六日被送交丹东元宝检察院。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于六月二十七日退回公安。家属找到丹东八道派出所所长王立军,要求释放孙立豪,家属说:“国家新闻出版署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按《警察法》执法过错是要追究责任的,希望他能明辨是非,不要继续在法轮功问题上趟这个浑水”。王说:“不是我们干的,是市国保大队借我们的地,是他们干的”。家属七月二十日得知,案卷又送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绑架。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五九月刑满回家,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六年年三月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女子监狱都遭受长时间迫害。由于俩人长期非法在监狱,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赵鸿娥出现高血压240℃,张淑杰出现白血球降低,生命受到极大威胁。7月初,振兴公安分局不仅没有释放两人,又对赵鸿娥、张淑霞下了非法起诉告知书。两人均未签字。

宽甸县灌水镇王志杰、李延英及王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是到宽甸县八里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宽甸县灌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只知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其他两人被迫害情况不详。

十八年来,丹东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断的对公检法人员从法律、道德等方面讲明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不顾自己的安危唤醒他们的良知善念。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司法新政,对公检法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追责。但仍有少部分公检法人员在办案时依然知法犯法,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对抗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国策,延续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起诉、判刑,使法制倒退到文革水平。

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中国社会出现了让正常社会难以理解的荒唐事:对派出所每年强行分配犯罪指标,并用金钱奖励举报宣传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制造社会动乱。赵鸿娥、张淑杰、李桂琴等都是这样被谎言欺骗的人举报的。结果是整个社会是非颠倒、善恶不分,道德下滑。

正告那些还在执迷不悟之人: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不要再做迫害人权的工具。否则,未来“纽伦堡”大审判来临之时,下场是可怕的,正义也许会姗姗来迟,但永远不会缺席!

相关部门人员电话:

马延春,丹东市政法委书记,电话:13304152019
刘刚,丹东宽甸县政法委书记:13841533988,婆娑府街11号,118200
曲正堂,丹东振兴区政法委书记,办公:2027585、2027610,振兴区九纬路83号,118002
谢建勋,丹东振兴区政法委副书记:15841546137
汤文兵,丹东振安区政法委书记:13841589881,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吴兆会,丹东元宝区政法委书记:13842527713,元宝区新柳街8号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丹东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邮编:118000
院领导:
孙克敏:6277088,手机:15841590001
杜明强:6277159
王传福:6277217
姜锦晶:6277135
付金波:6277158
郝英武:6277287
孙振杰:6277047
马军:6277058
申连科:6277273
办公室
刘明诚:6277099
谢文波:6277162
杨俊莹:6277203(机要室)
孙晓萍:6277203(机要室)
李钢:6277211
李凤叔:6277059
陈亮:6277269
石玉:6277200
白洁:6277076
张政悦:6277076
李昌郁:6277010
刘智存:6277011
由远洋:6277061
政治部
李秀洁:6277153
张策:6277219
隋巍:6277108
张宇:6277278
陈建:6277207
姜楠:6277207
刘廷祥:6277183
李玉美:6277233
董志明:6277201
赵晓欣:6277168
王卫平:6277213
隋国柱:6277206
孔文倩:6277120
刘丹:6277261
审管办
王珞:6277212
李东明:6277222
罗姣婧子:6277152
张天骄:6277096
陈丹:6277214
技术处
闫晓峰:6277065
唐铭举:6277267
张鸿泉:6277267
姜雪:6277018
宋枫:6277258
刘海韵:6277121
司行处
张惠清:6277177
王楠:6277117
姜丹:6277169
乔黎:6277081
李国君:6277161
张俭灿:6277160
监察室
吴兆顺:6277195
温泉:6277093
基层委
刘成义:6277080
王殿龙:6277015
李学波:6277085
曲景学:6277138
信访办
侯维忠:6277049
韦东方:6277288
李东站(空白)
孙源林:6277128
王杉杉:6277128
赵婧:6277250
才珺:6277190
邓欣:6277082
监督办
葛英:6277028
耿昭苏:6277187
机关党委
涂凯:6277180
杨军:6277181
法官学院
韩云国:6277139
立案一庭
于景明:6277020
程继文:6277033
刘胜:6277027
吴辰:6277030
王坤:6277185
郑大威:6277103
王渝淇:6277271
姚润刚:6277008
门旭:6277143
立案二庭
于丕健:6277031
沈维刚:6277277
李大为:6277145
王玉瑛:6277105
王婷婷:6277270
鄂瑞雪:6277299
刑一庭
于义清:6277053
崔大勇:6277268
宁耕:6277063
董泽军:6277038
郑成垒:6277221
张轶:6277290
韩丹:6277112
高宝丽:6277293
任俊儒:6277166
尤亭丹:6277234
于洋洋:6277061
刑二庭
于蔚超:6277068
徐文峰:6277023
冯泰昆:6277051
刘加荣:6277052
王连友:6277283
王旭耀:6277179
李欣:6277239
安妮:6277208
刘智铮:6277279
卢丹梅:6277090
民一庭
于国兴:6277199
时磊:6277077
张春霞:6277021
吕伯昌:6277182
任飞:6277017
李存林:6277151
房春堂:6277215
王蕾:6277043
王杨:6277137
张倩倩:6277266
王海鹰:6277067
张东明:6277054
王晓宇:6277071
民二庭
王雪梅:6277071
曹立新:6277026
曹振宇:6277069
康璐:6277012
姜艳艳:6277136
关爽:6277210
王莉莉:6277150
徐征:6277263
董泽楠:6277194
张馨元:6277091
民三庭
黄日宏:6277100
李军:6277104
张峻峰:6277237
孙雪松:6277235
孔亮亮:6277189
李欣:6277297
槐福鹏:6277265
赵婷婷:6277125
于东霞:6277241
民四庭
卢春雯:6277086
常克明:6277127
姜淇瀚:6277171
张晓丽:6277285
刘云:6277036
李俊宜:6277259
行政庭
吕姝:6277087
李莉:6277034
仲莉宇:6277236
孙军:6277006
吕函朔:6277256
姜瑶裕:6277276
审监庭
赵娜:6277070
马晓明:6277255
卢国华:6277176
沈白:6277078
徐蕙:6277022
梁文玉:6277079
施建平:6277050
宋文珂:6277092
李斌:6277240
王丽娜:6277155
王晓玉:6277129
执行局
吴建军:6277218
李力伟:6277056
张广林:6277106
于海涛:6277126
白银河:6277073
王雷:6277228
于学宁:6277225
李国祥:6277226
王晶:6277262
张晓欣:6277089
孙士伟:6277035
尚洪飞:6277029
陈刚:6277130
孙健:6277132
王宝:6277173
白国杰:6277196
赵晓日:6277013
王冠群:6277230
赔偿办
王作伟:6277146
屈中华:6277272
于冰冰:6277252
法警队
丁军:6277156
邹光:6277109
于军:6277055
刘楷楠:6277298
法警队一大队
李茂松:6277229
李少平:6277111
浦宏伟:6277046
金光:6277048
白玉杰:6277040
李哲:6277041
杨毅:6277257
张永兴:6277193
郭晓琳:6277232
法警队二大队
王琪:6277039
王金波:6277045
杨远军:6277275
卜宪荣:6277202
张海滨:6277209
计策:6277281
大阳物业
郭丽:6277122
值班室:6277001
值班室:6277004
值班室:6277002
值班室:6277003
监控室:6277119
法庭入口(安检):6277205
食堂:6277037
小车班:6277005
大车班:6277009
孙同权:6277107
刘志强:6277113
接待室:6277154
会议室
党组会议室:6277274
中层会议室:6277197
审委会:6277284
老干活动室:6277223
视频会议室:6277184

丹东元宝区检察院电话、地址:元宝区菜市街2号
检察长室: 6276555
姜玮宇 检察院检察长,手机:13904152223
副检察长室:6276588、6276599、6276581、6276518
纪检组:6276597
政治处:6276503
办公室:6276533、6276511
政研室:6276535
侦查监督科:6276538
公诉科苗科长:6276513
尚书检察员:6276543
渎检科:6276571
民行科:6276590
控申科科长董艳华:6276516
反贪局:6276566
反贪侦一:6276526
反贪侦二:6276525
预防科:6276590
法警队:6276594
刘新 公诉科科长
于小伟 检察员
李颖 检察员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丹东振兴区锦山大街317号,邮编:118000
(已走于春良,副检察长,办:0415-2027999)
唐喜国,副检察长(主持工作) ,办:0415-2027568,宅: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
张亚君,副检察长,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马庆懿,副检察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徐伟,副检察长,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韩景武,副检察长,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
黄小刚
副检察长,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
刘平,侦查批捕,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
张云鹏,案管科长,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
张有利,公诉科长,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孙国志,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
朱晓峰,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904950050,办:0415-6276438
张昱,科员,手机:13464526423,办:0415-6276443
尚秀丽,科员,手机:13704150076,办:0415-6276419
朱文旭,科员,手机:15841546766,办:0415-6276449
申思雅,科员,手机:13841558993,办:0415-6276449
李晓颖,科员,手机:15141530522,办:0415-6276449
车万昕,科员,手机:15941569729,办:0415-6276483
潘嗣修,科员,手机:13464536933,办:0415-6276483
邵妍妍,科员,手机:138415561500,办:415-6276446、专线:0415-2147059
范世涛,控申科科长,办:0415-6276400,手机:15941510095
袁东玲,控申科科员,手机:13304257191
哈楠,控申科科员,手机:13614156412。

丹东合作区分局(丹东市浪头镇新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邮编:118300
总值班室:3128977,传真:3128466,办公室:3128466
分局领导
宫春莉,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3453000,手机:13941570789,虚拟:655099
林峰,党委副书记、政委
办公:3128597,手机:13704958926,虚拟:656306
薛海林,副局长办公:3456650,手机:13842577799,虚拟:656660
麦振龙,副局,长、国保大队长,手机:13700159877
刘同波,副局长,办公:3121318,手机:18804150929,虚拟:658867
杜卫民,副局长,办公:3126369,手机:13942559122,虚拟:655557#6
刘国俊,副局长,办公:3455773,手机:18741524155,虚拟:716249
国保大队
麦振龙,大队长,手机13700159877
张涛,教导员,办公:3121438,手机:13904150566,虚拟:655612
王刚,大队长岗位负责人,办公:3121438,手机:13700188636,虚拟:656194,内勤:3121438

丹东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上过明慧)
王晶,所长,住宅:2885068,办公室:6250326,手机:18840500006、13050397788
温志韬,政委,住宅:4133899,办公室:62503185,手机:13842517800
李彤,副所长,办公室:6250318,手机:13050368141,住宅:2133528
郎振山,副所长,办公室:6250324,手机:13841516691,住宅:2165633
赵越,副所长,住宅:3136308,手机:15942579696
陈云颖,大队长
材料内勤:6250317 ,值班电话: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王艳秋,教导员,办公:6250327,住宅:3130707,手机:13841510707,虚拟:655176
张丽,副所长,办公:6250324,住宅:3161061,手机:13942558277,虚拟:656282
宋瑞敏,副所长,办公:6250324,住宅:2161101,手机:13942556566,虚拟:656876
李自蒙,管教
李晓兰,管教

八道派出所
地址:元宝区绸二新区4号楼1单元,118000
王立军,所长,办公:2815383,手机:15241575050
范模,教导员,办公:2824780,手机:13050321535
毕克胜,副所长,办公:2824780,住宅:3144588,手机:13841568088
李鑫,副所长,办公:2824780,手机:13604956337
梁峰,副所长,办公:2824780,手机:13942565268
值班(内勤、窗口):2824780、2876110

帽盔山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红房子街20号,118000
郑志强,所长,宅电:3180985,手机:13591528055
高山,副所长
张纪,副所长,手机:15842588387
夏广环,副所长,住宅:2523802,手机:15141576577
郭玉龙,刑侦员
赵日东,刑侦队长
孙文超,刑侦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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