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同年女儿也和我一块得法了。得法前我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肾结石、癔病、脚气、妇科病等多种疾病。通过修炼,这些疾病都不翼而飞了。我和女儿平时都按照师父教的真、善、忍做。
去年年末,女儿要结婚了,本来是一件大喜事,却让我犯难了:在女儿上初中时,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由于我不肯放弃修炼,丈夫与我离了婚,女儿被判给了丈夫。可是在女儿上高二时,她父亲去世了。当时女儿未满十八岁,家里的钱和房子出租的钱都由女儿奶奶管着。这次女儿要结婚,原本我和女儿都做好了从我家出嫁的准备,可是她奶奶强烈反对,坚持要女儿从她那家出嫁,承诺说会好好操办。我和女儿考虑到自己是修炼人,应该多为别人着想,就同意了。
由于女儿奶奶身体不好,前夫家的人决定女儿出嫁的事情由女儿小婶来操办。女儿小婶曾经跟女儿聊过,说是家里经济很紧张,如果有什么想要的嫁妆,就告诉她,由她和女儿大叔叔、姑姑三家凑点钱,置办好。当时女儿觉的出嫁这回事,不想给他们各家增加负担,就说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就随他们愿意置办吧。
到了出嫁的前一晚,女儿收拾好东西,我送她出门。出门前,我叮嘱女儿,不管怎么样,要想到自己是修炼人,不要和他们计较,要开开心心出嫁。女儿到那边一看,家里没有一丝喜气,房间里边也是乱七八糟的,地上、桌子上、房门上都是厚厚的灰。女儿奶奶家就只置办了一铺棉被,还是那种一看质量就不怎么好的被子,其它什么都没有,就包括她父亲留下的财产和房子也都没有给女儿。
我和女儿觉的他们太过份了,甚至女儿还有些恨他们。女儿一点都不想回门去见他们。这时我劝女儿,我们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应该高姿态,不要和他们计较,并且还是要对他们好。虽然女儿很不情愿,但是想到自己也是修炼人,回门那天还是花了几千元钱准备了厚礼回去。
之后,女儿不愿意再和她奶奶家联系了,而且每每提到此事,女儿都是泪水涟涟,看到女儿这样,也勾起了我的心,想起以前在前夫家受到种种不公的对待,我们都觉的伤心、痛苦还有怨恨。
后来,我们多次学习师父的这段讲法:“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现在我和女儿都放下了怨恨的心,心里觉的舒服了,感觉世界都宽敞了,也不再觉的伤心、痛苦了。
现在,女儿还会像以前一样常常去看望奶奶,打电话关心她。女儿经常说,我要不是修炼了法轮大法,我是绝对不会这样对待的。在此,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让我和女儿从怨恨中解脱出来。我们要做好三件事,多救人,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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