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王喜武、邰丽娟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五月十九日被构陷开庭,于八月九日回家。非法关押期间,家人、亲友以及王喜武单位校领导、教师都对他们极力做了营救。
王喜武五月十九日被舒兰市法院开庭,被非法罚金五千元,罪名不成立九日释放回家。
邰丽娟五月十九日在舒兰市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二缓三、罚金五千。邰丽娟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近十个月,心脏病复发,身体极度虚弱,在这种身体不支的情况下还被奴役,但警察对她没有下达干活任务。
王喜武,舒兰市吉舒镇十三中学教师,有三十多年教龄、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化学老师。王老师不争不斗,教学认真,爱岗爱学生,校长、教职工、学生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王喜武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在学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舒兰市看守所。
邰丽娟女士,五十岁,家住舒兰市吉舒镇,以前疾病缠身、严重的心脏病、肝炎等等疾病,再加上丈夫在矿井工伤,腿落残疾,日子过得很艰难。自从一九九七年炼了法轮功后,她脾气变好了,遇事向内找,能宽容他人,身体得到康复,生活也随之好起来。邰丽娟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在吉林市女儿租房处被国保警察绑架(怀疑电话跟踪),被劫持到吉舒镇吉昌园住处,警察抢走多台打印机、电脑机箱、耗材等私人物品。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对警察绑架好人非常气愤。
五月十九日,舒兰市法院对舒兰市王喜武、邰丽娟、王玉珍、王朋颖、奚亚红、陈玉霞非法庭审。一名律师试图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其“跑题了”,不让其念完辩护词。参与辩护的所有律师都陈述一个观点:法轮功学员也不构成犯罪,不具备犯罪的四要素,他们的行为伤害了谁?所以都要求释放当事人。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