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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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 不要陷入传销

  • 提醒:文章引用异地的迫害真相 请核实 不要马虎



  • 不要陷入传销


    原北京法轮功学员贺新平,曾在新疆克拉马伊工作十多年,一九九四年调回北京。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贺新平也遭受了严重的迫害,在北京女子监狱受迫害后邪悟,一度去迫害法轮功学员。坐牢期间其丈夫去世,四年前孩子精神失常。出狱后做生意不顺,不幸被传销迷惑,成为传销的主力。
    如今贺新平把北京的“玉随缘”店迁入了北京东部的燕郊开发区(三河市西市区),表面上卖玉器、香、茶,实际在拉学员進入她的传销组织。因为现在法律规定传销团伙在三十人以上才能定罪,她们就把团队定为二十八人,超过就分出去另立一队,如今在燕郊等地租了三处房子开传销课,给拉来的同修洗脑,每处不超过二十八人的规模。
    贺新平矢口否认传销,她们编造了一个叫“无中生有”,以迅速回本为诱饵,诱学员上套,以“先交钱后挣钱”为说词,每人收四万九千八百元,熟人收四万六千元不等。有人质问她们收这么多钱哪里去了,回答是:“给人了,分了。”
    拉人头,赚钱靠层层扒皮吃下级──这是传销万变不离其宗的最典型特征,有这两点足以认定传销。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请石家庄学员警惕“贵远万能信用卡”传销骗局》也总结过传销的其它特征,还不明白的可以参考。
    贺新平的手机微信加北京当地六一零、国保为好友,说随时可以让他们来店内消费。
    在此正告贺新平等所有陷入传销者:师父多次讲过不能做传销的法,为什么明知故犯?用“可能这个不是传销”来蒙蔽自己?听了传销课就被洗脑,迷惑了心智。骗来的财富是包袱,不义之财要加倍偿还。真正在大法中归正、走正,彻底否定旧势力的迫害,才能有真正的幸福。




    提醒:文章引用异地的迫害真相 请核实 不要马虎


    看了同修一篇文章,文中有这样一段: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六一零头目陈洪辉扬言:“都说报应,报应我个试试,我就跟共产党走到底了。”没出七天,陈洪辉从桦南县土龙山镇返回桦南镇途中,车撞到大树上,颅骨粉碎,当场死亡!
    文章有马虎之处:陈洪辉不是六一零头目,是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其实类似这样的文章,在明慧网上我也看到多篇。与实际报道的有微差,也是马虎造成的。
    借此想着重提醒的是:几年前,在收集制作当地迫害真相资料时,发现有一篇报道写着:某同修被迫害非法关押三次,文中的同修我最了解,她只被非法关押一次,被勒索三次,是异地同修报道的。在此,希望帮助异地同修报道揭露迫害真相时,一定要核实准确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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