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广西池市宜州市河池学院美术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心愿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给学生播放法轮功真相视频,被诬告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被非法判四年半。
刘心愿老师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户籍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晚上,刘心愿老师利用上课时间在河池学院东校区多媒体教室内,向二零一五学年前教育专科班一班学生播放法轮功真相视频,并劝学生三退。据说是有一位学生向班主任诬告,班主任反映给学院领导及教育系领导。随后,学院副院长苗剑打电话给保卫处副处长张敏强,要他马上到教室控制住刘心愿,当时教师教育学院的院长邓勤、书记吴志鸿已在场,张敏强到场后四处积极收集所谓“证据”,并等待警察的到来。
刘心愿老师被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抢劫了平板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Canon牌打印机一台、一本《转法轮》、一本《九评共产党》等私人财物。所谓的“案件”很快被交到河池国保大队负责。
刘心愿被非法关押到宜州市看守所。“610”人员多次软硬兼施逼迫刘心愿放弃修炼,被刘心愿严词拒绝。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宜州市公安局捏造材料,让宜州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刘心愿老师被非法判他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所谓的“庭审”没有通知其家人。在法庭上,刘心愿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自辩。但是中共法官强词夺理,知法犯法。
刘心愿老师随后上诉,并指出:法轮功是正法;他所播放视频内容是真实的,在庭审中,法官不准辩论,根本没有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只许官方媒体对法轮功进行连篇累牍的污蔑,而不许民众发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公民的言论、监督等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河池市中级法院二审继续维持原有非法判决。据悉刘心愿老师进行了自辩,但法庭没有采纳他的自辩。诬判刘心愿的法官是审判长黎启华,代理审判员温添霖、黄志凡,书记员是周春林。
参与迫害的河池学院所副院长苗剑,现在任任河池市市委副书记,据悉继续负责迫害法轮功。
以下为河池学院办公电话:
区号:0778
邪党党委办公室:3143296
党委宣传部:3147885
校长办公室行政科:3148292
校长办公室秘书科:3141174、3144791
国际交流处:3147526
档案室:3143752
纪委(监察室)办公室:3143700
组织部办公室:3141822
人事处 办公室:3144681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公室:3144158
教务处教学科:3142352
学籍科、招生办:3142339、3143720
教材科:3146290
考务科:3147270
实践科:3141155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3140161
科研处办公室:3146092
学工处 事务科:3144781
思政科:3147632
服务中心:3147575
心理咨询中心:314668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40220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3147653
财务处 核算科:3147893
综合科:3142659
国资处采购办:3147831
审计处综合科:3141980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综合科:3146682
基建科:3140989
水电中心:3141141
饮食中心:3141122
卫生所:3144712
保卫处办公室:3144715
工会办公室:3142679
团委办公室:3142707
现教中心办公室:3147432
网络中心:3146383
图书馆办公室:3141862
技术部:3144614
文学与传媒学院办公室:7921971
政治与历史文化学院办公室:7921969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7921707
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7921960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7921956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办公室:792196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3144832
体育学院办公室:3145561
艺术学院 办公室:7921920
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7921918
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7921928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3146631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3144692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