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李葆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被桃山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上诉至中级法院。6月13日八点三十分,李葆华辩护律师曾武和他的父母见到二审法官李欢。李欢急于不开庭而结案,在律师有理有据的陈述下,称汇报“上级”。
李葆华 |
2017年6月13日,李葆华的二审辩护人曾武律师,与李葆华父母,八点三十分到达七台河市中级法院,本着对法律的信任,曾律电话约定法官李欢,几分钟后,李欢到立案大厅的调解室,接待了曾武律师和李葆华家属。
李欢见面便说:我九点有庭(只给十分钟时间),有什么意见尽快说,并催促律师交辩护词,声称要结案了。
曾律师说:我们要求开庭审理,没开庭,辩护词不能交,家属先发表意见吧。李葆华父亲说:一审,刘晓艳法官违法开黑庭,第一次违法要求律师安检,第二次开庭程序违法,未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话未说完,即被李欢打断。
李欢:说重点,我只有十分钟时间。家属想继续说,又被打断。
李欢声称: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据我了解,都是一审律师的过错。法院安检,律师配合不就行了。开庭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一审刘晓艳法官也承认了,当庭宣布休庭后,也通知五天后开庭了,之后开庭是律师未到庭,责任在一审律师。并说,他相信他们的法官的职业操守……在这里,李欢把所有的过错都转嫁给一审律师,刘晓燕违法开黑庭,他都相信她的“职业操守”。
家属继续说:王律师先接到其他法院的开庭通知,当庭也提出了,依法需要更改开庭日期,家属要参加庭审也未让进……家属话未说完,又被李欢打断。李欢武断的说:律师辩护词交上来,二审不开庭了,要结案了,不交,就视为没有辩护意见了。
曾武律师说:首先,家属说的有道理,请你认真听。之前家属邮寄的控告信,相信你也收到了,我也看了,我认为家属的控告有理有据,并不是无理取闹,其中一审的违法事实说得很清楚,法律依据也很充足,希望李法官引起重视。不是一审律师的过错,而是一审法院违法。
其次,我们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不开庭就发回重审,您也没必要为一审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辩护词只是一种形式,你需要可以交给你,但是没有开庭审理,你要辩护词就是走程序结案,我们是不会同意的。
再次,本案虽是二审,可以不开庭,但是二审开庭是原则,不开庭是例外。本案一审程序重大违法,上诉状和家属控告书说的很清楚,李法官您也看到了,我就不重复了,一审开黑庭只有十几分钟就结束了,怎么说来都是不合理的。二审是新聘请的律师,需要开庭发表意见,同时侦查人员和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律师也申请作为证据的材料也需要随案移送,经过辨认才能认定,否则依法都需要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如此没有证据证明,怎么给李葆华定罪呢?如果您不开庭改判无罪释放,我没意见,要么发回重审,一审违法行为,一审法院予以纠正,以免李法官承担未来终身错案追究责任。
法官李欢见律师说的有理有据,只好说:这样吧,我再向领导汇报,再通知你们,辩护词你还是要交,笔录你看下签字吧(法官李欢把他和律师的对话做了笔录)。
曾律师问:可以拍照吗?李欢说:不可以。不允许拍照,当然律师和家属都拒绝签字。
对于李欢法官的“二审不开庭审理,快结案了”,家属态度坚决地正告李欢:希望李法官保持公正的立场,如果你也像刘晓燕一样违法裁判,我们会连你一起控告的。
民众都清醒:不开庭就是想暗箱操作嘛
谈话期间,进来一位上访的老爷爷,当听到李欢法官说二审不开庭时,便脱口而出:不开庭就是想暗箱操作嘛。连旁听民众都听出来了,他们就是官官相护,就是想暗箱操作。家属听后有同感,并且告诉李欢法官:你作为人民的法官得讲良心……你说说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如果权大,我们就不控告了,我们是信任法律才上诉到中院的。
李欢说:我会遵守作为法官的职业操守,但还是催促律师交辩护词,并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本月16号之前不交辩护词,就按律师没有意见处理,13日距离16日只有三天时间(他还是在袒护刘晓燕,想维护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草草结案)。家属对李欢的话持怀疑态度,若真能依照法律,为何不安排开庭呢?为什么着急结案呢?
因李欢法官急需“要开庭”,匆匆结束谈话,九点一十五分,家属和律师离开了法院。从李欢法官见面就给十分钟时间,到结束谈话共40分钟,连旁听的老爷爷都听明白了!法官李欢能听不明白吗?也许李欢真的是有职业操守的法官,但是他所请示的“领导”是谁?这位“领导”他会依法公平处理此案吗?
李葆华不承认一审的非法判刑
九点一十五分,李葆华的律师和家属走出中级法院,便匆匆打车去了看守所,会见到了李葆华,李葆华的态度非常明确,他不会承认一审法院的违法判决,他会坚决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假如中院一意孤行非法维持原判,他会继续申诉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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