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17年3月9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桂琴女士在同兴集市上向同兴镇五道村4组张伟泽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其恶告,当天下午在家中被同兴派出所警察与振安区国保警察绑架、抄家,现非法关押在汤池看守所。
之后,家人聘请的律师向同兴派出所递交了取保申请书,被同兴派出所拒绝。
5月3日,家人得知李桂琴被非法起诉至丹东振安区法院。
李桂琴之前曾多次被绑架,2007年遭非法冤判三年半,和她一起被关押在监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讲述,李桂琴面对狱警用各种酷刑折磨,她都没有丝毫动摇,依然心态平和,无怨无恨,李桂琴在哪里都给人感觉人非常的正。
李桂琴每当看到那些被邪党毒害而不明真相的人非常着急,因此把全身心都投入到解救世人上,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
6月6日,李桂芹家人聘请的律师到振安区法院阅卷,法官郭忠仁没有面见律师,只是让门卫把案卷交给律师。
律师阅卷后,用快递发给法官郭忠仁一份律师函,内容是李桂琴信仰无罪,请求无罪释放。
以下参与迫害李桂琴的公、检、法部门人员信息补充:
邮编:118001,区号:0415
丹东市公安局:0415-2103113
振安区国保大队:
地址: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大队长崔忠贤:4144831,宅:4148717、13941583840,虚拟:771817
丹东市同兴派出所:
地址:振安区同兴街
电话:0415-6131074
所长郭庆
教导员张殿宽:6131074,宅:317093、13081262188
副所长何建伟:13470445870,宅:4159161
副所长任仲颖:13464560606,宅:4159161
警察:刘志勇、杨景波、徐宁、魏鑫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副检察长郭连河
公诉科科长陶霞,办公电话:6276658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地址:东泰路225-4号
院长宋丹
刑庭庭长郭忠仁,办公电话:22773335
立案庭庭长刘丹,办公电话:2277310
法官张杨,办公电话:227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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