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天津西青区法轮功学员李明军、王连荣、耿东、吴殿忠被绑架、非法关押近半年,被非法批捕。据悉,构陷他们的卷宗已移交至西青区检察院。
天津国保和各区派出所警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统一行动,在同一时间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仅西青区就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他们是李明军、王连荣、田爷爷、耿东、吴殿忠、陈文燕和陈文燕女儿;只有八十五岁的田爷爷当天被放回家,其余全部被非法拘留,关押在西青区看守所。
欺骗诱供 构陷良善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上午,镇东派出所警察闯入杨柳青镇法轮功学员王连荣家中,将只穿了家居服、光着脚穿拖鞋的王连荣铐上手铐拖上警车,后非法抄家。共计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手机三部、真相币几十张、大法书一套及播放器一个。当天王连荣被非法拘留,送至西青区看守所。
镇东派出所绑架王连荣时,把前一天晚上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吴殿忠戴上手铐带到了王连荣家门口,意欲诬陷吴殿忠出卖并指认了王连荣。警方还对王连荣丈夫说,吴的活动范围很广,王连荣与其有过联系。
绑架后第二周,一个四十多岁西青国保的人,在提审王连荣时对她说,他和王的丈夫很熟,这个事情(释放回家)不难办,只要你配合我们在笔录上签个字,就可以早点回家照顾老母亲了。该笔录中写明王连荣认识吴殿忠、李明军并与其有过往来联系等。王连荣考虑到年过八旬的老母亲需要她照顾,无奈之下只得在此人准备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之后就不见此人再来了,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等来的是“批捕通知书”,而该签字的笔录就成了西青国保构陷王连荣所谓“团伙犯罪”的证据了。
五十二岁的王连荣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对待八十多岁的老娘和公婆,她恪守孝道,服侍老人家安享晚年,夫妻间和睦相处,在家庭中社会上得到众人的称赞。
二零一零年七月份,王连荣为了揭露中共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在小区内贴法轮功真相粘贴,被西青分局警察绑架并抄家。在西青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年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非法迫害。三年的非法关押迫害给王连荣本人及家人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和伤害。
曾陷冤狱 再被迫害
五十三岁的李明军先生,家住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英伦名苑小区。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七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天津市港北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李明军被镇西派出所再次绑架,从单位和家里抄走了打印机两台、手机一部、两千多元真相币等物品。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被西青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李明军的律师在西青区看守所会见了他,了解了事实经过后,向西青区检察院递交了《律师意见书》。
律师首先指出:“根据本案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李明军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指控不能成立,李明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辩护人提出以下律师意见:1. 李明军的行为并未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不构成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之罪。2. 李明军修炼法轮功本身并不构成犯罪。3.不能因为信仰和言论作为处罚李明军的事实依据?4. 李明军没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主观方面的目的和故意。”
辩护律师最后提出:“恳请公诉人予以充分考虑,对李明军的案件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依法撤销该案,释放李明军。”
迫害责任单位
杨柳青镇东派出所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柳霞路1号
邮编:300380
电话:022-27392039
办案人:孟莉、董伟、李栋、汪平、高强、方卫辉
汪平:13752359735
方卫辉:13752196078
杨柳青镇西派出所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老物美大卖场南(西青区杨柳青镇宝华街与青远路交口 )
电话:022-27392040
办案人:高则顺、李长佰、高昱
公安西青分局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156号
邮编:300380
电话:022-27392592、022-27396872
西青分局国保支队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新华道156号
电话:022-27393016
办案人:王建军
西青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新华道156号
办案人:翟亮、刘宇、李河、郎瑜
公安西青分局预审支队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15号
办案人:郭连喜、董军利、孟凡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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