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劳教、判刑迫害 女经济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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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内蒙古赤峰市农牧业局经营管理站的经济师崔月秋女士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被绑架、劳教、判刑、关洗脑班、被开除公职,家中三位老人因为她的被迫害而离世。

以下是崔月秋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所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从一九九八年九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修炼前我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做了结核性胸膜炎手术后,由于每天服用“雷米锋”等刺激性药物,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得了严重的肝炎、肾炎,从结核病医院又住进了传染病医院,那时,右肋侧插着一根胶皮管子引流,浑身疼痛,脸和手脚浮肿,整个人脱了像,长期靠服用安眠药睡觉,尿血是常事,痛苦使我感到生活无望,几次想轻生,看到两个孩子年纪小,一次次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些年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给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心里时常感到压力和不安。

邻居知道了我的情况,给我送来一本《转法轮》,我越看越爱看,书中以“真、善、忍”为标准,讲如何做一个好人,可我平时遇事爱发脾气、常指责别人……我这样想着,这是不是我生病的根本原因呢?大约在第五天,我肚子异常疼痛,排出了许多像脓一样的脏东西,随后身体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走路、骑车像有人推着一般,脸上的色斑开始渐渐退去,气色越来越好。我辞退了保姆,亲自给孩子洗衣做饭,时常去婆婆家照顾丧失语言功能瘫痪在床的婆婆。那时我时刻用“真、善、忍”来衡量,做事先考虑别人的感受,遇到矛盾先看看自己哪做的不对,随着心性的改变,工作、生活环境越来越好,开始反对我炼功的丈夫看到我的改变竖起大拇指说:“法轮功真神了”!

然而,一九九九年,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个人意志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遭绑架被侮辱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因复印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二十四小时,第二天晚上我被孩子接回家,到家看见衣服、被子、粮食散落一地,满地狼藉。后来丈夫告诉我,被西屯派出所勒索了1000元钱才放的人,也没给开收据。

第二天我去单位上班,又被警察绑架到红山区刑警队,当时我正来着例假,他们把我锁在冰冷的铁椅子上,例假湿透了我的外裤,从腿根处流下来,我要求去卫生间,他们推脱说没有女警官。他们充足了两根电棍,打着火花,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还时不时的敲打着桌子故意不让我瞌睡。第二天早上,我再次要求去卫生间,得到许可,可我已经排不出尿来,淌了一池子血水,直到现在留下了排尿困难的后遗症。就这样在铁椅子上我三天三夜没吃没喝。第四天他们把我带到东城看守所,后来我才知道同事和家人已经三天找不到我了,第四天才知道我在看守所。

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送到内蒙古图牧吉女子劳教所,这期间丈夫和孩子九次去劳教所看望我,两个孩子哭着不舍得离开妈妈,丈夫头发白了,抹着眼泪故意不让我看见,两个本来学习优秀的孩子成绩下降。公公不知道我去哪了,经常去单位打听我的消息,要我的电话号码。单位的领导推脱说我外出学习去了,他老人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每天心情沉重,不到三个月,身体一直健康的公公突发脑溢血离世。

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由于我浑身浮肿,经常便血,劳教队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瘫痪在床的婆婆看见我拉着我的手不肯放开。刚一到家,街道居委会的人就来了,看我正在给婆婆喂饭,没说什么就走了。

大骚扰、勒索、家人遭株连

约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在我家居住的小区发现大量的法轮功真相传单,派出所怀疑是我做的,把我强行带到永巨派出所,一个警察说:“她在家照顾老人,也出不来,没有证据怀疑她。”但是他们还是以怕我去北京上访为由,强行向我丈夫索要了三千元押金,也没开收据,说是如果不去北京就还给我们,当时我丈夫下岗,给别人打工,我刚从劳教所回来,也没工资,婆婆只有两百六十元的遗属补助费。后来我去永巨派出所要过两次,他们说所长换了,以没有交接为由,至今一直没还。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半夜十二点多,外面下着小雨,永巨办事处和“六一零”的人员突然闯入我家,二女儿在睡梦中被惊醒,孩子吓得脸色苍白,冲到妈妈面前挡住他们:“不要动我妈妈。”他们说:“我们是执行上级命令过来看看”,二女儿当时正面临高考,那段时间她为妈妈担惊受怕,由此学习受到影响,结果高考落榜,又继续复读了一年。

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的一天,永巨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来到我家,要我去洗脑班,看我正在料理婆婆大便,他们走了,第二天,他们又来了,我当时正给婆婆做饭,他们不顾瘫痪在床的婆婆,把她一人锁在屋里,几个人强行把我拖入警车,拖鞋被丢在楼道里,邻居看到这一幕都骂他们是强盗。当时丈夫正在北京出差(永巨办事处的人也知道),后来邻居帮忙叫来了我的小叔子,瘫痪的老人饿着肚子三个多小时没人管,我问他们:你们就没有父母吗?他们说:共产党给我们开工资,我们也是没办法,是在执行上级命令。在洗脑班我一直是光着脚的,我请求要一双拖鞋,他们都不给我,就连去厕所都是光着脚的(当时厕所很脏)。在洗脑班因我不肯放弃修炼,他们罚我站、蹲了一宿,又找来一个年轻女子蹲在我背后,只要我一打盹,她就嬉皮笑脸的碾我后背,用这种卑劣的手段不让我消停……在洗脑班一系列的残酷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由于婆婆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又受到了惊吓,整天睡不好觉,不到半年就去世了。

被诬判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我在赤峰干休所家属楼贴“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的真相帖子,被媒体欺骗的人告发了我,他们还扣留了我新买的电动车。在看守所我向国安警察说:我父亲九十六岁,母亲八十七岁了,两位老人都离不开我,一天看不见我就打电话找,两位老人的性命握在你们手里了,你们快放我回去。我没得到他们的回应,却接到被冤判3年半的牢狱,我写了上诉状,第十天得到的消息是维持原判,我以绝食、不照相、不穿罪犯马甲,不服对我的非法判决。他们以我不能走路为由,在东城看守所组织了一个临时审判厅秘密审判我,也没通知我家人,没走任何的法律程序,在我走路都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连夜把我送到呼市第一女子监狱,随后开除了我的公职。在监狱我惦记我的父母,真是一夜白了头。果真是这样,母亲见不到女儿,半夜不睡呆坐着,每天以泪洗面,趴在窗台上望着门口盼望女儿回来。母亲在我入狱不到四个月就永远离开了我们(家人一直瞒着我,出狱我才知道)。姐姐说她离世前还念着我的名字。父亲已瘫痪十年了,我和姐姐一直照顾他,好歹父亲半糊涂半明白的,常把我女儿当成我。几年的牢狱(狱舍在北侧,很少见到阳光)使我头发变白,牙齿脱落,手、脚、腿、骨骼多处变形,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特别是我回家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全靠女儿、亲属的帮助,我丈夫在一九九五年就已经下岗在外打工,五十八岁的他不好找工作,需要再交两年的养老金才能领到退休金,即使这样,我们没给政府增添过任何负担,街道办事处也没有任何人问过我们的生活状况,而且永巨派出所还要我去抽血、验我的笔迹、翻看我的手机(把我的手机都弄坏了),他们还是那句话:“我们是在例行公事”。

禁止出国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女儿在国外生小孩,需要母亲的照顾,为此我办理了出国护照。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晚,我和大女儿到北京机场准备登机去美国两个月,在登机口我被告知:你的护照已经作废,不能走了。就这样我又被禁止五年不能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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