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十七年对法轮功血腥迫害的阴霾岁月里,江西豫章监狱采用各种各样的吊铐、各种各样的毒打、关禁闭小号、“熬鹰”、超负荷奴役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出生于一九四九年,原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公司行政科干部,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被非法绑架,遭受五天六夜不间断的酷刑逼供后被冤判十一年,在江西省豫章监狱被非法关押迫害长达八年之久,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和迫害。
陈宝芝 |
当时和陈宝芝一起被非法关押在豫章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有南昌市的徐建荣,九江市的黄显炎、曹俊成、张劲,丰城市的余胜奇,还有吉安市泰和县的肖人军、刘三民、肖某某(四九年出生,姓名不详),新余市的习剑锋等人。
一、利用禁闭室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豫章监狱的禁闭室由狱侦科管辖,科长程其锦为人凶狠残忍、被犯人称为“头号杀手”。禁闭室号称“牢中牢”,整天笼罩着极度恐惧紧张的气氛,每天都能听到狱警及助纣为虐的刑事犯,对禁闭室里被关押犯人的毒打喝斥声及遭受刑罚犯人的惨叫声!
陈宝芝一入狱就被直接关进禁闭室迫害,在里面被长期囚禁一年半时间。程其锦指派四名刑事犯对他不分昼夜进行监控、包夹,不准与其他犯人接触、讲话,剥夺购买生活日用品的正当权利。因陈宝芝拒绝转化,程其锦、盛姓监狱长及教育改造科龚吉生科长以“谈话教育”为名对陈宝芝进行伪善洗脑,监狱还频繁安排各地的“犹大”等多方人员对他进行所谓的“帮教”。为了寻找他传递法轮功“经文”的证据,狱警对他居住的监室多次进行明抄暗查,对他进行方方面面的施压和刁难。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陈宝芝给被关禁闭的另一法轮功学员传递一份“经文”时,被一位刑事犯人发现并向狱警恶告,狱警进行“抄监”,以寻找所谓“物证”。在没抄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程其锦却对陈宝芝记“大过”处罚。
禁闭室的奴役劳动是手工剪裤头的线。有一次,一个包夹监控刑事犯将自己剪坏了的裤头以次充好偷偷掖藏到陈宝芝已完工的裤头中。狱警在验收裤头成品时,明知剪坏裤头的另有其人,却对陈宝芝给予款罚五十元的惩罚处理。
有一次,陈宝芝坐在监室的床上闭目休息,包夹犯赵某向程姓狱警队长说他在炼功,程队长不问青红皂白就将陈宝芝关小号“禁闭”十多天。
一次,监狱将一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关到禁闭室实施酷刑迫害,陈宝芝及时将此事想方设法转告给了该法轮功学员的妻子,其妻子遂向监狱的分管监区领导,就丈夫被酷刑迫害之事讨个说法。事后,狱侦科的张群指导员、程队长俩人立即对陈宝芝 “提审”,欲以“泄露机密”罪对他进行惩罚。陈宝芝用在法轮大法中修出的智慧,理智的回答并处理好了此事,使狱方的“惩罚”不了了之。
因禁闭室内种满了各种花草树木,天热时室内隐藏的蚊虫特别多。禁闭室内全是上下两层的双层床,包夹监控他的十几名刑事犯都被允许睡下铺且可以吊挂蚊帐,而陈宝芝却只被允许睡上铺且不能吊挂蚊帐,狱警声称是为了防止陈宝芝炼功。被逼无奈之下,陈宝芝只好在酷热的盛夏穿着长衣长裤睡觉,以防止蚊虫的叮咬。然而每天晚上,无法遮盖的两手和脸部却依旧被毒蚊虫蜂拥叮咬,令陈宝芝痛痒难忍、辗转反侧而根本无法入睡。在他晚上得不到睡眠休息、极度困倦的情况下,白天还被逼完成奴工生产任务。
二、对声明从新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酷刑演示:吊铐 |
(1)原江西省森林技工学校教师肖远光、吉安市泰和县的肖人军,于二零零二年上半年,在监狱召开的大会上和其它场合公开声明宣布“反弹”(指被逼违心“转化”所写的“三书”作废,重新坚定修炼法轮功)后,肖远光被罚延长奴役劳动时间至12~18个小时。当肖远光表示强烈抗议时,被监狱狱侦科科长程其锦以不服从管理为由,指使几个刑事罪犯将他悬空吊铐在楼梯底下,使他身心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后又将他关到小号“禁闭室”及“严管队”超负荷、超长时间做劳役,直到刑满被释放。在刑满被释放之日,豫章监狱勾结劳教所,将肖远光非法劫持到劳教所继续迫害。肖人军“反弹”后,程其锦就将他转押到南昌监狱加重迫害。
(2)江西明星集团员工陈建,遭狱警指使两名包夹犯人二十四小时施压逼迫转化,并扬言:如不转化,刑满也不释放,直接转教养所继续关押迫害。当陈建向被关押的刑事犯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狱警纵容包夹犯人对他暴力毒打,致使他被打断两根肋骨;然后又将他劫持到禁闭室关押、直到刑满释放。被释放之日,豫章监狱与市教养所沆瀣一气,非法直接将陈建劫持到教养所继续关押迫害两年。
(3)九江市七十高龄的老人孙士连,年老体弱多病、患有严重哮喘症,病发时要依靠氧气袋吸氧来帮助呼吸。由于他声明原来被逼所写的转化“三书”作废,继续坚定修炼法轮功,就遭到一系列的迫害:被劫持到禁闭室关“禁闭”,每天被逼长时间罚站。残酷迫害使孙士连老人两腿从脚背至大腿根严重瘀肿,同时伴有头晕、哮喘。
陈宝芝等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自己对法轮功“真、善、忍“真理的信仰,在豫章监狱遭受的种种非人折磨和迫害,只是该监狱迫害正信修炼者累累罪行的冰山一角,而且这种迫害罪行今天还在上演和延续。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