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现年四十岁的徐恂在中共江氏一伙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遭非法劳教、判刑,在劳教所遭到残酷折磨,被铐上很重的手铐、脚镣,固定在“死人床”上,当时双臂被铐的几乎断掉;在监狱被多名警察把上衣脱光,多根高压电棍电脖子及胸部,皮肤被电糊,并致使手铐深深地嵌入手腕中,并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疤。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徐恂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政策,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以下是徐恂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名建筑师。一九九七年在济南铁路局建筑公司上班时,单位一位老工程师给了我一本书《转法轮》。我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二点一气呵成读完,眼泪止不住的流,知道了人为什么而活着,我决定开始修炼法轮功。
在修炼两个月左右,我全身蜕了一层皮,这是师父给我净化身体,把病业从内部推了出来,从此我真是无病一身轻,走路轻飘飘的。并且师父还给我开了天目,我可以看到很多法轮,中间金光闪闪的卍字符在旋转着。
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工作认真努力,与人为善,愿意帮助别人,我与人的关系是越来越好了,是单位同事及邻居们公认的业务能力强,乐于助人的好人:例如,当时虽然我工资不高,但曾资助过学习优异但家境贫穷的中学学生,在济南铁路局为单位同事的孩子补习功课,分文不取。常年帮助邻居老人及活动困难人士搬运物品(例如煤气罐等);多次帮助邻居及活动困难人士维修管道等设备,分文不取……由于修炼法轮功后经常给他们弘法,大家都知道法轮大法是正的,是好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从此我多次遭绑架,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我和济南当地法轮功学员一起坐火车到北京老站,一起去国家信访办公室上访,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但是我们这些和平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却被非法扣押。晚上我们被从济南赶来的警察绑架回济南,并被强行关押在济南刘长山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受到警察及其他犯人辱骂、殴打。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多名济南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北京天安门广场,再次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当我们到达天安门广场时,发现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在此打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但是很多警察仍然在打、抓法轮功学员。我发现一辆警车上有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我想阻止车开走,拦在车前,高喊“法轮大法好”。随后警车向前“砰”的一声将我撞倒在地。随后几个警察下车把我拖到警车上,用警棍凶狠的打我的头部,将我劫持到一个派出所,扔在冰冷的地上,我一动不能动,但还有知觉,听到还有法轮功学员被持续不断的送进来。到了晚上,派出所中已经关满了法轮功学员,但仍有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被不断的送来。几个警察见我不动,以为快要死了,就把我拖上警车,扔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后来才知道是大概火车站附近)。最后我登上了回济南的火车。我在卫生间的镜子中看到:我的头、脸肿的变形了,身上衣服被在地上拖得磨烂了……就这样,几乎要失去生命的我又活了过来。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多名警察绑架到济南刘长山劳教所。我拒绝接受欺骗和精神摧残,不听不看中共假的宣传材料,不配合一切所谓的“转化”,被劳教所一直关押在小号里,专人看管。济南的冬天气温最低达零下十五摄氏度,小号里只有大约四平方米,地面和四周都是水泥墙面,只有一个很小的铁门,没有任何保暖设施。我自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小号中,饱受冰冻之苦和谩骂、殴打。
二零零二年二月,警察见我不“转化”,又将我秘密转移至济南刘长山看守所。自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我一直非法关押在此看守所,期间遭到残酷折磨,被铐上很重的手铐、脚镣,固定在“死人床”上,那是一种折磨死刑犯的刑具,当时我的双臂被铐的几乎断掉,不能自己大小便。
酷刑演示:死人床 |
之后我被非法判刑三年。自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潍北监狱。为了争取人权和要求无罪释放,我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一起进行过多次绝食抗议,我两次被高压电棍电击,遭到残酷折磨。多名警察把我上衣脱光,用手铐把我铐住,多根高压电棍在我脖子及胸部放电,致使皮肤被电糊,由于我进行挣扎,手铐深深地嵌入手腕中,并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疤。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身体及精神受到极大折磨,多次处在死亡边缘。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在山东省潍北监狱,每天从早上约五点半左右被迫起床,到晚上约十点左右睡觉,我们都被逼干几乎无工资的强制劳动,如剥胶皮、剥玉米、剥棉花、制作衣服等。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结束冤狱回家,当时身体极度虚弱,一直在家休息。但因当地中共人员天天盯我的梢,对我进行监控,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被迫离家打工。直到二零一零年后,我才回到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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