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由于我的洪法,老板了解了大法真相,面对目前邪恶迫害,她没有被吓倒。我三次被抓,出来后,老板都是主动找我回去工作,并在工作上给了我安稳的工资收入。在2001年6月,她身患胃癌晚期,手术后医生告知家人她最多只能活三个月,可她只住一个月就出院了。三个月下来能买菜、做饭了,至今很好没有异常反应,连医生都感到她身体恢复得很神奇。
由于工作需要,我所在的企业在一家公司租了一个柜台,因工作很宽松,我就利用空闲时间看书。此公司个别人知道后(我曾和一部分人洪过法)告诉了经理,经理听后没做任何回答,找我谈话,我借此向她洪法,经理明白真相后告诉我:“以后看书注意点。如果上司知道了,我知道怎么跟他们说了。”经理的生意是可以记帐的,以前都是到年底或年初打电话催结帐还都挺费劲,可这回都纷纷主动来结帐,她奇怪今年怎么了,还没到年底都主动来结帐。我告诉她,这个是善待大法弟子得到的福报。
一次由于我的疏忽,把看了一半的明慧周刊放到桌上就出去办事了。这时正好来了两个公安办事,一位我曾和她洪法明白真相的人很紧张,心想:你们(指公安)千万别看到周刊,万一看到我也绝不能出卖她(指我)。我回来后,她跟我说这件事,我很受感动,同时也为自己的疏忽而内疚,差点给这位善良人带来麻烦。
我单位属于服务行业,来往人员较多。一次空闲时在柜台里看书,旁边一人说:“看的是法轮功的书吧,注意点安全,现在盯梢的多。”我说:“谢谢,真善忍没错。”他笑了笑走了。在我身边一个明白真相的老人说:“告诉你,刚才那个人是县公安局的。我看他没说什么。他要说别的,我就帮你说话了。”我说:“谢谢,你真是好人。”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