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陶席珍、徐长虹被秘密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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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湖北省咸宁市陶席珍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陶席珍上诉后被维持原判四年,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她的家人不知道实情。

陶席珍女士,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曾经全身是病:胃病、心脏病、低血糖、失眠、头晕等。由于身体不好,心情也不好,总爱生气,看谁都不顺心,争强好胜。

一九九五年,陶席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短时间,她的各种疾病就不翼而飞了。她心中对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无比感激。

然而,这么好的功法,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十七年来,陶席珍女士被当地中共“六一零”、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不法人员迫害,数次被绑架、关押、非法劳教,身心遭受很大的伤害;她的丈夫任扩军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如今,一对儿女已经成家,她孤身一人生活。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绑架到武汉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后,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陶席珍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非法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胡爱玲、李文广;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刘英、审判员林少坤、陪审员朱其秋、书记员李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对陶席珍非法宣判四年,没通知家属。她立即上诉,十一月二十五日她的上诉状到了咸宁市中级法院,负责人是法官董伟。

十二月中旬,陶主席珍的亲属到咸宁市中级法院了解情况,当时负责人董伟接电话说,案子已经定了。她的亲属就问怎么定的。董伟说到时候会告诉当事人。后来她的亲属打听到消息说,维持原判,案子已经转至咸安区法院。她的亲属又到咸安区法院问刘英法官,刘英回答说案子没到这里。没办法,她的亲属只好请张科科律师来,张律师来了,到咸安区看守所去会见陶席珍,才知道陶席珍已经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去了。

湖北省咸宁市徐长虹被秘密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非法庭审、非法宣判三年时,他和家人立即上诉。十一月二十五日,他的所谓案卷已经转至咸宁市中级法院,由法官汪波(0715-8158650)负责。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徐长虹被维持原判后被秘密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

徐长虹,男,五十岁,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一九九五年开始学炼法轮功,按法轮功真、善、忍理念修炼和做好人,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十八年来,徐长虹遭受了从精神上、经济上、身体上的残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特别是小孩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徐长虹多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曾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劳教一年。

看到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徐长虹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依法控告江泽民,他的诉江信息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的明慧网上公布。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徐长虹在单位上班时,被突然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四十七天后,直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徐长虹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十一月九日在看守所突然收到被诬判三年的“刑事判决书”(【2016】鄂1202刑初第22号)。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咸宁市610
邹誉,国保支队队长:13872181056,办:0715-8232059,警务通:18995826125
姚雄,咸宁市“610”头目: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办:0715-8126179
刘宁,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18995826780、0715-8232512

2、咸宁市中级法院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号,电话:0715-8158610,邮编:437100
汪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50(办)
刘太平: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 0715-8158600(办)
潘盛礼:咸宁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99(办)、18972836699(手机)
汪拥军: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98(办)
张道才: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28(办)、18972857659(手机)
王群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68(办)、13329985599(手机)
石建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01、 15391669666(手机)
陈望来: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93、18972857679(手机)
甘正良: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659(办)、18972857699(手机)
傅明: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882(办)、18972836669(手机)
张晓武: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0715-8158926(办)、18972857777(手机)

3、咸宁市中级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519号,电话:0715-8272305,邮编:437100
罗继洲:咸宁市中级检察院检察长,0715-8180566(办)、15997995789
张吉生:咸安区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872032871、13907241421、0715-8322880(办)

4、咸安区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43号,电话:0715-8322880,邮编:437100
现任检察长:蒋志强
胡爱玲:咸安区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807249893、0715-8335217(办)
李文广:咸安区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477760747、0715-8335217(办)

5、咸安区法院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电话:0715-8322545,邮编:437100
现任院长:徐红兵
林少坤:咸安区法院审判长,手机:18007241291、0715-8314276(办)
刘英:咸安区法院审判员,手机:18007241292
杨剑:咸安区法院陪审员
李俊:咸安区法院书记员

6、咸宁市公安局(通信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邮编:437100)
吴晖:咸宁市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0715-8232222(办)、18371523456(手机)
胡甲文: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0715-8232001(办)
聂胜: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0715-8172010(办)、18995826665(手机)

7、咸宁市司法局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潜山路3号,电话:0715-8260860,邮编:437100
值班:0715-8273366(办)
传真:0715-8273366(办)
现任局长:叶平
现任副局长:周青山,电话:0715-8266056(办)
老局长:李卫国,电话:0715-8267591(办)、0715-8255674(宅)、1387217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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