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武汉市江汉区张庆元一九六八年生,幼年时不幸左小臂截肢残疾,一九九四年参加第四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获得男子组三级跳远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在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他多次被非法关押,遭酷刑折磨,被非法判刑四年,被迫流离失所,至今有家难回。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张庆元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张庆元控告说: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一次、拘留七次(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判刑(一次四年)、非法洗脑六个月,遭受了殴打、恐吓、威胁、体罚、不让睡觉、整天面壁罚站、多次鼻孔灌食、睡板子镣、被迫流离失所等等精神和身体上的巨大伤害。
张庆元说: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张庆元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条幅要求停止迫害,还我师父清白,被天安门公安分局绑架,并遭到警察的殴打,后送到平谷县公安局黄松裕派出所,被当地公安非法关押提审,对我恐吓、威胁、体罚。因不配合他们,不报姓名、住址。一月二日他们把我用车拖到天津蓟县后放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因邮寄真相信,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在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后转至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所谓“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转化半年,因不转化,就不让睡觉,整天面壁罚站。我抵制他们对我的迫害,又把我转到江汉区黄家大湾看守所迫害。因不承认他们对我的这种迫害,就采取绝食抗议,十八天后被街道派出所、社区联名保出。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分局警察绑架,送至房山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派出所恶警对我刑讯逼供,要我报出姓名、地址,因我不配合他们,被他们锁在老虎凳上殴打,折磨至后半夜,还派人看着,不让我闭眼。第二天下午被送到燕山公安分局旁的房山公安分局第二看守所,在检查身体时,连看守所警察都指责派出所不应该这样打人,太过份了。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被多次拖出去鼻式灌食,灌食的管子上沾满了鲜血。三十七天后看守所通知派出所接人,把我送到长途汽车站,他们就走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被武汉市公安局大队抄家,抄走我的电脑、打印机等近万元的物品,并绑架了我,关押在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迫害。因绝食抗议,不承认他们的迫害,他们就用指头粗的橡胶管,从鼻孔插到胃里進行灌食,后来又上到板子镣上,就是一个铺板上有四个镣铐,把手脚呈大字型固定锁起来,把管子从鼻孔插到胃里不拔出来,每天派人用注射器灌流食,每天只能平躺着不能翻身,拉、撒、睡都在上面。二十几天后被所谓的取保候审。
同年十二月,市国保大队、市检察院到我家准备绑架我,由于本人及家人不配合,他们没有得逞。
二零零六年四月清明前,我到乡下上坟,在乘车途中被二支沟检查站绑架,被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到第二看守所,并非法批捕。第二天就被带到武汉市法院非法开庭。我当时在大院自辩时只说了一句话,我没有犯罪。后通过绝食抗议二十几天后,被取保候审。
同年六月一日市国保大队及市法院主审法官、书记员等人到我家通知我,非法判刑四年,送来判决书。问我是否上诉,上诉期为十天。在这种情况下,我被迫只有离家出走。
二零零八年市610、公安局国保大队胁迫我的工作单位--武汉市沙欧铝业公司开除了我,还扣除了我每年的省劳动模范补助和残疾人补助,每年共计一万多元,完全从经济上截断了我的来源。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为找到我,到我所有亲戚、朋友家上门询问查找,并绑架了我的家人。我就写了一篇揭露对我迫害的文章。内容大意是:对我这个曾经取得过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为国家争过光、为国家做过贡献的世界冠军進行的迫害,跟我同样取得成绩的运动员,可以作为贵宾特邀到北京参加奥运会各种观摩,而我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却受到当局的迫害,还殃及家人和亲朋好友。
我把这篇文章在明慧网上发表后,被公安部列入非法迫害的黑名单,致使我到现在还有家不能归,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二零一一年二月流离失所期间,在乡下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因不配合他们,不报姓名、住址,绝食抗议,多天后被释放。
现起诉江泽民对我及所有法轮功学员造成的巨大的伤害,请尽早抓捕、审判首恶元凶江泽民,停止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的迫害。我也盼望能早日结束这场迫害,能尽早同家人团圆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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