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勃利县孙荣孝两次险些死在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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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孙荣孝二零零二年夏和妻子辛淑荣被绑架,当时在公安传出:全省第一大案!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辛淑荣病危被放出,后来被迫流离失所;孙荣孝被非法判刑四年,遭受严重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报道:在牡丹江监狱一监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孙荣孝在短短四天时间里两次惨遭毒打:第一次被打得满脸开花,无法形容,时隔两日又被拳打脚踢;五十多岁的孙荣孝被打得满地直滚,惨不忍睹。”

孙荣孝一九五四年出生,今年六十三岁,现无固定住所。回想起在冤狱中的日子,孙荣孝说:就是没死就是了,要心窄就死了。

下面是孙荣孝修炼法轮功和坚持修炼被迫害情况:

在修炼法轮功前,我喜欢算命的书、算卦的书和风水的书。算命的书和算卦的书我自己买的,风水的书我跟朋友借的。有一次算卦的说我那年那年有个槛,他没说啥,从他表情上,我知道有个大槛,我也有那书啊,我一看是个大槛,不死也扒层皮,有这槛的人多数都死了,活的很少。俺们家老伴(妻子)一听害怕了,找人想办法给我破解,她左一趟桦南(老家)右一趟桦南的跑,用多少钱让人给破,我倒没在乎,我想死就死吧。

我想(按算命的推算)还能活两年了,我还看这(风水的书)干啥?我就给朋友送去了。他说你要不看这些,你就炼功吧。我当时也不懂什么功不功,就这样朋友就把我领到一个法轮功学员家请了一本大法书,我就这么得的法。我一看书都是告诉人如何做好人,对炼功的人还有要求,别的啥都行,就差一点,就是不能喝酒了,家里要来客人了没法招待,不给人家酒喝就不对劲,我觉得有难度以后就撂下了。

第二年(一九九七年六月份)朋友看见我,问我炼没炼?我把难度跟他说了。朋友说,《大圆满法》中不是说了吗?:“人不炼功法炼人”。我一听,是啊。就又捡起来了。那年是牛年,丁丑年,我正式学大法了。我原来买了一兜子算命的书、算卦的书,后来让我都给人了。我学大法了,还要那些东西干啥呀。

修炼大法后明白了人生的目的,淡漠名利,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因为思想境界的提升,身体状况大有改善,肩周炎不见了,关节炎没有了,脸色红润,在别人看来,我身体很好。我按照大法的要求,从好人做起,能够为他人着想,一九九九年孩子考入大学时,我没有预备酒席收受礼金。

没想到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中共江泽民曾庆红集团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时,当地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不知道我修炼法轮功,但是它们不断排查、摸底,鼓动纵容不明真相的民众诬告陷害,知道了我修炼法轮功。

一、被绑架遭冤判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早八点钟左右,七台河市安全局联合勃利县公安局白玉刚等四、五个人在我下班的路上绑架了我,用车把我劫持到县四中北侧一个居民楼的一个空住宅里(可能是他们租的),非法对我进行审问,并要去我家的门钥匙。他们一伙人用我的钥匙私自打开我家大门(当时我妻子在家),没有出示证件,乱翻抄家,抢走了我的大法经书和师父法像;抢走收录机、录音带、复印机、誊影机、速印机两台等多宗私人物品,气急败坏的砸碎我家的酸菜缸,同时绑架了我妻子辛淑荣。抢走的和损坏的物品拉了一车,白玉刚说价值有十万。就这么白白的抢走了,至今没有说法。

这不在我家翻出四台机器吗?他们说:在别人家抄家也没有四台机器呀,顶多是两台,一般都是一个,你这四个,你是全省第一大案。

后来就把我拉到县刑警队,七台河市安全局、勃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连续四天三夜审问我,逼我说出和谁联系?接受谁指使?印出的材料交给谁?他们企图弄成什么个地下组织案件,扩大迫害,邀功请赏。我听到有个警察(后来知道是县城西派出所乔东云)给什么个魏处长(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打电话,让他到“黑龙江省财政专科学校”(我孩子上学的学校)拿走我孩子的学籍(后来被要回)。

酷刑演示:蹲马步

在勃利县非法审讯不算,七台河市公安局的人又把我拉到七台河公安局,对我又审问了一天一夜。办案人是副科级侦查员陈祥、陈龙灿等。审问期间,他们长时间强迫我蹲马步(一种酷刑),直至我坚持不住昏倒。他们在审讯室一个劲抽烟,用烟熏我,我是一个不抽烟的人,哪能受的了,我眼泪哗哗往下淌;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扬言打我;他们不给我饭吃,把我饿了好几顿;他们还不让我上厕所,不让睡觉,弄得我头晕脑胀,觉得满屋子都在转。审讯后,把我囚禁到原七台河第二看守所(地点在北山)刑事拘留十七天,

后来又把我弄回到勃利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前由县拘留所转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由于他们所谓的没结案,加上二零零三年发生“非典”,他们超期关押我在县看守所近一年,也不放也不判。

最后勃利县法院以所谓的刑法三百条,走违法的法律过程迫害我,判了我四年刑。我按照法轮大法标准要求,做个好人,不违反国家法律,不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何罪之有?非法判决书说我印刷六百张宣传品,没有任何证据,对我判刑没有引用刑事诉讼法,而是依据全国人大的解释,那条解释至今没有写进法律中。

从绑架到对我的冤判,参与对我迫害的责任人有七台河市安全局姓石的副局长、七台河市政法委梁副书记、勃利县公安局宋国良副局长,以及国保大队大队长姜东春、副大队长白玉刚,检察院袁晓春,法院王昕、韩成国等。

县法院对我冤判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我被劫持到七台河市监狱迫害。

二、两次差点死在监狱里

我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就就逐渐瘦,成天在屋里坐着,能不瘦吗?我也没经历过这些事,做真善忍的好人怎么被当成犯人坐牢呢?我上火。

在七台河监狱集训队十五天,后转到监区被奴役是干蜂窝煤的活。在七台河监狱就是拉肚,吃啥拉啥,比如说吃的菜吧,吃那个绿菜,吃进去了,不一会就拉出去了,就刚变点色就拉出去了,根本没消化,仅仅几天时间,我就瘦成一把骨头,手背的血管处都是沟,没有血了,身体虚弱无力,没有劲,走路打晃,痰都咳不出来,咳痰的劲都没有,两手端空脸盆都端不动,在地上得两手扶在地上才能蹲着,要不都蹲不住。我都不知道能活到哪天了,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我都要写遗书了。

我都这样了,姓滕的刑事犯(班长)还强迫我干体力活,干活(推车)让跑着干活,要不就挨打,用三角皮带打人,随意打我,说不把我打死就行。我真切体会到中国人奴役迫害中国人的程度超过了中共所说的“日本鬼子”。

在七台河监狱两个半月,当年九月末又把我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在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后被分到一监区。牡丹江监狱一监区,是一个很邪恶的监区,对转化法轮功学员很卖力。他们布置很多犯人监督法轮功学员,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有七、八个犯人负责看管转化,专门有一个贴身犯人不离左右。

一开始刚冤判我时,我以为不就是(在监狱里面)四年吗?十年又能怎么样?结果到那里不是这么回事,监狱让你写“四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保证书),不写就折磨你,要不怎么用那么多刑事犯看着你呢。看管转化,转化啥呀,就让你写那玩意,假的也行,不管用什么办法转化就行,我们不转化监狱不给刑事犯人减刑(叫做连保,一种株连方式)。因为我不转化,鸡西市杀人犯朱殿华,佳木斯市的杀人犯刘志军,牡丹江市的任书伟毒打我二次。服刑犯人毒打与他没有关系的人,监狱警察不管,说不知道,很显然是监狱警察指使。

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他们用什么办法呢?就是犯人把他按住,用砂纸蹭他肉皮,直到蹭破出血,等蹭破部位结痂后,再把结痂处蹭破再出血,等这个部位好了后,肉皮是黑的,再也不是原肉皮色了。那个时候,为了不转化,死的心情都有,宁可死,我也不写。

我待那个监区是做高压控制柜,是电器零件,高压控制柜价值二百五十万元,你说有多大,全是铁家巴事,铁案子、铁机械、我就想跑过去一下子撞上去死了,他们虽然不离身的看着我,他不可能总拽着我,我就想跑几步往铁案子上一撞,就想死。这不是自杀吗?师父告诉我不能自杀。我忍住了。

迫害我的监区教导员是李洁志,监区长闫善明,中队长董玉江,指导员李伟,及狱警李玉宏、王和。

犯人包夹我们可以加分,可以减刑,犯人刑满走出监狱大门可以直接到警察家做客,关系是在监狱建立的,在监狱警察给他们保管钱(因监狱不准存现金),给他们往里运酒,还有别的其它生活用品,警察都给他们往里弄,他们之间就这么好。我被迫害到期出狱,一天没少,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出狱,一天刑没减,减刑得转化,得挣分,没有这些你用啥减?他们刑事犯都挣分。

我被迫害到期出狱,勃利县城西街道派出所把我当作重点人物对待,补办身份证要写保证书,他们直接违反《身份证管理条例》。

我被非法判刑,亲属们不理解,以为我做了什么大错事,犯了什么政治错误,与我保持很大距离,和我几乎没有联系,我深切感到:做件好事难,做好人难。

现在我们一家无法在本地住,只能流落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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