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清原县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凤女士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被抚顺市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十一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陈桂凤遭别针、牙签扎;支棍镣铐、熬鹰、关小号、暴打、上大挂、电击、冷冻、野蛮灌食等等残忍酷刑,至今身体还没有恢复。
二零一六年五月,陈桂凤依法向最高检察院邮递控告元凶江泽民诉讼状,要求最高检察院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追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所犯下的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刑讯逼供、非法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故意伤害等等罪行。
陈桂凤女士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婆媳关系融洽了,四口之家充满了欢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惧怕越来越多的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发动了对手无寸铁的善良人残忍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无人性的迫害手段。
十一年冤狱迫害,陈桂凤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以下是陈桂凤自述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及被中共迫害的部份情况:
一、修大法 身心受益 家庭和睦
一九九七年,外地亲属送给我家一本《转法轮》,我一气儿看完了书,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从此就再也没看这本书。一九九八年底,因和婆婆生气,不知怎样排解,不知不觉间拿起了《转法轮》,越读心情越舒畅,越读越放不下,就这样我真正地走入了修炼,通过看《转法轮》这本书,我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都能想得开了,我的性情越来越开朗,整天笑容满面。
看到我变化,婆婆也走入了修炼。我和婆婆的关系融洽了,无论什么事都敞开心扉。我们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
二、无理遭绑架、被判冤狱十一年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早晨四点多钟,我们在抚顺租住的房门突然被踢开,闯进七八个便衣警察(抚顺市公安一处警察),不由分说把我们五人(卢广林、盖秀琴、吕炎、林桂兰)绑架,塞进车里,屋里的东西、还有两万多现金全部被警察抢走。当晚我被关在抚顺女子自强学校,一年轻(三十岁左右)警察满嘴脏话骂、并打嘴巴子。
第二天,吕炎被送来时,腿肿得老粗了,说是被用“劈腿”酷刑迫害所致。七天以后,被送进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在抚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一个月。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抚顺市顺城区法院非法开庭,我被冤判十一年。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1、被毒打致血崩,生命垂危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我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四分队。刚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面临的就是酷刑强迫“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犯人包夹,名曰:“三人行动小组”,就是法轮功学员无论干什么,两个包夹都必须贴身监控,包夹还要向狱警汇报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相互对视都不行。狱警以减刑鼓励犯人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由两个包夹犯人马兰(诈骗犯)、王丽(贩毒贩)将我硬弄到谈话室说是要“转化”我,她们强迫我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和书籍。我不看,她们就让我立正站着、蹲着,一动不许动,否则就拳打脚踢。看完写所谓“保证书”,我不写,王丽、戴春荣(诈骗犯)就一人拽着一只胳膊,使我动不了,马兰用脚使劲踢我,专往小肚子、大腿里侧踹,当时肚子就肿得老高,大腿内侧青紫青紫的,然后强行按手印,写保证书。我问她们为什么这样做,马兰说:这是队长交给的任务,好给我们减刑。
事后我找到队长吕冬梅,说“转化”是假的,是她们逼的,不算数,全部作废!吕冬梅马上沉下脸,把马兰喊了过去,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马兰回来后就把我叫到厕所,用拖布把打肚子、一阵毒打,由于上次打的伤还没好,这次打得比上次还要狠毒,当时就疼得我动不了,王丽在一边说着风凉话:真娇气,昨天那个比你打得还重呢,也没像你这样!后来看到我下身流血不止,才害怕了,申请了队长吕冬梅,由王丽背着往医院送,走到半道我就昏过去了。他们把我送到了七三九部队医院抢救,医生说是血崩,需要缝和,还要输血。警察没有答应输血,当天被送回监舍。当时警察有:夏茹、刘杰、矫世英,吕冬梅,犯人陈金荣、陈素英。
回到监室后,我疼得几乎每夜都不能睡觉,白天还得出工。可是科长夏茹却推脱:这些都是犯人的行为,他们根本不知情。实际上包夹犯人都是受狱警指使的。我姐姐接见时看到我都脱了相,回家后担心我哪天死在监狱里。
2、别针、牙签 扎得血肉模糊
二零零六年的十月份,因我不转化,别人十点就休息了,不让我睡觉。一天晚上,把我叫到晾衣间,由马兰、田金凤(容留犯)、姜延英(杀人犯)、王丽,把我衣服扒光,只留了个裤头,把我强行按坐在一个装满凉水的大盆中,用脸盆接上凉水,一盆一盆的从头上往身上浇,把窗户大打开,让冷风直接吹在我赤裸的身上!十月,东北已是滴水成冰的寒冬了;而这些人渣还觉得不够,又拿来牙签,使劲儿地扎我的脚心,扎我的大腿……(用了两捆牙签)用手使劲儿撅我的手指,几乎把我的手指要撅断了。整整折磨了我四个多小时,两个脚心都被扎烂了,两个大腿扎得都是眼,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两只手全青肿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消褪,一年多手没知觉。监室的犯人看见了都说:她们太狠毒了。
在这之后,每天晚上十点让我在地上蹲着,直到下半夜二点才让睡觉(就是熬鹰),由王丽、李玉霞(诈骗犯)轮流看着。稍有一点不从就会招来毒打,拽头发往地上使劲儿磕,用别针扎手指心儿,扎大腿,扎得满手都是血,一边折磨一边恶狠狠地说:你不转化?不转化就这样打你。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对我,她说:队长告诉这样做的,不转化就这样对待你,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我找队长吕冬梅反映情况,她却说:“这比以前强多了!你们法轮功不是讲‘真、善、忍’吗?吃多大亏都得忍着、受着”。
3、绑“死人床”、关小号、冷冻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我被调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的二大队。二零零七年七月,酷热的天,由王秀兰(诈骗犯)带头让李春艳(杀人犯)把门,不让我上厕所,用棉被把全身裹上只露头,当时把我热得喘不上来气了,汗水淌在地上流了一摊水,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心疼地哭了。就这样白天照常出工,晚上王秀兰把我的被单撕成一条一条的,把我的手捆上才让我睡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绝食反迫害,五天后被送进监狱医院灌食。在医院里,把我的双手双脚都绑在床上,呈大字形,用管子从鼻子插进胃里,用针管灌玉米糊,每两个小时一次,每一次都是痛苦煎熬。每七天换一次管,每次插完后鼻子嗓子都是血,一到晚上,王秀兰就把被子拿走,用空饮料瓶装上凉水,贴在我的身体两侧冰我,开着门,冻我,不许睡觉,一闭眼,就打嘴巴子,用手支眼皮。每次都是医务犯看不下去了给盖上被子。这样的一个狠毒迫害法轮功的犯人王秀兰,矫队长说她表现好,奖励她一箱方便面。这次折磨我半个月后才把我放回来。
二零零八年,一监区换了监区长(大队长王健,科长吴宏),王健,干活不让歇着,每天只让上三次厕所,不让请假,每天收工回监舍不让脱衣服,穿囚服坐板儿九点,号称“学习”。
这样由李素云(贩毒贩)带头让大伙给我灌盐水,不许喝监区的水,包括洗衣服、刷牙,一切生活用水。每次吃饭只给我相当于别人一半的量,我找王健说理,她说:国家只拨了一半的款,剩下的她自己出,你不给我干活,想用水自己买。吃饭则不允许在房间里吃,得去厕所吃。我抵制对我的虐待,就把我吊在暖气管上,用站不起、蹲不下的姿势折磨了我三天才放下来。
4、科长郑秋菊指使犯人给我上大挂,关小号
一次,我和同一监室的法轮功修炼者说话,被犯人甄士彬告发。王健、郑秋菊将我吊在暖气管上,悬空吊着,脚不许着地(也就是俗称上大挂)。三天后被郑秋菊关进了小号,十一月的东北非常寒冷,三米见方的小号没有暖气,没有床,直接就睡在水泥地上,为了迫害我,她们把我盖的被子的被罩撕掉,只让盖棉花套子;不许洗漱,只许坐着,不许有其它的动作,发现了立即就铐上手铐,关了一个多月,期间我三次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他们就强行将我送到监狱医院进行惨无人道的灌食,插管插的血都喷出来了。双手铐在床上,双脚绑在床上,呈大字形,在医院的十天里,为了防止我拔管,用手铐把手固定在床的两侧,一动不能动,手铐深深地卡在肉里,手腕都卡坏了,手肿得像馒头,医院怕手残废了担责任,才把手松开,至今手腕上还留有疤痕。野蛮的强灌食,造成我胃出血,如今我的胃还隐隐的痛。医院的医生说:这不是我们要这样干的,都是你们监区长的意思,我们也不愿看到你遭罪。
二零一零年四月份,监区规定必须统一买白被单,因我有说不买,就又把我关进小号,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双手给扣在暖气管子上,关了一个多月才放出来。
5、毒打、长时间电击
二零一一年一月份,一监区变成四监区。(监区长:张延彤,小队长:张天杨,科长:陈莹)
每天干完活收工后,把活带回监室晚上接着干,每天都干到凌晨2—3点,干活慢的完不成任务,一宿都不能睡。
因为我身体非常虚弱,不能长时间劳动,一天被陈莹叫进小队长的办公室,陈莹问我:陈桂凤你能正常参加劳动么?我回答:不能。陈莹二话没说,气急败坏地用手铐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仰躺在地上,手吊铐在暖气管上,陈莹抡圆了手中的胶皮棒像疯了一样对我劈头盖脸打下来,狱警刘晓涵、王贺每人拿着一个高压电棍啪啪地闪着蓝色的火花,专门电我的心脏、脚心、嘴唇……一霎时,房间了充满了烧焦了的皮肤味儿、血腥味儿:陈莹打得我满脸是血,牙被打活动了,嘴唇打裂开了,出了很多血,用毛巾堵都堵不住,灰色的囚服上淌满了血,有一小盆血,她们怕让别人看见给我换了衣服。我整个脸都走形了,左脚板裂了,她们整整的对我施行了两、三个小时的酷刑,当时,就不能走路了,双肩被犯人包夹掰的抬不起来,造成重伤,剧痛不止,至今双肩还疼。现在回忆起来都令人毛骨悚然……
这个时候张延彤进来假惺惺地说,这事她一点也不知情。为了掩盖她们的罪恶,不让任何人看见我遭迫害的惨烈事实,他们把我的嘴堵上,把手用胶带绑上,把我偷偷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半个月后看我伤好得差不多了,才把我放出来。被电击的心脏半年后方才缓过来。
直到现在,我的嘴唇还有一道深深的疤痕,我的左脚还不能走长路。
二零一三年,因为我拒绝做奴工,被蔡丽艳、邱丽琴拽着胳膊在地上拖着走,使我的胳膊严重拉伤,至今不能干重活。
辽宁女子监狱就是人间地狱,我所遭受的身体和精神上的迫害,只是法轮功学员所受迫害的沧海一粟。以上这些迫害事实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指挥、领导、策划、强制施行镇压法轮功的命令政策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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