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善良女青年 吉林市法院偷偷开庭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在没通知律师、也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庭审二十八岁的女青年刘圣操,非法量刑五至七年。刘圣操在法庭抗议说:我有律师,所有的指证就是不属实。

刘圣操

整个庭审时间就三十分钟。结束后,刘圣操听到陪审人员私下议论说:“人家有律师,为什么不通知律师?”所谓“法官”郭芮说:“是北京律师,不能通知”,满不在乎的践踏法律。

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刘圣操的律师(不知已开庭)到丰满法院找办案人郭芮要求阅卷,郭芮在电话中无理要求律师递交以下三项证明:(一)由当地的国保单位证明不是炼法轮功的书面证明;(二)要律师本人所在律师所和当地司法局同意接此案的书面文件;(三)保证本人在法庭上不给当事人做性质辩护(无罪辩护)的书面材料。限制律师在一周内交到法院。律师要法律依据,郭芮挂断电话。

这三条规定非常的荒唐、而且违法。第一条,律师修炼不修炼法轮功与律师办理案件有什么关联?谁规定的律师不能修炼法轮功?因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法。律师与公诉人在法庭上辩论的是当事人是否违法,及依据法律应该怎么公正处理的问题,这与律师修炼不修炼法轮功有关系吗?第二条,律师备不备案,怎么备案那是人家北京的事,与丰满法院根本没有关系。第三条更是违法。

刘圣操的律师到吉林市丰满检察院询问所谓“三项证明”法律依据,丰满检察院立案监督室人员回答:我们不知道有这个规定,那是法院的事。

第二天(二十三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圣操得知,刘圣操已被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刘圣操从看守所被带走,没告诉去哪。到了法院,刘胜操才知道要非法开庭,在庭上没看到律师,刘胜操一直说道:“我有律师,为什么不通知我的律师?还有我的家人?”

法庭内参与所谓“庭审”的有十几个人,有610人员和警察,没有一名民众。案件中的所谓“证人”:
吉林市丰满区鸡冠山村宫月(构陷刘圣操的人),女,29岁,身份证号:220211198701243628,电话:13596274882,住址: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鸡冠山村二队

吉林市丰满区鸡冠山村治保主任:李显秋(构陷刘圣操的人),男,43岁,身份证号:220211197304200910,电话:13944646429,住址: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松江村一队

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松江村二队队长:于春海,男,51岁,身份证号:220211196511090916,电话:13504783878

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松江村四队队长:刘长江(构陷刘圣操的人),男,52岁,身份证号:220211196410100935,均都没有到庭。

因为这些人的“证词”都是不属实的,是公安部门让他们捏造的。

丰满区检察院王新萍(女)对刘胜操非法量刑五至七年。丰满区法院郭芮(女)非法庭审后问刘圣操有没有异议?刘圣操回答:“有异议,就是不属实”。

刘圣操女士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被丰满区白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已八个月了,每天被奴役干活;私家雪佛兰轿车被非法扣押,至今未还。

刘圣操被迫害整个事件回顾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十一点钟,刘圣操与母亲尼玉仙及法轮功学员宿明英三人在白山鸡冠山集市上向民众赠送大法真相年画、福字时,被吉林市丰满区鸡冠山村妇女主任(三十多岁,长的高大)诬告,被丰满区白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刘圣操被绑架、非法关进看守所,私家雪佛兰轿车被非法扣押。

家人为刘圣操聘请了北京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刘圣操的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刘圣操后,到丰满分局了解情况并递交手续,国保大队预审科的人说刘圣操的案子已于当天递交到丰满检察院了。第二天,律师去丰满检察院,向接待人员递交了要求不予报批捕的意见书,同时附三份关于类似法轮功案件在全国三个地区检察院不报批捕的成功先例,供丰满检察院参考。

刘圣操三月八日被非法批捕;三月九日家属接到非法批捕通知书。

三月十四日下午,刘圣操的代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胜操,看守所人员验证所有手续后排队等待(就三个会见室),排到时,说办案单位来提审刘圣操,叫律师等。律师说:“是我先来的,应该是我先会见。”律师只好等待。办案单位非法提审完刘圣操后,看守所人员不及时将刘圣操带出去(律师在外看的清楚)。律师要求找所长,说明自己还要急着赶回北京呢。看守所所长问什么案子,律师回答说:法轮功案子,所长说:“那还辩护什么,写悔过书不就完了吗?”三点四十,会见就结束。律师一看表,还剩两分钟。律师没能正式会见到刘圣操。这是看守所有意拖延时间,阻止律师会见。下班时间到了,律师白等了一下午。

第二天,三月十五日早六点,律师就到达吉林市看守所排队等待会见(八点三十分上班),后见到刘圣操。

五月六日,构陷刘圣操女士的案卷被移送到吉林市丰满检察院;五月十八日丰满检察院人员到看守所见刘圣操,拼湊不实材料,企图诬判,并让刘圣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和悔改书,刘圣操拒绝。

五月二十日,丰满检察院和丰满公安分局共计三个人又窜到看守所逼迫刘圣操放弃法轮功,软硬兼施,刘圣操写了坚修法轮功到底。他们暴跳如雷,口出脏话骂人。

八月二十九日早单位上班时间一到,刘圣操的代理律师就到丰满检察院阅卷,要查看退回公安局后的补充材料,阅卷室的人员(一个小伙子)打电话后声称:负责刘圣操案件的办案人王新萍出去办事没在检察院。律师在阅卷室等待期间,一个女的来阅卷室办事,说是王新萍一个办公室的,她说可以把刘圣操的卷宗拿给律师阅卷,待走后一去不回返。

不一会又进来一位女士坐在电脑前打电脑,家属又跟阅卷室的小伙子说:“能不能再给催一下,已经等好长时间了?”那位女士同小伙子说:“给王新萍打电话”,阅卷室的小伙子给她使了个眼色,她下意识“啊”了一声低头打电脑去了。

阅卷室的小伙子在家属的催促下,无奈走出阅卷室,并随手将阅卷室门关上(大热的天为什么关门),又等了好长时间,小伙子回来说“王新萍不在,阅不了卷”。整个过程明显是撒谎,阻止律师阅卷。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刘圣操的冤案件移交到丰满法院,家属给办案人郭芮打电话问:开庭是不是得通知家属和律师?郭芮回答:“能通知”。可就在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丰满区法院在没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庭审刘圣操。

偷偷开庭后的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律师来法院要求阅卷时,所谓的法官郭芮却不告诉律师刘圣操已开完庭了,而是无理要求律师开什么三项证明,还让一周之内交到法院,阻止律师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押期间,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刘圣操的哥哥刘洁操依据法律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到丰满法院递交了为妹妹刘圣操辩护的一切手续。

在这些年来,丰满区法院郭芮在处理法轮功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都是犯罪,都是枉判无辜。奉劝郭芮立即悬崖勒马,不要继续跟随江泽民流氓集团陷害好人了,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否则,不远的将来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你郭芮自己,因为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