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金曙,也是齐齐哈尔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九人小组成员之一。几年来她在中级法院岗位上数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主导决策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诬陷及非法量刑、判刑,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投往监狱遭迫害。
例举金曙的犯罪事实如下:
例一: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富区法轮功学员于桂敏在富区“大家庭”小区附近,给一行人赠送了一个破网软件卡片,被红岸派出所绑架,又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竟判了三年。于桂敏家属为其请了河南律师王磊。王磊律师依照现行法律,从不同角度为于桂敏做无罪辩护,令现场旁听人员不时地点头称赞。谁知审判长刘庆华却恼羞成怒,粗暴打断、阻止王律师辩护。王律师又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依据,论证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违法的。刘庆华听后却更加野蛮的咆哮公堂,厉声制止王律师“不准提《宪法》”、“不准提《刑事诉讼法》”。王律师问:“习主席要‘依法治国’、‘以宪治国’。怎能不提呢?”谁知刘庆华不但不收敛,反而剥夺了王律师的辩护权,喝令法警将其逐出法庭。
之后,王磊律师到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控告,控告刘庆华的种种违法行为,中级法院刑庭庭长金曙让提交本案辩护词,王律师答应随后寄给她,不料时隔半月后,金曙却矢口否认已经收到的辩护词。并在通话中改口说:“即使收到了,你也被解除二审辩护权了。”很显然,她也是有意诬赖王律师扰乱法庭秩序才被解除辩护权的。其做法不但不尊重事实,还故意混淆一审和二审的关系,进而协同刘庆华剥夺律师辩护权。王律师感到非常气愤,他说:“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与富拉尔基区法院真就是沆瀣一气,他们视法律为无物,简直无耻透顶了!”。
事后,王律师又将金曙违法一事告到省高检高法,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随后,金曙为了报复王律师,曾经打电话给看守所,无理剥夺了王律师接见于桂敏的权利,后又以传纸条的形式告诉看守所不许王律师见于桂敏。致使王磊律师千里迢迢来到齐市两次都没接见成。王律师找到看守所驻检维权,在不断的协商和控告下,最后来那次和另外一名律师才得以会见当事人于桂敏。
例二:龙江县六十三岁法轮功学员詹淑芬,被龙江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一审重判四年,所谓的证据都是构陷的,如詹淑芬根本不会电脑,却强加说她常年利用互联网下载传播东西,根本是办案的派出所随意填写的,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当庭律师把所有指控全部推倒上诉到中院后,金曙接见詹淑芬时断言说:二审你请不请律师我们都不开庭,最终维持原判。
例三:龙沙区法轮功学员李爱英在一审时,区法院法官梁凤凤根本不允许李爱英自辩,哪怕说一句都会被粗暴打断或严厉制止,草草半小时就将李爱英判四年刑。李爱英家属请了律师打算二审时辩护,希望中级法院能给主持公道,可金曙仍不给开庭,律师和她说到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而且诉讼侦察、审判程序违法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律师举证李二英什么事都没有、且取证人的名字都没有,是空的。让法院把她放回家吧。金曙说:“没注意证据的事。名字没有填上不就行了么?”
例四:法轮功学员陈红,耿俊华,一审庭审严重违法,上诉到中院,金曙都无所作为,维持原判。
例五:二零零四年,富区杨淑君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其非法判刑。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刑量罪的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而且对于法轮功学员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均属适用法律错误。
退一万步讲,就算根据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为配合迫害法轮功制定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犯罪)的规定,上述三个案例中法轮功学员都没有构成判刑量级,于桂敏只给人一张破网软件,竟判了三年,詹淑芬连电脑都不会用,说她常年利用互联网下载传播,竟判了四年;李爱英半夜在家被绑架走,取证人都没有,完全是罗列构陷,也判了四年。
作为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金曙,一味跟随江氏集团残酷迫害好人、视法轮功学员的完全不拿法律当回事,完全不把法轮功学员的生命、人身权利和自由当回事。众所周知,江泽民集团发起迫害有法轮功后,在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并没有法轮功;至于两高关于邪教的司法解释中全文没提及到法轮功,另外破坏法律实施的只能是有公权的人,一个个普通的百姓,是没有什么能力阻止哪条法律实施的。对于法轮功学员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均属适用法律错误(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陷害好人。)
如今,追随江泽民迫害的人都以纷纷落马,像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等等,当初是那么的不可一世,逮捕江泽民的天网和人间的法网都以张开,希望基层执法人员的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的金曙,倾听法轮功学员给你所讲的真相,看清时势,守住良知善念,与迫害集团划清界限,给自己和家人留条退路。
齐齐哈尔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九人小组成员:
金曙:13199639660、13304521973
石岩:2561214、13945268058
贺锡祥:13904529220(齐齐哈尔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
郭晓峰:13314654777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执法室主任黄雷鸣,手机:13836262288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安勤,电话:0452-2458909(办)、2406181(宅)、13836228815
市检察院地址:龙沙区永安大街190号,区号:0452,邮编:161005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调研员或助理王勤芳
辛忠江:0452-2791617(办)、2483085(宅),手机:138362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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