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张家口市赤城县法轮功学员孙之清遭受了中共长达十七年的邪恶迫害,在被迫害得身体多病缠身的痛苦折磨中,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七岁。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孙之清与妻子王艳爱一起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寄到了最高检察院,要求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之后,当地公安又突然将其与其他四人(包括一名家属)绑架关押,身心再次遭受摧残,释放回家后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孙之清是当地有名的孝子,老人和两个弱智的哥哥都靠他来抚养照顾,在他离世前后哥哥和母亲也先后去逝。不到一月三个亲人离世,妻子王艳爱和一双儿女含着悲痛料理后事,可见有多难啊!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不知有多少法轮功学员的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二十万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就是对中共江泽民集团发起这场迫害的血泪控诉!
下面是孙之清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叙述的部分遭受迫害的事实:
我与家人于一九九二年到赤城做熟食加工生意,一九九八年有幸开始修炼大法。一九九八年年底经医院B超查出肿瘤,因为坚持修炼,在未经治疗的情况下疾病痊愈,第一次感受了大法的神奇。至此修炼大法后我和妻子都拥有了健康的体魄,远离了病痛的折磨。
迫害发生后,我和家人饱受了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妻子因进京证实大法,被遣回当地龙关镇,被逼交一千元罚款后才放回家。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妻子随我县其他二十名大法弟子再次进京证实大法,被天安门西派出所戴宝剑铐,导致双臂至今不能完全抬起。遣回赤城后先后提审四次,在看守所关押长达半年后转到当时的“小刁鄂洗脑班”。后因出现眼睛视力不清,经家属反复要求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凌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明,国保队长张永新一伙六人闯至我家,非法抄家搜查,抢走电脑、打字机和打印纸数包,把我和妻子绑架到公安局,家里只剩下一个不足十二岁的儿子,无人照看。后经我多次提出:将儿子寄养他人。但一直不准接见他人。在绑架我们夫妻二人当日,我内弟(没修炼)也被抄家、绑架到公安局,因抄走一本大法书,到第二天交二千元罚款才被放回。
在被绑架到公安局后,我在“老虎凳”上被审问了五十六个小时,期间我质问他们法律规定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时,他们说对法轮功学员没有法律可言。在审问过程中,市公安局来的人说,事先已经跟踪我四十多天,赤城公安局的人也说,每天有九辆车跟踪我。审问无果后,他们逼迫我在刑拘证上签字,被我拒签。他们说“爱签不签”。后来强行将我和妻子关押到看守所。
在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我绝食抗议,在众目睽睽下遭到警察张树占疯狂踢打,妻子敲打玻璃呼喊抗议——“不准打人”。随后看守所所长崔正军,警察张树占、郭启等多人冲进关押妻子的牢房,一人拽住我妻子的头发,其他人则对她拳打脚踢,还给戴上宝剑铐,直到妻子眼睛出血、昏迷,摊在地上动弹不了,全身抽搐,他们害怕出事才罢休。随后崔正军等人还对我强行灌盐水。
妻子被殴打后第五天,就被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劳教所检查出近期有突发性心脏病(可见与五天前被重打折磨有直接关系)拒收,才又遣返回来。国保队长张永新还趁机向妻子索要二万元所外保证金。当时妻子说没钱,只有某酒店欠我们的三千元欠条,张永新说那也行,又将电脑、打字机折了七千元就此了结,但未出示任何字据。
被刑拘期间,我多次向看守所所长崔正军提出刑拘期限已到,要求释放时,他说:“我只是仓库保管员,我做不了主。”我被关押了八十多天后,身体日渐消瘦,我再次绝食,体重由在家的一百六十斤降到最后的九十斤,生命垂危,公安局怕出事担责任,让我亲属担保取保候审,才放回家,使我饱受了身心摧残。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夕,赤城镇刘大志带数人到我门市部反复骚扰,还说让交一定额数的钱就不来了,被我拒绝。最后他联系我户口所在地——万全县六一零公安来人把我与妻子绑架到了万全县洗脑班关押四十五天,并要我向洗脑班交壹万肆千元培训费,我说:世上还有自己花钱被人迫害的吗?他们自觉无理才放回。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凌晨,我雇车到北京进货,在延庆县检查身份证时发现我是练功人。在车上查出两份真相资料,被押到延庆县公安局审讯。天亮扣押到延庆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期间饱受了恐吓、歧视、侮辱。直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才放回。
从劳教所回到家后,迫害仍在继续,从劳教所出来身份证被扣押一年半之久不得外出。
每逢节假日及敏感日我户口所在地万全县都会派三到四个人到赤城县现居住地进行看管,每次我的花销都在千元之多。妻子总是提心吊胆,儿女们也生活在恐惧中,迫害使家人们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十多年来,由于数次被抄家、关押、劳教,使我经营的门店遭受经济损失达二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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