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诉江 浙江缙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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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钭彩娟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被绑架,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点被庭审迫害。

缙云县公安政法系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早上六点多出动全县警察、特警和乡镇住村干部,对八十多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劫持到全县各派出所审问。其中有一部分做了笔录后回家,其余的三十多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

法轮功学员钭彩娟、赵勇岳、楼桂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缙云县看守所迫害,遭不法人员构陷。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七点钟左右,缙云县壶镇派出所警察伙同壶镇镇干部绑架法轮功学员沈建华、谢兆旺、周晓贞、沈美珍、李怀仁、秋叶、美华等人,所谓理由是控告江泽民。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缙云县拘留所迫害。

缙云县法轮功学员樊中庄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十里坪劳教所遭受了四年半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再次被警察抄家绑架,被迫害致残,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五年六月,樊中庄与妻子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早上也被抄家,其妻子被绑架。樊中庄先生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缙云公安警察早晨六点半来抄我的家,把我老婆抓去关了一天。”

樊中庄先生还表示,当地写过诉状的有的被抓去送省洗脑班,有两批被绑架送本县洗脑班。去年十一月全县抓捕八十多人,三十五人被行政拘留,三人至今被关押在看守所,面临判刑。第二批抓捕,十人被行政拘留,当日做了笔录回家的不清楚有多少人。这样从不完全算来也有一百多人吧。

对于为什么要控告江泽民,樊中庄先生说:“我患有肠癌,不花一分钱,炼法轮功炼好了。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教人修心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行善积德得福报,作恶缺德得恶报,帮助别人自得福,伤害别人害自己。炼法轮功使人身体健康,使社会道德回升。法轮功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有百利而无一害,没有几年就有上亿人炼法轮功。江泽民出于眼红妒忌,怕倒台,胡说法轮功与共产党争群众,要镇压法轮功。上亿炼法轮功人被迫害,几百万学员被害死,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高价出卖。剥夺公民信仰自由,违背宪法,我要告他。不但我要告他,全国人民都要告他,因为江泽民出卖了国家上百平方公里国土。谁不告江泽民就不是中国人。”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樊中庄先生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我几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受尽折磨,被整的死去活来,刑满释放回家,没过几个月,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又被缙云公安警察抓去看守所。‘610人员和公安人员日夜三班制看守,刑讯逼供,戴上脚镣手铐,十天十夜不准睡觉,逼我放弃法轮功,叫我写保证书,逼写法轮功不好,说你回家照样炼。我说法轮功能使人有病变没病,坏人变好人,真的这么好,要我说不好我可说不来。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真,是说真话,做真事;善,是善良待人;忍,是要有宽容之心。劝人莫作恶要行善,你们迫害法轮功会得到天理报应的。公安人员把我颈椎折断,使我成了瘫痪,医生诊断我最多能活三年。幸亏法轮功师父保护我,过了十多年了。我生活不能自理,什么都靠护理。政府只给我每天二十元生活费和二十五元护理费,所以我老婆也写了控告书控告江泽民,把控告信寄到最高法院和检察院,要求赔偿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

樊中庄先生说:我的想法是把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轮功清白,还公民信仰自由。被江泽民指使行恶的人应该从宽处理,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敬神有神在,不敬神也在,神无处不在,信不信由你。不信后悔来不及,我是真心为人好。古人讲:“人生如梦光阴似箭”“人在做天在看”“人算不如天算”。邪不胜正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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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办理赵勇岳所谓“案件”的检察官-邹兰:0578-3236629
法院刑庭电话:0578-3315035
参与办理楼桂安所谓“案件”的检察官-沈林永:0578-3236669(办)

缙云县“610”办:0578-3312251、0578-3312059、0578-31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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