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兰州68岁的法轮功学员马筠女士坚持修炼给了她新生的法轮大法,坚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次被非法判刑,并被关洗脑班两年六个月,共遭十四年零六个月的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十月在甘肃女子监狱,马筠女士被转到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专门机构,科长朱鸿、副科长孙立伟指示全科包夹人一哄而上,把她压倒在地上,拳打脚踢,拧胳膊,按脚的,狠踩她的腿,揪头发,一阵乱打,使她伤痕累累,行走需要人搀扶。朱鸿派科里打人最凶的贩毒犯梅菊包夹她,梅菊天天拳脚相加,手用力扳手指,马筠的右手中指至今明显残疾;当时她的左腿被打的青紫,肿得有一拳多高,二年多也没消下去……
下面是马筠女士自述她的经历:
我叫马筠(马军),甘肃兰州人,回族,1948年出生,大专学历,1969年工作,兰州市金城旅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患有严重颈椎骨质增生,压迫神经,最后发展到手臂不能活动,生活不能自理,连字也写不了,右肩、胳膊疼痛难忍,尤其夜间痛得我整夜不能入睡。再加上患有严重胃病(胃中有一拳头大的疙瘩,一家医院活检诊断为胃癌;另一家医院还没断定病名,我不想再检查下去了,心想都这样了,由它去吧。)胃胀气,经常打嗝且声音如吼,吃不下饭,痛起来要命,搞得我筋疲力尽。但生存的本能让我继续求医问药,均见效甚微,病魔迫使正值中年的我,不得已离开工作岗位,1992年办了病退,因而对人生消极悲观。
一九九五年八月的一天,我在兰州大学校园散步,看到有许多人盘腿打坐,练过多年气功的我,认定这是上乘功法,当即加入炼功队伍,并得到一本《转法轮》,我生活中的许多困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炼功不长时间,浑身的病不翼而飞,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快乐。我按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不断提升。在我被聘用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甲方代表兼工程监理的工作中,从不接受施工单位的礼品、红包,秉公办事。朋友装修房子,找我要几袋水泥、沙子,我都按价替朋友付了钱。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兢兢兢业业在工地奔忙,因而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信任赞誉。
我全家是回族,父亲是兰州市宗教事务局的离休干部,其实对其它信仰接受起来有些障碍,但大法的博大法理和神奇功效打动了父亲,虽然他没走入修炼,但告诉哥姐弟妹们要支持我修炼。我以前性格固执,脾气倔强,很难与人沟通,法轮大法净化了我的心灵,使我懂得了做事为别人着想,变得善良、宽容、真诚,我的改变得到了家人的认同。
只因坚持做好人,坚持修炼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法轮大法。我数次被非法关押判刑、两年六个月的洗脑班,共十四年零六个月的非法关押。我曾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派出所、“610”前后绑架四次,非法判刑二次。
一、无辜被拘、上访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大约二点,八、九个公安砸门闯入我家,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我十多本大法书,大法录像带、录音带、师父法像,录音机等,将我绑架到兰州市伏龙坪龙宝山庄,非法关押期间二女一男警察寸步不离看守我,在这里我被非法关押21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依法上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反映自己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在国务院信访办被兰州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人员押回。当晚乘飞机回兰州,又被城关公安分局警察魏东、张玉霞等人绑架到兰州桃树坪拘留所,给予关押15天处罚,我绝食抗议,九天后被家人领回,敲诈了家人500元。驻京办人员和我的飞机票都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二、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元月十五日清晨,我在电信局炼功点炼功,并挂“法轮大法”横幅,被城关区公安局公安绑架,他们收走我家门钥匙,在我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我家,具体拿走什么,不得而知,公安把我绑架到桃树坪拘留所关押了24小时后,又转押到兰州城关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元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期间,我六次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为此女队主管队长秦晓惠打我耳光煸脸,打的我鼻子流血,她指示犯人给我野蛮灌食,七、八个人一哄而上,捏鼻子的,撬嘴的,坐在我腿上压胳膊的,旁边的犯人,用勺把子或牙刷把子撬牙齿,灌食者坐在我的胸部往嘴里灌食,几次我差点被呛死,处于昏迷状态,三次我被送到劳改医院抢救。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兰州城关区法院非法判我三年冤狱,开庭时没有通知我的家人,也不让我讲话,我的上诉被无理驳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城关看守所将我转押到甘肃女子监狱。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我到甘肃女子监狱当晚炼功,被值夜班犯罪人恶告,我所在二监区警察监区长安琼、教导员李亚琴、中队长朱媛媛,指使犯人将我双手分开,铐在床架上。每晚都问我“炼不炼”,我回答“炼”,就这样铐了我40多天,铐得我胳膊伸屈不得,疼痛难忍。
二零零二年夏天,我不戴胸牌,管理科科长王燕在全二监人们面前问我“是不是打算永远不戴”我回答“是”,她下令让监区把我铐在一掌宽的矮凳子上,十几天。
三、出狱就被关入洗脑班继续折磨
二零零三年元月,在我期满的前几天,城关公安分局公安张玉霞等人来监狱问我:“还炼不炼?”我回答:“炼”,他们说:“你出监,换个地方继续关押”。二零零三年元月十六日出监,兄妹们接我回家,在监狱门口却被贡元巷派出所,城关公安分局公安强行塞到他们的车上,绑架到城关区洗脑班非法关押,在这期间因炼功,时常遭保安毒打。我写书面材料告诉他们对我的关押是犯法行为,城关区洗脑班主任董建民说:“你白告”。
为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我寻机跑出,快到山下时,被人恶告,保安将我抓回,一路上拳打脚踢,打倒在地,又从头发上揪起来继续打,一直打到住地。回来后又遭所谓的“帮教”干部的毒打,他用皮鞋狠踢我的胸部、脸,挥动拳头在我头上身上使劲打,打得我浑身是伤,脸严重变形,陪员看我这样子,吓得不敢进房间。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城关区洗脑班解体,将我转到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为强制我转化,在主任 韵 玉成、剡永生、祁瑞军等人授意下,我被四次关禁闭吊铐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将我投入禁闭室吊铐,警察指使陪员,将我的双臂拉到身后,再后拽到头部高高吊在铁门上,铐子将我的手磨出了水泡,磨破后流血,手腕上多处伤疤,24小时这样铐着,只有吃饭,上厕所才开铐,打盹时双腿一跪,就拉伤胳膊,脚肿得鞋穿不上,只能光着脚站在水泥地上,这样吊铐了我十几天。
酷刑演示:吊铐 |
二零零四年四月又将我投入禁闭室,手臂高举吊在铁门上,一打盹就拉伤胳膊,吊铐八天,我的腿发黑紫到大腿根部,他们怕我死掉,就放下来扔在水泥地上,等腿好一点,又继续吊铐,就这样关了我一月多的禁闭。解铐后,我脚痛的根本不能站立,走路。卫生员天天来量血压,从他们的表情手势,我得知血压很高了。
二零零四年七月中旬,那年正好是高温天气,外面烈日炎炎,5分钟就能把人烤昏,而阴冷的禁闭室里,看守我们的人都穿着棉衣,我穿着单衣,不许我加衣服。长期吊铐,一直解不下大便,精神恍惚,出现神志不清。这次将我手臂后背,铐在铁门上,大约十几天,其余时间都睡在水泥地上。这次关了两个月。
二零零五年五月上旬,第四次将我投入禁闭室,双臂后背铐在铁门上,四天后将我放下来,没几天,又吊铐直到五月中旬,长期吊铐,吃不下饭,腹部胀的很难受,双臂失去知觉,连饭盒也拿不住,一年多才好转,五月下旬我才出了禁闭室。六月我终于自由了。
四、再一次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为了制止对仍在非法关押洗脑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我们善意的把洗脑班负责人祁瑞军叫到我家,给他讲善恶有报的天理,被他诬告,被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公安绑架。在我离开家时,他们开始非法抄我的家,抢走了两千元现金,没有任何手续,当晚他们就大吃挥霍了。还抢走了我的播放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各一台,还有手机、硬盘及耗材。在市公安局非法关押的二十四小时期间,女警察用脚狠踢我的腿,不断紧铐子,辱骂声不断,刑讯逼供。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我被公安绑架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有次警察们的上级来看守所检查“工作”,走到我所在监室时全体都站立欢迎,我坐着未起,遭十四队主管田庆平队长报复,此人非常阴险,指使号室长故意刁难我,不给打饭,不让上厕所,田庆平队长一个眼神,犯人就把我的柜子里放的食品,方便面等全倒厕所里,把我的经文、师父的讲法强行收走。为此,我绝食抗议,田庆平又让犯人给我野蛮灌食,撬开嘴把一个瓶子塞到我嘴里,使劲转动瓶子,牙都转掉了一颗。田庆平又让医生给我插胃管,筷子粗的皮管从鼻子里插进塞到胃里,管子在胃中折叠,再抽出来,再插,反复几次,后来管子出来时满是血,灌的是浓盐水,洒在衣服上,很快结成了白盐渍。还让犯人拉着身心疲惫的我跑步,并拳脚相加狠毒的打我,我的腰、胸部严重受伤,腰直不起来,胸部骨折(犯人医生检查后说)卧不倒,起不来,不能侧身,浑身是伤,本来二零零六年底要把我转到女监,只好等到我伤好,二零零七年四月将我加戴手铐脚镣转到甘肃女监。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在女监,邪科科长朱鸿叫犯人强行将我衣裤扒光,说是安检,逼穿囚服,把我的外衣全部收走,由二个包夹人监视,不许说话走动。后把我转入监队,由袁雪英,等三个犯人包夹,监控,跟踪我的言行。强迫在大太阳下军训,背监规,看诬蔑大法的碟片,我不配合,并写申诉真相材料,安检时被拿走。五月十四日监狱管理科科长王燕、教育科科长朱先中,以我点名不蹲为由,关我禁闭,把我双手铐在床板的弹簧上,十几天后,又加码,将我铐在一掌宽的棱角分明的小凳上,只有吃饭,上厕所开铐,二十四小时铐着。我的屁股上磨出了血泡,老茧,腰痛的无法站立,直到七月初才走出禁闭室。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将我转入四监区,由三个犯人包夹,我在从车间到监舍的路上,给犯人讲真相,监区长文雅琴,教导员张燕萍知道后,不让我去车间,把我隔离在监道严密监视我的言行。
二零零七年除夕那天,监狱头头搞团拜,为给监狱长摆功,文雅琴让包夹人把我从来不按规定打的被子,折成了豆腐块。我不愿意拍监狱长的马屁,就用手抹去了折成的楞子,犯人安莉报告了文雅琴,文让安抱走了我的铺盖。告诉我要被子就要保证以后按规定打好被子,我拒绝。在寒冷的冬天,我在空床板上睡了12天。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为逼我转化,文雅琴调一名吸毒贩毒惯犯李小红和一名经济犯包夹我,并授意在没人时或监控盲区狠毒打我。李小红时不时的打我,她手卡住我的脖子,拽着头发,使劲往墙上撞,用针扎我的嘴、手、脸部,在我的胸部,腰部垫上一本厚书用拳狠打,用脚踩,用棒子打,她告诉别人这样打只有内伤看不出外伤。打得我坐不下,起不来,腰弯着胸痛的喘不上气。有次,我上厕所,刚蹲下,就被李小红一把拽下来,拉到宿舍里拳打脚踢,揪着我的头发狠命往暖气管上撞,拧我的大腿,打的我连续吐血,连内衣也被撕破了,满脸是血,躺在地上起不来,还不时的辱骂。
就这样折磨了我三个月。接见时,大哥和妹妹看到我腰直不起来,行走艰难,向监狱提出抗议,要求带我到外医院检查,并给监狱和劳改局写了控告书。在家人的干涉下,我的情况稍有好转。二零零八年底文雅琴的丈夫得了白血病,治病花了不少钱,不长时间死亡,人们说这是文迫害大法弟子遭的恶报。
二零零九年三月,在管理科科长王燕和监区教导员董尚恒的授意下,将我关在常年不见阳光,阴暗潮湿、不到七平米的黑屋里,早饭后锁门,中午12点开门,吃饭、上厕所只开几分钟就锁门,晚上六点半开门,限制我的活动和上厕所,妄图把我关出神经病。二茬包夹人受不了被关黑房子的寂寞,痛苦,也都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关节变形,大便解不下,湿疹,神经紊乱,心脏病等症,包夹人纷纷要求调离了,我在这里关了一年三个月,但身心健康。
二零一二年十月,我被转到邪科(这里是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专门机构),第一天,我过警戒线没喊报告,朱鸿科长、孙立伟副科长指示全科包夹人一哄而上,把我压倒在地上,拳打脚踢,拧胳膊,按脚的,狠踩她的腿,揪头发的,一阵乱打,我的脚、胳膊多处成青紫色,脚肿得穿不上鞋,行走需要人搀扶。第三天,朱鸿孙立伟授意二名回族贩毒犯,以我是回族炼法轮功违背了伊斯兰教为由,对我搧耳光,拳打脚踢,毒打半个多小时,使我伤痕累累。
朱鸿派科里打人最凶的贩毒犯梅菊包夹我,并传授折磨我的伎俩。有朱鸿暗中支持,梅菊时时,天天对我拳脚相加,飞腿踢我的胸部,我倒地后,她用脚狠踩踏我的腿,手用力搬我的手指,我的右手中指被她扳得弯曲,活动受限,至今中指明显残疾,左腿被打的青紫,肿得有一拳多高,二年多也没消下去,肿包处有积水。扇耳光,拨头发,随意体罚,罚站,罚蹲,稍一动或打盹,就是一顿毒打,打的满头疙瘩,痛得不敢洗头,脚肿的鞋穿不上,浑身发紫发黑,洗澡时人们见了都害怕。不准上厕所,要上厕所非要你喊上几十遍某包夹人,我要上厕所。更甚者让你骂师父,我不骂,二昼夜不让我上厕所,屎尿弄到裤子上是常事,还不让洗。一连好几天不让洗漱,时常把痰吐在我的脸上,骂人的话不堪入耳,梅菊在座垫上写上师父的名字让我坐,不坐就罚我一直站着。她们的目的就是把我们往死里折磨,逼着我们放弃修炼大法。
我因修炼法轮功被城关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冤狱,单位以此为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第二十一号文《关于对马筠开除公职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将我非法开除公职,并将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共计两年四个月的工资非法停发。
二零一五年三月,我去市社保局办理养老金手续,市、区社保局副局长蒋剑斌等人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发给我养老金。1992年就已经病退的我,现在因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好了,快七十岁了却没法退休。只因修心向善做好人,就剥夺我享受养老金的权力,是严重违犯《劳动法》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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