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做正事、说实话、讲真相,面对上门所谓“回访”的警察不卑不亢,堂堂正正的或棒喝或劝善,或揭露,顺理成章的当主角。
那是去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派出所片警悄悄走進我家,在厅房转了一眼,径直走到内室,四处乱看。当时,我在橱房,见有人進门,就紧跟其后,见是片警,便质问道:你这是干什么呢?!片警一时语塞。
我说:“我是家里的主人,没经主人同意,私闯民宅,身为警察,你可知这是违法的?”片警一时狼狈,但顿改嘴脸,反问:“你写信了没有!”一语道出了他此行的意图。
我说:“写了,向全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写了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片警狡黠的追问:“你怎么想起要告他的?为什么要告他?”
我示意片警到厅房坐下,我和他相对而坐。我问道:“你身后还有人吗?”片警紧张的环顾,盲然说:“没有呀!”我说:“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是你带国保大队、六一零人员一起来的?还是你一个人先打探,随后国保大队、六一零一起来?还是分别来? ”片警惊愕:“你怎么知道的?!”
我继续说:“其实你们早就想找我了,只是没拿定主意而已。”片警迷茫:“你都听谁说的?”我笑而不正面答,只说我要讲的:“既然你问了,我就慢慢对你说,控告江泽民,我从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万人和平上访起就想到了……”看表情他很想听。于是我就从“天津事件”讲起,到“四二五”中南海和平上访、“七二零”、“天安门自焚”伪案……
“自焚”伪案还没讲完,片警就打断了我的话,说:“不说了、不说了!你说了半天是糊弄我,跟我讲你们的真相,要拉我下水,是吧?”我说:“不是拉你下水,是拉你上岸;更不是糊弄你,是真真切切的大实话;我讲的确实是真相,你的上级或上级的上级给你讲的是假相;真相是救人的,假相是祸害人的。”片警武断然道:“你不要再讲了!不要给我摆老资格,这是‘反宣’。”
片警站起来制止,我也站起来说:“我摆老资格?这么多年来,是你一次次的带六一零来抄我的家,指使人在楼前房后蹲坑,指派人跟踪盯梢,又窃听住宅电话,还带人到我办公室当着那么多人面,大呼我的名字,强行将我戴上手铐劫持到看守所,时至今日你又上门骚扰我。其实,我控告的是江泽民,解救的是你们这些不明真相的警察;既然你拒绝听真相,不愿意得救,继续助纣为虐,那我就控告你!”
片警听我此一说,木然跌坐在椅子上,惊讶的看着我。
我放缓语气道:“你擦亮眼睛看看清楚,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当初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李东生、王立军等等,哪一个不是位高权重?就是因为追随主子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被打入深獄大牢,还祸及亲朋好友。其实,也是为把江泽民这个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送上历史审判台清障铺路;只有象你这样人,今天还在糊里糊涂要替江魔头当替罪羊,搞什么‘回访’,口称‘×教、×教’的。告诉你,说法轮功是×教的只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只有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就连公安部的《通告》都不讲法轮功是×教,《宪法》赫然写着信仰自由……不管怎么说,你还是公安学校毕业的,二十多万大法弟子控告江泽民,你不知道?!‘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施法新政,那是当摆设的?!”
片警听的直眨眼。我对他继续说:“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你的行为违不违规?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你今天的行为不怕明天追究你的责任?!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不得有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公安部印发实施的《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通字〔2015〕17号)中又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依法依规進行登记报告的行为予以支持,不得妨碍、限制、侵害登记报告人的合法权益。你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国家《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等都要看看,都要清楚,不然头掉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片警听出一身冷汗,如从梦中醒来,但一时又理不出头绪,忙乱的说:“领教了、领教了,请你在这上面(拿出一个事先打印好的本子)签个字,我好向上面交差。”我断然拒绝:“字不签!签字既害你又害我。”
片警无奈的要走。我说:“你要走,我也不留你,以后要听真相,就到我这来(还有好多真相要讲),是朋友随时都欢迎;如果不想听真相,是来骚扰就别想進门。同时,你也把我今天讲的话对将要找我的警察、六一零人员说说:审判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是天定的,谁也挡不住!要他们看清形势,分清善恶,悬崖勒马,给自己留条后路是上上策。”
时隔两个多月,没有见到片警、六一零人员的面,故将上段事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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